找不到文档

请联系客服

一、找不到需要的文档,请联系客服

各种述职自查等报告、工作学习计划总结、表扬信

思想汇报、心得体会、申请报告、发言稿、新闻稿

活动策划方案、演讲稿、推荐信、保证书、读后感

合同协议、倡议书、等各种条据书信

二、微信客服

欢迎收藏本站,按 Ctrl+D 即可将本站加入收藏夹。
祈祷工作报告网qdbeian.com > 规章制度 > 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

2022-05-17

安全管理制度十四篇

管理制度】导语,大家所欣赏的本篇共有20633文字十四篇,由秦洁佳用心改进后发布!安全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是ān quán,通常指人没有危险。人类的整体与生存环境资源的和谐相处,互相不伤害,不存在危险的隐患,是免除了使人感觉难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安全是在人类生产过程中,将系统的运行状态对人类的生命、财产、环境可能产生的损害控制在人类不感觉难受的水平以下的状态。欢迎收藏!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解读_条据书信 第一篇

20xx年3月,监管总局颁布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原监管总局令第17号,以下简称原《办法》),对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化以及党对应急管理工作要求的不断提高,原《办法》亟需修订完善。

(一)应急预案工作的背景和重心发生变化。近年来经过不断探索,应急预案的定位从补充应急管理制度向完善应急准备、规范应急处置转变,工作重心从解决预案有无向提升预案质量、发挥预案实效转变。同时,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改革对简化应急预案评审、备案程序提出了要求。为推动应急预案工作与时俱进,适应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需要,有必要对原《办法》进行修订。

(二)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对应急预案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新《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应急预案主体责任、政企应急预案衔接、应急预案法律责任等作了明确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文)、《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xx〕40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20xx〕101号,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文件对应急预案功能定位、编制程序、管理责任、预案衔接提出了具体要求,进一步明确企业应急预案应当体现先期处置、自救互救的特点,强调应急预案编制应当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并广泛征求意见,强化政企应急预案之间的相互衔接,突出应急预案的评估修订和动态管理。而原《办法》已不适应新的要求,主要问题是重规范企业应急预案内容,轻规范应急预案编制程序;重预案内容的全面性,轻应急预案内容的实用性;重规范企业内部各类应急预案衔接,轻政企应急预案衔接;重规范应急预案的签署发布,轻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培训演练,动态管理。因此,需要通过修订原《办法》补充和细化相关具体要求。

(三)一些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中的经验教训需要通过《办法》汲取和改进。根据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导致事故发生和扩大的原因之一,就是瑞海公司应急预案流于形式,应急处置力量、装备严重缺乏,不具备初期火灾的扑救能力。为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近年来一些部门和企业采取了编制重点岗位应急处置卡等措施,指引从业人员在第一时间采取措施阻止事故的发生和扩大。这些措施有利于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有必要通过修订《办法》加以推广和实施。

三、修订过程

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在前期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从20xx年开始着手对原《办法》进行修订,并于当年年底形成修订初稿;20xx年、20xx年先后两次征求了全国各省级监察机构和部分企业的意见;20xx年12月,监管总局政法司在网站发布修订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并采纳社会各界的意见;20xx年5月监管总局政法司组织召开《办法》修订法审会;经反复研究、协商和修改,《办法(修订送审稿)》逐步成熟完善,20xx年6月3日正式发布。

四、修订的主要内容

新修订的《办法》总共包括7章、48条,比原《办法》增加了9条。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一)扩大了适用范围和管理原则。当前,应急预案工作重心已向推动企业提升预案质量、发挥预案实效、实现应急预案动态管理方面转变。为此,在适用范围增加“宣传、教育、评估和监督管理”等内容,同时在管理原则中增加“动态管理”环节,以强化应急预案实施和监督管理。

(二)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应急预案工作的主体责任,解决预案工作在企业重视不够、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分管负责人的应急预案工作职责。

(三)完善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体系。结合应急预案优化工作经验,进一步明确应急预案编制原则,突出以应急处置为核心;不再对生产经营单位制定专项预案作强制要求,简化各类预案内容,以推进应急预案简明化,解决企业预案上下一般粗、内容重复等具有普遍性的问题;近年来的实践表明,编制重点岗位应急处置卡是提升第一时间应急处置效果的重要措施,因此增加了生产经营单位编制应急处置卡的规定。

(四)调整了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依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增加了成立编制小组、编制应急预案应当进行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等条款;依据《安全生产法》关于应急预案衔接的规定,增加了预案衔接、向相关单位和人员征求意见和公布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改革要求,取消了应急预案评审必须邀请预案管理部门参加的强制性规定;为解决基层反映强烈的预案多头备案、审查过多、跨区域企业预案备案主体不明等问题,防止应急预案备案作为前置审批,结合工作实际将备案主体调整为主管的负有职责的部门,将备案方式明确为告知性备案,增加了备案时限要求,并界定了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应急预案备案主体。

(五)加强了应急预案实施。为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依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删除了原《办法》“三年一修订”的强制性规定,增加了预案定期评估和发生事故后及时评估总结,以及法定情况出现时强制修订的制度。

(六)调整了相应法律责任。依照《安全生产法》关于应急预案处罚相关规定,在第五章“监督管理”中将应急预案纳入执法检查的必要内容;在第六章“法律责任”中增加了应急预案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细化执法标准和内容,明确执法权限。

五、认真做好《办法》宣传贯彻落实工作

一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局要依据《办法》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修订《办法》实施细则,明确本地区生产经营单位预案备案范围,强化应急预案管理。

二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局要充分发挥安委会办公室作用,协调其他负有职责的部门落实应急预案监管责任,推动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制修订和备案工作,切实提高应急预案质量。

三是各级监察机构要组织开展好《办法》的宣贯培训工作,将《办法》各项规定,宣贯到各级相关人员以及各类生产经营单位。

四是各级监察机构要加强检查督查,从严查处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应急预案编制、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办法》各项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演练,切实发挥应急预案牵引应急准备、指导应急救援的作用。

安全阀校验规定_行政公文 第二篇

①调整阀门排放压力和回座压力,必须进行阀门达到全开启高度的动作试验,因此,只有在大容量的试验装置上或者在安全阀安装到被保护设备上之后才可能进行。其调整方法依阀门结构不同而不同。

②对于带反冲盘和阀座调节圈的结构,是利用阀座调节圈来进行调节。拧下调节圈固定螺钉,从露出的螺孔伸人一根细铁棍之类的工具,即可拨动调节圈上的轮齿,使调节圈左右转动。当使调节圈向左作逆时针方向旋转时,其位置升高,排放压力和回座压力都将有所降低。反之,当使调节圈向右作顺时针方向旋转时,其位置降低,排放压力和回座压力都将有所升高。每一次调整时,调节:圈转动的幅度不宜过大(一般转动数齿即可)。每次调整后都应将固定螺钉拧上,使其端部位于调节圈两齿之间的凹槽内,既能防止调节圈转动,又不对调节圈产生径向压力。为了安全起见,在拨动调节圈之前,应使安全阀进口压力适当降低(一般应低于开启压力的90%),以防止在调整时阀门突然开启,造成事故。

③对于具有上、下调节圈(导向套和阀座上各有一个调节圈)的结构,其调整要复杂一些。阀座调节圈用来改变阀瓣与调节圈之间通道的大小,从而改变阀门初始开启时压力在阀瓣与调节圈之间腔室内积聚程度的大小。当升高阀座调节圈时,压力积聚的程度增大,从而使阀门比例开启的阶段减小而较快地达到突然的急速开启。因此,升高阀座调节圈能使排放压力有所降低。应当注意的是,阀座调节圈亦不可升高到过分接近阀瓣。那样,密封面处的泄漏就可能导致阀门过早地突然开启,但由于此时介质压力还不足以将阀瓣保持在开启位置,阀瓣随即又关闭,于是阀门发生频跳。阀座调:《圈主要用来缩小阀门比例,开启的阶段和调节排放压力,同时也对回座压力有所影响。

上调节圈用来改变流动介质在阀瓣下侧反射后折转的角度,从而改变流体作用力的大小,以此来调节回座压力。升高上调节圈时,折转角减小,流体作用力随之减小,从而使回座压力增高。反之,当降低上调节圈时,回座压力降低。当然,上调节圈在改变回座压力的同时,也影响到排放压力,即升高上调节圈使排放压力有所升高,降低上调节圈使排放压力有所降低,但其影响程度不如回座压力那样明显。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全文)_条据书信 第三篇

第一条 为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共和国食品xxx》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是指通过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等销售食用农产品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集中交易市场,是指销售食用农产品的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含农贸市场)。

第三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原则,推进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保证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可追溯。

第五条 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与相关部门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协作机制。

第六条 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应当依法对入场销售者履行管理义务,保障市场规范运行。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以下简称销售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销售活动,保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第七条 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汇总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加强监督管理,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应当按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并公开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数据信息。

鼓励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利用信息化手段采集和记录所销售的食用农产品信息。

第八条 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相关行业协会和食用农产品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履行法律义务。

安全经理岗位职责 第四篇

岗位职责:

1、负责行业客户(、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开发和维护、信息安全服务项目(安全培训、安全咨询、安全集成、工程监理、风险评估、等级测评、软件评测、安全运维等)的挖掘和跟踪;

2、组织与大客户的技术交流、协助技术支持制订客户解决方案、参与项目招投标和商务谈判、完成公司制订的年度销售目标;

3、组织部门开发多种销售手段,落实销售手段创新;

4、负责控制部门预算,降低销售费用成本。

任职要求:

1、计算机或市场营销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3年以上销售工作经历,熟悉销售业务流程,掌握销售技巧;

3、有大客户资源者优先,有专业资质者优先,军队复转干部优先,党员优先;

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出色的社交能力及团队合作意识

河北校车安全管理条例_条据书信 第五篇

第四十四条县级以上应合理规划幼儿园布局,方便幼儿就近入园。入园幼儿应有监护人或其委托的成年人接送,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由监护人或其委托的成年人接送,需要使用车辆集中接送的,应使用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幼儿专用校车,遵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本办法校车安全管理的规定。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施行前已由有关部门许可备案或取得校车标牌,用于接送小学生和学龄前幼儿上下学,7座以上非现行国家校车技术标准的车辆,可继续使用至20xx年12月31日,期间审验时,应按照出厂时的标准审验,到期后自由选择更换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校车或注销校车许可。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征文:征文:由岗位安全职责想到的_课外阅读 第六篇

每当我看到悬挂在办公室墙上的岗位安全职责时,“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监督人的职责……”映入眼帘,此时一种责任油然而生,并深感作为基层施工、生产单位的党组织负责人,把安全作为大事来抓好、抓实,肩负起安全第一监督人的责任,是自己应尽的职责。

时下正值施工的大好季节,公司安全生产任务更加繁重,安全生产形势紧迫,任重道远。越是这个时候,就越要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因为安全生产人命关天,一刻也不能放松;安全生产一头连着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一头连着公司发展和稳定,重视安全生产,怎样强调都不为过;抓好安全生产,任何时候都不能疏忽。

党组织怎样履职尽责,才能更好地发挥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作用哪?这是我常常思考和努力在做的工作。我认为:

第一从思想上要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政策、制度、措施的落实,认真做好交通安全等重点工作。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全面落实安全责任,使之细化到每一个岗位、每一名员工、每一个细节上,努力做到“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防患于未然”。

公司对安全工作极其重视,党的基层组织必须深刻领会,不仅入耳更要入脑入心,深刻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以思想认识的切实提高促进安全工作的全面提升。要充分认识到:安全发展是实现科学发展的前提和保障。安全工作是企业的头等大事,维护安全是党组织的首要职责。确保安全是企业经营的重中之重,安全需要是职工的核心需求。党组织要教育、引导职工学习安全知识,学会自我防护,形成安全至上、安全第一的文化氛围。千方百计确保安全,要切实强化安全意识,把职工安全摆在首位。

一是提高基层领导班子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态度上要认真负责。工作上要扎实深入,确保职工生命安全。把抓好安全工作与创建 “四好”班子结合起来,安全工作从班子做起,在安全工作中凡是要求职工做到的,班子成员首先做到。加大安全防护用品的投入,狠抓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保证施工生产在安全稳定的情况下进行。二是发挥党组织对安全工作的监督职能,开展好“党组织做反事故斗争堡垒”、“党员做反事故斗争先锋”、创建“党员安全示范岗”主题实践活动。通过这一载体来提高职工安全生产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由让我安全转变为我要安全。党员要带头坚持按要求对本岗位负责的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和自检自查,积极采取各种安全技术措施和反事故技术措施,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切实把党组织战斗堡垒构筑在安全生产前沿,把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在安全生产一线,每名党员要成为反事故斗争的“排头兵”、安全生产的“警示牌”,团结带动广大职工努力做到无违章、无违纪、无事故。切实做到“一个带头”、“两个杜绝”、“三个确保”。三是贯彻和落实沈总对公司xx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六点要求,配合行政做好,对分包队伍的过程管理强化工作,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积极营造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氛围。教育和引导职工,使他们懂得安全工作是个系统工程,既有规章制度的落实,又有具体措施的保证,更不能缺少浓厚的氛围。在施工现场利用安全旗、彩旗、条幅、警示牌等对安全生产进行宣传,营造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氛围,使施工现场呈现出施工秩序井然,安全生产警钟长鸣的态势。

第三牢记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意识丝毫不可松懈,要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党组织对安全生产的重视和关心,就是对职工负责,对企业稳定负责,对企业发展负责。对于企业安全,决不能忽视大意、掉以轻心,必须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深入抓下去。

总之,发挥党组织的优势,使安全生产做到制度保证上严密有效、技术支撑上坚强有力、监督检查上严格细致,是我的岗位职责应做到的。

安全服务工程师岗位职责 第七篇

1、为客户提供工控安全咨询,包括需求、问题诊断、解决方案的设计及演示等;

2、负责工控网络及安全项目的'技术支持服务;

3、提供工控网络安全项目日常的技术支持服务,针对客户网络架构提出适合的解决方案;

4、完成部门经理安排的其他工作。

5、至少了解某一工业行业工艺流程、自动控制系统等(如电力、新能源、石油、轨道交通、冶金、制造、烟草、汽车、市政其中一项)。

任职要求:

1、计算机、电子信息工程师、网络工程、自动化等专业本科学历,2年以上项目经验;

2、熟悉网络通讯原理,熟悉TCP/IP协议。

3、能熟练配置主流网络设备,如交换机、路由器等。

4、能熟练配置主流网络安全设备,如防火墙、IPS、IDS、UTM等。

5、熟悉工控安全设计方案能够施工,并能够使用相关办公软件和辅助应用软件;

6、有高度的责任心,拥有团队合作精神,工作态度积极,具有较强应变能力;

7、有自动化从业背景并了解网络安全者优先考虑。

山西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办法_条据书信 第八篇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应急预案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中的作用,切实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处置能力,根据《中华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省境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遵循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所属各级单位都应当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适应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单位危险性状况、重大危险源情况以及本行业、本地区易发事故等编制。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制定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xx)及有关行业标准进行。

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风险种类、生产规模等特点,对应急预案框架结构等要素进行调整。

第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三者要相互衔接,形成预案体系。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与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有效衔接,形成预案体系。

第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名称:单位名称+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单位名称+事故类别+专项应急预案;单位名称+工作场所+应急处置方案。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二)与相关应急预案有效衔接;

(三)与事故风险和应急能力相适应;

(四)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五)应急程序和保障措施清晰具体、操作性强;

(六)要素完整,文字简洁,信息准确。

第三章 应急预案的评审、备案与发布

第十条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论证或评审,并征求预案涉及部门和单位的意见。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评审分内部评审和外部评审。

应急预案内部评审由编制单位组织应急预案编写人员和预案涉及所有职能部门人员进行,以确保应急预案职责清晰、程序明确、内容完整。

应急预案外部评审由编制单位组织本行业专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进行,以确保应急预案中规定的各项内容法制化。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实行分级备案制度。

驻晋企业、外省驻晋国有控股企业、省属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同时报送企业所在地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企业有关管理部门。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分级备案的具体办法由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举办文化、体育、经贸等大型经营性活动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当在活动举办之日前10天报送当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填写并提交《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二)提交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评审报告;

(三)提交报备的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各1份。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自受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备案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审查工作并向生产经营单位反馈审查意见。对审查通过的应急预案办理备案手续,对审查未予通过的应急预案,应向生产经营单位出具书面意见,说明未予通过的原因。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有效期为3年,自备案登记之日起计算。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应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原备案部门提交延期备案申请。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按照有关规定发布实施,并抄送与应急预案实施有关的部门和单位。

第四章 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有效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生产事故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岗前培训,使其了解应急预案的内容,熟悉应急职责、程序和岗位应急措施,掌握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正确处置措施和自救技能。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定期组织应急演练,高危行业企业要针对生产易发事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实战演练。

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结果进行评估,并向应急预案备案部门提交评估报告。

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组织有关专家对该单位应急预案响应情况进行评估。

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每年应当对本单位应急预案管理情况进行总结。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修订:

(一)应急预案中明确的组织机构、有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工作程序等已经调整的;

(二)应急预案中相关部门、单位或人员以及与其他预案的衔接关系发生较大变化的;

(三)应急预案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较大变化的;

(四)应急预案中涉及的重大危险源情况发生变化的;

(五)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完工后;

(六)应急预案演练或响应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应急预案制定部门或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

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修订情况应当及时告知有关部门和单位,并报送原应急预案备案部门进行备案。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负责应急预案相关工作的资金保障,并对由于资金投入不足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事故扩大等后果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办理、变更、换发和年审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向颁证管理机关提交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应急预案。颁证管理机关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备案情况进行审查。

第五章 检查与处罚

第二十八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管理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应急预案所涉及的有关单位对应急预案中明确的与其相关的职责应当组织落实。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突出的生产经营单位给予适当奖励。

第二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一)生产经营单位没有制订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

(二)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没有按规定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

(三)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应急预案演练的。

第三十条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筑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xxx》的规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一)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未按照规定签订救护协议的;

(二)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未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不能保证正常运转的。

第三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针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危险源编制应急预案,依据《中华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法律、法规对应急预案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自公布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的本质

第一、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是安全生产最根本、最深刻的内涵,是安全生产本质的核心。它充分揭示了安全生产以人为本的导向性和目的性,它是我们党和以人为本的执政本质、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本质、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本质在安全生产领域的鲜明体现。正如xx在局第30次集体学习时所强调的“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我国是国家,我们的发展不能以牺牲精神文明为代价,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更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

第二、突出强调了最大限度的保护。所谓最大限度的保护,是指在现实经济社会所能提供的客观条件的基础上,尽最大的努力,采取加强安全生产的一切措施,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根据目前我国安全生产的现状,需要从三个层面上对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实施最大限度的保护:一是在安全生产监管主体,即层面,把加强安全生产、实现安全发展,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纳入经济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战略,最大限度地给予法律保障、体制保障和政策支持。二是在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即企业层面,把安全生产、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作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根本,最大限度地做到责任到位、培训到位、管理到位、技术到位、投入到位。三是在劳动者自身层面,把安全生产和保护自身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作为自我发展、价值实现的根本基础,最大限度地实现自主保安。

第三、突出了在生产过程中的保护。生产过程是劳动者进行劳动生产的主要时空,因而也是保护其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的主要时空,安全生产的以人为本,最集中地体现在生产过程中的以人为本。同时,它还从深层次揭示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在劳动者的生命和职业健康面前,生产过程应该是安全地进行生产的过程,安全是生产的前提,安全又贯穿于生产过程的始终。二者发生矛盾,当然是生产服从于安全,当然是安全第一。这种服从,是一种铁律,是对劳动者生命和健康的尊重,是对生产力最主要最活跃因素的尊重。如果不服从、不尊重,生产也将被迫中断,这就是人们不愿见到的事故发生的强迫性力量。

安全经理岗位职责 第九篇

岗位职责

1、负责收集客户需求,提供完整的业务解决方案;

2、负责软件项目团队规划、团队组建和团队管理,协调解决项目交付中的问题;

3、负责项目的交付和验收,确保项目交付满足客户需求和合同规定;

4、负责项目运作过程中风险识别、、跟踪和应对;

5、负责协调解决项目的重大问题,并对重大问题进行升级和告警等;

6、建立、协调和处理客户关系,建立团队内外部沟通管理机制;

8、能够适应出差工作。

任职条件

1、财务或计算机相关专业毕业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2、具备大型企业集团的工作背景,熟悉财务相关领域业务;

3、熟悉常见主流ERP系统,如SAP,Oracle等;

4、主导过2个以上大型企业信息系统的项目实施交付;

5、有财务共享服务项目实施和交付经验者优先;

6、具有丰富的项目管理能力,熟悉IT系统项目管理和实施方法;

7、有PMP、财务相关认证者优先。

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第十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共和国食品xxx》(以下简称《食品xxx》)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铁路站车和铁路运营站段范围内的食品销售、食品贮存、食品运输、餐饮服务等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国家实行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统一监督管理制度。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指导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中国铁路总公司负责组织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铁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具体承担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四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均可向铁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举报铁路运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了解食品安全信息,对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对在铁路运营食品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第二章 食品经营要求

第六条铁路运营中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食品xxx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管理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改善食品生产经营环境,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和健康管理,建立食品召回制度,不得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铁路站车及规模以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系统,推行食品安全质量体系认证,开展诚信体系建设,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第七条铁路站车食品销售应当实行统一采购、统一进货制度,加强食品销售台帐管理,保持场所环境整洁,禁止销售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第八条铁路餐车应当实行集中统一进货制度,净菜、冷热链食品配送上车,食品分类冷藏、即时加工;物品定位存放,餐饮具洗消合格,环境卫生整洁,避免交叉污染;食品加工设备齐全、功能完好,保证食品安全。

第九条铁路运营站段职工食堂应当建立开办者第一责任人制度,做到设施设备齐全、功能完好,食品分类冷藏、即时加工和餐饮具洗消合格。落实食品贮存、食品加工、通风防尘、防鼠防虫、垃圾处理等风险控制要求,实施食品留样制度,保证食品安全。

第十条铁路运营集中加工快餐盒饭的食品经营企业应当达到厂房洁净、封闭加工、流程合理等控制要求,落实原料检验、半成品检验、成品出厂检验等检验控制要求,实施食品留样措施,做到全程可追溯。盒饭应当标注生产日期,配送应当达到贮运温度、时间等控制要求。

第十一条铁路站车生活饮用水应当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第三章 贮存与运输要求

第十二条承运食品的车站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符合铁路货物运输规定,保持货场环境卫生整洁,实施食品定点货位存放,做好货品查验登记,保证食品可追溯。

第十三条承运食品的车站应当落实食品贮存通风、防潮、鼠虫害等风险控制要求,保证食品贮存货位达到贮存温度、湿度等食品安全标准,禁止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放、混装。

第十四条承运食品的车辆应当符合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标有清洗合格标识,禁止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运,防止食品交叉污染。

第十五条承运鲜肉类、水产品等易变质食品,应当具有冷藏冷冻设施,并符合温度、湿度等食品安全控制要求。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 铁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依照《食品xxx》等法律法规规定,对辖区内铁路运营中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许可和日常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 铁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凭执法证件在辖区内开展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八条铁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对食品进行抽样检验,公布检验结果,并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报。

第十九条铁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可以采用国家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对食品进行抽查检测。

对抽查检测结果表明可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依照《食品xxx》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进行检验。抽查检测结果确定有关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第二十条发生铁路食品运输污染、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单位,应当立即报告所属铁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

铁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按照《食品xxx》相关规定,制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发生突发事件后,应当立即采取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施设备等控制措施,会同有关部门、铁路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调查处理,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并按预案要求报告。

第二十一条铁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建立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机制,必要时向相关部门通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

第二十二条铁路运营中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食品xxx律法规的,由铁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中的铁路站车是指铁路车站和铁路客货运列车。铁路车站范围指铁路车站主体站房前风雨棚以内、候车室、站台等站内区域。

本办法中的铁路运营站段包括直属车站、车务段、客运段、机务段、供电段、车辆段、动车段、工务段、电务段,以及行车公寓(招待所)、配餐基地等铁路基层单位。铁路运营站段范围指铁路运营站段所属单位围护设施结构以内的地域。

第二十四条铁路运营中的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要求,本办法未规定的,参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相关要求执行。

陕西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 全文_条据书信 第十一篇

校车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配备校车的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做好校车的安全维护,建立安全维护档案,保证校车处于良好技术状态。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校车,应当停运维修,消除安全隐患。

承接校车维修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机动车维修技术规范维修校车,并执行校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校车的维修质量负责。

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通告_行政公文 第十二篇

为切实加强夏季高温火险灾害防控,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居住出租房(以下简称“出租房”)安全管理,根据《中华共和国xxx处罚法》、《中华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转塘街道居住出租房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1、用于出租的房屋必须是合法建筑,属于违章建筑的,一律不得出租。

2、房屋出租人应做到“四必须”: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保笼”或金属栏栅必须拆除,要求在20xx年7月25日前一律自行拆除,逾期不拆的,将由拆违办;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安全 “四件套”(灭火器、口罩或防毒面具、逃生绳和手电筒);内部隔断必须符合消防安全标准,使用隔热阻燃类材料,并确保结构安全;每个居室以及公共区域必须安装火灾探测器。

3、出租房内必须加装空气开关等漏电保护装置,电气线路应穿管铺设,严禁私接乱拉电线用于生活临时用电和电动车充电,严禁使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

4、出租居室达10间及10间以上的,或者出租床位达到10个及10个以上的,视为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房屋出租人是该场所经营管理人员,应当杜绝该场所发生消防安全事故。

5、村社或物业管理单位应当与房屋出租人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并督促落实房屋出租人的安全管理责任。

6、房屋出租人未按要求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的,由村社 (物业管理单位)督促整改,若房屋出租人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由转塘街道拆违办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特此通告。

转塘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转塘国土资源所

二〇xx年七月二十日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_条据书信 第十三篇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的,由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依据职权,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依据职权,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或者机构吊销资质证书:

(一)超越其资质许可的范围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的;

(二)以其他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的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的;

(三)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的。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向不符合条件的单位颁发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证书和审定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对部门或者机构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全文)_条据书信 第十四篇

第二十三条 销售者应当具有与其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销售和贮存场所,保持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适当的距离。

第二十四条 销售者应当具有与其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销售设备或者设施。

销售冷藏、冷冻食用农产品的,应当配备与销售品种相适应的冷藏、冷冻设施,并符合保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所需要的温度、湿度和环境等特殊要求。

鼓励采用冷链、净菜上市、畜禽产品冷鲜上市等方式销售食用农产品。

第二十五条 禁止销售下列食用农产品:

(一)使用国家禁止的兽药和剧毒、高毒农药,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的;

(三)超范围、超使用食品添加剂的;

(四)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

(六)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

(七)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

(八)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和包装材料等食品相关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

(九)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

(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

(十一)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销售的;

(十二)标注虚假的食用农产品产地、生产者名称、生产者地址,或者标注伪造、冒用的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

第二十六条 销售者采购食用农产品,应当按照规定查验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采购和销售。

销售者应当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

实行统一配送销售方式的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所属各销售门店应当保存总部的配送清单以及相应的合格证明文件。配送清单和合格证明文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

从事食用农产品批发业务的销售企业,应当建立食用农产品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批发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

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销售企业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方式,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第二十七条 销售者贮存食用农产品,应当定期检查库存,及时清理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用农产品。

销售者贮存食用农产品,应当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名称、产地、贮存日期、生产者或者供货者名称或者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并在贮存场所保存记录。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

第二十八条 销售者租赁仓库的,应当选择能够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食用农产品贮存服务提供者。

贮存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贮存食用农产品,履行下列义务:

(一)如实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其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以及所提供服务的销售者名称、贮存的食用农产品品种、数量等信息;

(二)查验所提供服务的销售者的营业执照或者身份证明和食用农产品产地或者来源证明、合格证明文件,并建立进出货台账,记录食用农产品名称、产地、贮存日期、出货日期、销售者名称或者姓名、联系方式等。进出货台账和相关证明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

(三)保证贮存食用农产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污染,保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和环境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用农产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

(四)贮存肉类冻品应当查验并留存检疫合格证明、肉类检验合格证明等证明文件;

(五)贮存进口食用农产品,应当查验并记录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证明文件;

(六)定期检查库存食用农产品,发现销售者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九条 销售者自行运输或者委托承运人运输食用农产品的,运输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污染,并符合保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和环境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用农产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承运人应当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履行相关食品安全义务。

第三十条 销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依法从事食用农产品销售活动。

鼓励销售企业配备相应的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加强食用农产品检验工作。

第三十一条 销售者应当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三十二条 销售按照规定应当包装或者附加标签的食用农产品,在包装或者附加标签后方可销售。包装或者标签上应当按照规定标注食用农产品名称、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等内容;对保质期有要求的,应当标注保质期;保质期与贮藏条件有关的,应当予以标明;有分级标准或者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应当标明产品质量等级或者食品添加剂名称。

食用农产品标签所用文字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标注的内容应当清楚、明显,不得含有虚假、错误或者其他误导性内容。

第三十三条 销售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认证的食用农产品以及省级以上农业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需要包装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应当包装,并标注相应标志和发证机构,鲜活畜、禽、水产品等除外。

第三十四条 销售未包装的食用农产品,应当在摊位(柜台)明显位置如实公布食用农产品名称、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或者姓名等信息。

鼓励采取附加标签、标示带、说明书等方式标明食用农产名称、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或者姓名、保存条件以及最佳食用期等内容。

第三十五条 进口食用农产品的包装或者标签应当符合我国法律、xxx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原产地,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进口鲜冻肉类产品的包装应当标明产品名称、原产国(地区)、生产企业名称、地址以及企业注册号、生产批号;外包装上应当以中文标明规格、产地、目的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温度等内容。

分装销售的进口食用农产品,应当在包装上保留原进口食用农产品全部信息以及分装企业、分装时间、地点、保质期等信息。

第三十六条 销售者发现其销售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消费者,并记录停止销售和通知情况。

由于销售者的原因造成其销售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销售者应当召回。

对于停止销售的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但是,因标签、标志或者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用农产品,在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继续销售;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

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销售者应当将食用农产品停止销售、召回和处理情况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配合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记录相关情况。

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销售者未依照本办法停止销售或者召回的,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停止销售或者召回。

《安全管理制度.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看了安全管理制度的人,还看了:

私人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私人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篇】私人员工考勤管理制度是现代企业不可或缺的一项制度,它对于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权益、维护企业正常运转具有重要意义。下面将从制度的目的、内容、执行和优势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一、制度目的私人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员工按照工作时间要求按时上下班,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

社区老年协会管理制度范文

【社区老年协会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篇】社区老年协会管理制度范文社区老年协会是一个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组织活动的重要机构,为保证协会的正常运作和服务质量,制定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以下是社区老年协会管理制度范文供参考。一、协会组织结构社区老年协会设置理事会、秘书处及专业委员会,具体职责如下:1.

社区环境卫生的管理制度范文

【社区环境卫生的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篇】社区是人们居住、工作和生活的重要场所,而社区环境卫生的管理制度在保障居民健康与提升居住质量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将围绕社区环境卫生的管理制度进行探讨,并就如何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进行分析和建议。一、社区环境卫生的重要性社区环境卫生直接影响着居民的健康与生活质

社区家长学校管理制度

【社区家长学校管理制度 第一篇】社区家长学校管理制度近年来,社区家长学校在我国迅速兴起,并获得广泛认可和支持。社区家长学校作为一种特殊教育机构,旨在提供多元化的家长教育服务,帮助家长提升自身素质,增强家庭教育能力。为了更好地管理社区家长学校,制定和实施规范、科学的管理制度至关重要。首先,社区家长学校

硬件测试工程师的基本职责概述怎么写及范文

【硬件测试工程师的基本职责概述怎么写及范文 第一篇】硬件测试工程师的基本职责概述硬件测试工程师是一个从事计算机硬件测试和验证工作的专业人员。他们负责确保计算机硬件的稳定性、可靠性和性能,以保证产品的品质和用户的满意度。硬件测试工程师的基本职责主要包括:1. 测试计划和策略的制定:硬件测试工程师应根据

最新文章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