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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制度精华

2022-05-28

应急管理制度精华十三篇

管理制度】导语,您所阅览的本篇有35273文字共十三篇,由岑东琴经心修正后发布!秩序是一个汉语词汇,读音为zhì xù,名词,意思是有条理地、有组织地安排各构成部分以求达到正常的运转或良好的外观的状态。出自《从文自传·我所生长的地方》。应急管理制度精华要是你对此篇文章有什么独特的建议,可以发表分享给大家!

应急管理制度 第一篇

近年来,在市委、市的领导下,我们不断加强应急救援预案管理,狠抓预警救援指挥平台、救援队伍及装备建设,强化企业救援预案演练,确保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会后,我们将认真按照本次会议的安排和部署,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严格预案管理,完善预案体系

一是督促预案修订。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的要求,进一步做好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化品三大直管行业、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工作,积极督促各镇街和相关部门修订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健全完善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实现数据的及时更新,提高预案的实用性、操作性。二是严格预案评审。在聘请了41名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家的基础上,5月中旬,对专家成员进行预案评审、备案知识的培训。各级应急救援预案修订后,都必须由相关专家进行严格的要素评审,增强预案的实用性、操作性。三是强化预案备案。按照上级工作安排,近期主要抓好新建企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的备案工作,督促省、枣庄市驻滕单位进行应急救援预案备案,确保年底前完成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工作。四是搞好预案衔接。认真梳理市、镇街(部门)与企业预案,企业总体预案、专项预案与现场处置方案,相邻的生产经营单位或区域预案的内容,搞好相互之间的衔接,形成统一指挥、协调有序、快速反应的预报预警预防应急联动工作机制。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救援能力

一是强化队伍管理。进一步加强5支危化品专业救援队伍的管理,加快重点危化品生产、使用企业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步伐,将东沙河、南沙河、木石、柴胡店等4支区域性非煤矿山应急救援队伍交由镇安监中队管理,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二是强化技能培训。在各救援队伍抓好自身业务技能学习和训练的基础上,近期在山东危险化学品鲁南应急救援中心,举办两期应急救援队员院前急救知识培训班,全面提高救援人员的现场处置能力。三是强化资源管理。及时对专业救援队伍的救援装备进行维护或更新,充分发挥预警救援指挥平台功能,随时掌控全市应急救援资源的分布情况,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拿得出,用得上。四是强化预案演练。按照“练为战”的原则,引导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救援预案演练,5月组织煤矿暴雨期间停产撤人演练,6月组织采石场应急救援演练,力求在演练中查找不足、修正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操作性。上文库 网

三、强化培训,增强避险意识

一是抓好养成教育。加强与门的沟通与协调,坚持不懈地抓好在校生的安全教育,从小培养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形成良好习惯,进而影响家庭、影响社会,提升全民安全意识。二是实行全员培训。先在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试点,将应急常识、应急救援预案纳入安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应急避险知识、应急救援预案,熟悉周边环境和避灾路线,提高员工自救、互救能力。三是搞好全员演练。定期组织企业全体员工开展应急预案演练,使大家明白自己在疏散及救援中的原则、任务、职责,做到有备无患、临阵不乱。四是强化全民教育。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加强与报刊、电视、网站等媒体的配合,采用多种形式宣传应急管理知识、应急逃生、自救互救知识,提升全民的应急处置能力。

应急管理制度 第二篇

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音乐组成员、班主任

2、明确职责,落实到位:

(1)保证场地安全、卫生,照明、饮水等设施符合学生身体健康发展要求。

(2)排练及演出前,学校德育处、总务处与场地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积极配合做好文艺汇演场地布置,要求做到防火安全,应急照明设备正常工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

(3)文艺汇演时学生入场、退场期间要求、总务处与场地管理人员、年级部主任及班主任提前到位,组织学生有秩序的出入,禁止拥挤打闹。特别是在演出期间如发生停电情况,各年级维持秩序,禁止学生随意走动,擅自离开座位。学校政教处需提前做好应急疏散路线。

应急管理制度 第三篇

20xx年3月西乌旗应急管理局党组成立,这是根据党总体部署、立足西乌旗旗情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成立一年来,我们以习中国特色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自治区、盟委、旗委决策部署,坚持边组建、边应急、边防范,有力有序有效应对了几起较大灾害事故,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抢险救援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稳步推进机构改革。先后整合11个部门的13项职责,其中包括5个旗指挥协调机构的职责,顺利完成了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应急管理组织体制初步形成。

二是全力做好抢险救灾。时刻保持应急状态,局党组带头24小时在岗带班,妥善处置了“2.23”银漫矿业井下运输车辆事故调查处理及事后责任追究相关工作,探索建立了应急响应专题会商机制,形成了防范救援救灾一体化运作模式等。全年向受灾群众发放救灾资金33万元,争取项目资金50万元。

三是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基本盘”。局党组办公会每周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建立常抓严管的长效机制,先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安全生产工作“六大攻坚百日行动”、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对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分类分级严管,严格监管执法,深化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生产安全事故总量、较大事故、重特大事故与上年相比实现“三个下降”。

四是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研究制定加强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逐步推进自然灾害风险管控、城乡抗灾能力和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加强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对照国家煤矿三级标准救护队建设要求,结合全盟矿山企业实际情况和锡盟白音华矿山救护中心现状,补充招录专职矿山救护队员9名。建立部门间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与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服务联动工作机制,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高效、专业的气象监测预报预警。与旗武装部建立人员和物资共享机制,充分发挥民兵队伍在技术、装备等方面的优势,为全旗应急救援提供有针对性保障。建立救灾物资储备使用管理联动机制,切实做好救灾物资保障服务。

五是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情况

严格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非煤矿山企业关闭退出工作,将5家小型露天采石场纳入关闭退出范围。强化开复工安全检查备案。认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7家小型露天采石企业和2家地采企业开展防洪防汛和通风专项检查,共发现防洪防汛问题隐患25条,通风问题隐患16条,已全部整改完毕。强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风险防控。全年累计出动检查组7个,执法人员441人次,聘请专家执法检查4人次,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企业147家次。结合“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结合春、秋两个森林草原防火期不同特点,组织开展防火宣传活动。强化道路交通运输安全风险防控,积极开展常态治理酒驾醉驾专项行动、治理货车超限超载“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压降亡人事故专项行动、20xx年全盟公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20xx年打击假牌套牌假证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20xx年城市道路交通管理重点工作、20xx年工程车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逢十”行动、交通违法行为周末夜查行动、“两防三保”行动、运储草车辆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对全旗废弃坑(池、井)摸底调查、日常管护及后续复垦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强化重要时间节点安全风险防控。

二、存在问题

一是安全发展理念没有牢固树立起来。一些地区、一些企业往往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注重数量发展,安全往往没有作为底线、红线,这个意识还不够牢固。

二是风险隐患点多面广,安全基础不牢。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往往为了抢产量、降成本牺牲了安全投入、安全设施。

三是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安全习惯需要进一步增强。

四是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和应急管理机制缺乏有效衔接。我旗安全生产委员会与其他生产安全、公共安全类议事协调机构间业务既有重叠也有不同,因此在成员单位构成上也有差别。在生产经营活动种类增多、企业增多的当前,自然灾害类事故与生产安全事故之间的联系也愈加紧密。如何将自然灾害防治管理工作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有效衔接、强化事前预防,同时实现两类事故事中应急救援同频共振,尚缺乏有效的制度规范支撑及工作模式借鉴。

五是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基础需进一步夯实。20xx年是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制度融合、体制融合的第一年,基层应急管理部门现有车辆、执法装备等硬件物资保障水平尚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消防救援大队、森林消防救援大队、白音华矿山救护中心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也需进一步加强,以应对严峻的安全生产和消防、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形势。

六是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建设需持续加强。我旗虽通过多种方式配齐配强队伍,提前完成盟委5号文件提出的“专业技术人才不少于5人”工作要求,但距离建设一支真正的高素质专业化执法队伍仍有不小差距。基层安全教育培训机会较少,缺乏系统性、全面性的法律法规和监管业务知识培训,对现有非专业技术背景干部的培养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缺乏成熟有效的交流轮岗和选拔激励机制。长期从事固定监管执法岗位一方面易造成干部厌战情绪,一方面容易产生廉政风险。

三、今后工作思路

一是要完善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包括标准。一方面要落实地方党委的领导责任,第二方面是要落实各部门的监管责任,第三方面是要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这是一个完整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全面地推动落实。

二是要加强监管,只有强力的执法监管,才能推动企业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从这个层面来讲,怎么能够科学执法、规范执法、严格执法,是我们始终要做的工作,是要不断改进的方面。

三是科技兴安,用机械化来换人,自动化来减人。推动机械化、自动化,把危险岗位的人员换下来,用科技手段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应急管理制度 第四篇

根据20xx年度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要求,经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确定陈鹏、胡海洋、王世峰等25人为应急管理部机关拟录用公务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向应急管理部人事司反映。

公示时间:20xx年6月13日—6月19日(5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10-83933267、83933258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70号应急管理部人事司

邮政编码:100054

附件:应急管理部机关20xx年拟录用国家公务员名单

应急管理制度 第五篇

各煤矿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和强总理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做好煤矿“一通三防”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矿通风瓦斯事故,按照《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煤矿“一通三防”专项监管执法检查的通知》(川应急函〔20xx〕9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20xx年度煤矿执法工作计划,经研究,决定开展煤矿“一通三防”专项监管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执法检查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县煤矿“一通三防”专项监管执法检查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开江县煤矿“一通三防”专项监管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县领导小组”,下同)。

组长:廖奎华

副组长:梁江河刘小强

成员:熊陈刘训胡杨王知之牛晓伟

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煤监股,负责此次专项监管执法检查具体工作,包括收集情况、人员组织、执法检查、总结、宣传、编发信息、通报专项检查情况等工作。

二、专项执法检查时间

20xx年4月至9月。

三、专项执法检查对象

全县已启动隐患整改或系统维护的煤矿企业。

四、专项执法检查原则

(一)坚持“查大风险、查大系统、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原则,促进矿井瓦斯、矿井火灾的重大风险研判和管控,加快系统调整优化进展,提高灾害治理效果,为实现“瓦斯零事故、瓦斯零超限”目标夯实基础。

(二)坚持企业自查自改的原则。对煤矿企业排查并上报隐患直报系统正在实施整改的安全隐患可免除处罚,对不查、不改或整改不合格的煤矿企业,依法予以严查重处。

(三)坚持“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总要求,做到风险不化解、隐患不消除、问题不解决不松手。

(四)通过最严密的、最严格的执法检查、最严厉的行政处罚,切实推动风险自识、隐患自治、平安自保,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意识提升,确保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五、专项执法检查内容

按照“从根本上消除隐患”的总要求,全面按照《开江县煤矿“一通三防”专项监管执法检查重点内容清单》(见附件)检查矿井通风系统、瓦斯防治、防灭火、煤尘防治、安全监控系统、技术管理、现场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等部位、环节存在的问题、风险和隐患,并依法查处。

六、政策标准规范依据

将《煤矿安全规程》(20xx版)、《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5号)等多个政策标准规范作为煤矿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依据和监管部门执法检查的主要依据。

七、工作步骤

此次煤矿“一通三防”专项监管执法检查工作,按照企业自查自改、县专项执法检查组执法检查和复查验收的方式开展。

(一)企业自查自改。各煤矿企业必须按照《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煤矿“一通三防”专项监管执法检查的通知》(川应急函〔20xx〕92号)要求的时间节点、检查内容、工作任务逐条逐项进行自查,针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逐条列出清单,逐条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严格按照“八定”规定和“五落实”原则实施整改,并形成自查自改报告报县专项执法检查组(县应急管理局煤监股)备案,严禁以一般隐患整改代替本次对标整治。

(二)专项执法检查。县专项执法检查组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全县已启动隐患整改或系统维护的煤矿企业进行专项监管执法检查,确保在6月底前完成执法检查任务。

(三)落实整改、复查验收。煤矿企业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问题,限期内全面落实整改。隐患整改完成后,必须及时向县专项执法检查组申请复查验收,县专项执法检查组将针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和问题,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复查验收,逐一销号,形成闭环管理。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安排。各煤矿企业要深刻吸取近期全国生产安全事故的惨痛教训,彻底认清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精心组织安排,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工作,确保此次专项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县专项执法检查组将按照文件要求逐项对照检查,仔细查找煤矿通风、瓦斯、防灭火、防尘、安全监控等管理中的缺陷和现场安全隐患,并针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督促煤矿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严格按照“八定”规定和“五落实”原则实施整改。

(二)强化,严格秉公执法。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下达整改指令,限期整改;

对发现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一律顶格处罚;

对不按规定检查瓦斯,存在假检、漏检情况的和无风、微风、循环风、违规串联通风作业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

对于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冒险作业的,一律按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对专项检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煤矿,一律责令停产停建,依法处理,并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并责令煤矿制定措施,限期整改治理,消除隐患。

(三)仔细分析,认真总结。专项检查结束后,各煤矿企业要认真总结自查自改和专项检查的情况,并结合县专项执法检查组提出加强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的措施和建议,分析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建立健全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加强“一通三防”工作的措施,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切实整治安全隐患,抓好专项治理,改善安全生产环境,提升安全生产条件,严防通风瓦斯事故的发生。

应急管理制度 第六篇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科学有效应对我市物业管理区域可能出现的安全突发事件,规范应急处置工作,切实消除我市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隐患,保障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1.3编制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4编制工作原则

1.4.1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安全事件发生后,在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实行区(市)管理制,建立灵活快速、功能全面的预警和应急反应机制。

1.4.2以人为本,依法规范。以保障群众的生命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应急预案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要与相关政策相衔接,要依法行政,依法实施应急预案。

1.4.3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落实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经常性地做好应对安全事件发生的思想、预案、机制和工作等方面的准备。建立安全应急处置专业小组,加强管理人员安全方面工作的培训力度,定期组织企业员工、小区居民进行安全应急演练。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指挥机构

按照安全应急工作的需要,成立物业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物业办主任担任组长,组员由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

2.2工作机构

物业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物业办,主任张宣文,常务副主任王西涛。办公室职责:统一协调全市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督查工作,对重点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组织召开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及时部署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和相关文件的传达;及时向上级机关报送相关重(上文库站www.fanwenz.com)大事项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情况;其它内部工作事项的通知、协调等工作。

2.3成员单位及职责

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确立专门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根据本区域的实际情况,明确职责分工,认真组织督促、落实安全工作,及时处理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问题,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安全检查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2.4督察长效机制

由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抽调精通业务、责任心强的1-2名工作人员,组成2个督导组,定期对各区(市)的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督察,并提出指导意见。各区(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成立相应检查小组,对辖区内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督察,并将检查情况整理汇总及时上报。

2.5信息报送和处理

2.5.1各区(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安全事件信息快速报送制度。制定应急值守制度、应急报告制度和应急举报制度,及时准确的向有关部门报送信息。

2.5.2各区(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有关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或完成情况。

2.5.3在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中,相关单位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随时通报情况,及时、准确反馈信息。

2.5.4物业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各类安全信息,经过分析研究后,及时通报相关单位。

2.6指挥和协调

2.6.1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政令畅通。属于跨区域的协调工作,由物业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挥。

2.6.2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协调本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落实相关安全工作。

3.重点区域和部位的安全工作

3.1物业管理区域的高层建筑、商场、写字楼的各种设备设施,如配电室、泵房、空调机房、发电机房、电梯机房等存在的设施缺损和因不能使用所造成的安全隐患。

3.2物业管理区域内违章建筑、违章搭盖占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等安全隐患,物业管理区域内出租房屋、沿街店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在建筑周围空中和地面设置影响应急车辆通行的安全隐患。

3.3物业管理区域内应急设施的整治,设施无常使用或因被偷盗等原因缺损造成的安全隐患。

3.4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场因车辆集中停放造成的安全隐患,以及停车场内因缺损或不能使用的应急设施造成的安全隐患。

3.5物业管理区域内存在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和小商场、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学校(幼儿园)、小医院(诊所)、小生产加工企业这些“九小场所”,以及擅自改变建筑使用功能的仓库、劳动密集生产车间、员工集体宿舍集生产、销售、居住为一体的建筑物的安全隐患。

3.6物业管理区域内存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

4.安全工作完善事项

4.1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公共区域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设置警示标识,可能引发人身伤亡事故的部位或场所要设置统一规范、文明礼貌且醒目的警示标识,告示注意事项,明确禁止行为。

4.2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业主的自我检查防范予以告示,提醒业主对雨蓬、花架、晒衣架、空调室外机架和阳台扶手等部位摆放花盆、吊挂杂物等行为,强化自我安全防范意识。

4.3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对公共区域安全防范重点部位的日常巡查,加强对管理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及公共设施设备定期巡查并做好巡查纪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隐患。涉及到房屋安全、筑漏修缮的,必须进行回访,增强安全系数。

4.4物业服务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公共区域安全防范预案,要对安全防范应急预案进行全面检查、调整完善,明确安全防范应急处理程序。

4.5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市的有关规定,对已制定的恶劣天气安全防范应急预案,加强执行力度,强化值班制度,凡遇恶劣天气,要立即行动,按照责任分工和要求全面做好安全工作。

4.6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物业管理区域出入口实行定时值班和巡查,推行24小时安全防范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小区要严格按照标准落实客人、车辆出入登记制度,并确保小区内车辆停放有序。

4.7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大对小区安全防范的投入,提高技术防范水平。对已实施楼宇对讲、电控防盗、家庭防盗、小区重点部位监控等技防工程的应加强维护。

5.紧急处置

各物业服务企业应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安全工作,把做好安全工作提高到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来认识。加强检查、监督、落实小区的安全工作。物业企业负责人作为管理小区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安全工作提到当前企业的头等大事来抓。如有安全问题发生,应在第一时间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赶到现场解决处理。

6.后果评估

6.1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完毕后,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要查明导致引发安全事件的原因。属责任事故的,要查明责任人及各自责任的大小,并拟写调查报告及时报送相关部门。

6.2通过总结,找出预警和处置环节中的经验和教训,逐步完善应急机构,提高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提升管理水平,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7.监督管理

7.1预案演练

各物业服务企业每年应组织一至两次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演练。演练前要明确演练的内容和目标,制定周密的演练计划。对参与演练的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并落实安全措施。演练范围内要设置明显的标识并事先通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演练后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并作好总结。

7.2宣传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栏和社区刊物等宣传途径在小区内积极开展安全知识专题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营造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7.3奖励和责任

7.3.1对在安全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并给予表彰。

7.3.2对不服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调遣,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延误时机造成损失的单位或个人,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4监督检查

7.4.1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应每月指派专人对辖区内物业管理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责令整改。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将定期组织全市范围的安全隐患巡查工作,对于整改不利,存在问题较为严重的物业服务企业将予以严肃处理,并将其违规行为记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

7.4.2物业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同有关行政部门对本预案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8.预案更新

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修改情况,对本预案及时进行修改、完善。

9.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20xx物业管理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样本欣赏已经呈现在各位面前,希望你能喜欢。更多精彩的应急预案更新尽在上文库,请大家继续关注我们。

应急管理制度 第七篇

各有关单位: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已经委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xx〕101号)、《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政发〔20xx〕3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88号)和《天津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津政办发〔20xx〕54号),结合本市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市交通运输委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批、发布、备案、宣传、培训、演练、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制定、依法规范、功能齐全、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应当纳入本行业绩效管理考评体系。

第二章应急预案体系

第六条 天津市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由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及相关单位子预案组成。

第七条 总体应急预案

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及总体预案,是市交通运输委应对特别重大或重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规范性文件和应对较大和一般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指导性文件,由市交通运输委制定并公布实施,报市部门备案。

第八条 专项应急预案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是市交通运输委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交通运输突发事件而制定的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涉及公路桥梁气象灾害、水灾与地质灾害、地震灾害、重点物资运输、危险货物运输、重点交通枢纽的人员疏散、施工安全、特大桥梁安全事故、特长隧道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方面。

(一)专项应急预案由市交通运输委各相关单位编制,报市交通运输委批准公布实施。

(二)各专项应急预案要详细制定各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具体响应措施,明确专项应急机构及相关负责人、联系人,并及时更新和公布。

第九条 专项预案子预案

由市交通运输委相关部门或其下属有关单位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各部门职能职责,为应对该专项特定突发事件而编制的应急预案,子预案的编制以特定突发事件的具体应对措施为主,注重操作性、适应性、实用性。

第三章应急预案编制

第十条应急预案编制的格式规范,一般应符合市部门及市交通运输委的公文规范要求。

第十一条市交通运输委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编制应急预案应遵守以下基本要求:

(一)符合国家、本市及市交通运输委有关规定。

(二)体现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调联动的编制原则。

(三)加强相关地区、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保持应急预案间的衔接配合。

(四)符合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际,适应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风险状况和具备的应急能力。

(五)要素齐全、内容完整、行文简洁规范,应急措施科学、具体,操作性强。

(六)有涉密内容的,应标注密级,严格按照保密规定管理。

第十二条市交通运输委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编制的应急预案一般应包括:总则、组织体系、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后期处置、应急保障、宣传培训和演练等。

第十三条 预案的编制应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职能分工和工作实际,成立预案编制工作组,收集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应急预案、典型事故资料等,对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存在的风险源开展风险评估,充分调研应急资源,对应急能力实施客观评估,资料大全《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充分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并组织行业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部门或单位正式文件的形式颁布实施。

第四章应急预案审批、发布和备案

第十五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规定,组织应急预案报审、发布和备案等事项。

第十六条市交通运输委总体应急预案经征求有关监管部门和专家意见后,由市交通运输委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委应急办)提出编制说明,报送市交通运输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审定后,提请市交通运输委主任办公会审议,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名义印发。

第十七条市交通运输委专项应急预案经委应急办审核后,由牵头起草单位报交委分管领导审定,必要时经市交通运输委主任办公会审议,以行业监管机构名义印发。

第十八条市交通运输委专项应急预案在提交委应急办审核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编制或修订背景、依据、过程及主要内容等。

(二)征求意见和对反馈意见的采纳情况,对分歧意见的处理结果和依据。

(三)应予以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市交通运输委专项应急预案子预案由各单位自行编制,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后,以本单位名义印发。

第二十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印发后20个工作日内,依照下列规定向有关单位备案:

(一)市交通运输委总体应急预案报送市应急办、交通部备案。

(二)各区交通运输总体应急预案报送市交通运输委备案。

(三)交通运输企业突发事件预案是由各交通运输企业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进行编制,报行业监管部门备案。

(四)应急预案备案应当同时报送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

第五章应急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

第二十一条市交通运输委和各区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公开发布非涉密的应急预案或应急预案简本,普及应急预案常识。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制作有关应急预案宣传资料,向公众免费发放。

第二十二条市交通运输委和各区交通运输部门应将应急预案培训作为应急管理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公务员培训、应急管理干部日常培训内容。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通过编发培训材料、举办培训班、开展工作研讨等方式,对与应急预案实施密切相关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救援人员等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

第二十三条市交通运输委和各区交通运输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应建立完善应急预案演练制度,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演练计划,适时组织应急预案演练。

市交通运输委总体应急预案原则上每3年至少演练1次,由应急预案编制单位组织开展;市交通运输委专项应急预案原则上每2年至少演练1次;市交通运输委专项应急预案子预案每年至少演练1次。

第二十四条应急演练组织单位应当组织演练评估。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演练的执行情况,预案的合理性与可操作性,指挥协调和应急联动情况,应急人员的处置情况,演练所用设备装备的适用性,对完善预案、应急准备、应急机制、应急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第六章应急预案修订

第二十五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评估制度,评价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三)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六)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七)应急预案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七条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突发事件分级标准等重要内容的,修订工作应参照本办法规定的预案编制、审批、备案、公布程序组织进行。仅涉及其他内容的,修订程序可视情简化。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市交通运输委应急办指导本市行业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规划,督促指导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落实。各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本区行业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辖区内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

第二十九条市交通运输委应急办指导各专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市交通运输委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应急预案的综合管理工作。

第三十条各区交通运输部门要明确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主管领导和具体负责同志,并为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修订、宣传教育和培训等工作提供经费等必要保障。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市交通运输委应急办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应急管理制度 第八篇

20xx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苏州“思想再解放、开放再出发、目标再攀高”、勇当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标杆的重要一年,是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质效提升的关键一年。市应急管理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中国特色思想,践行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完善应急管理制度建设,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实现全市大幅度“两升两降”目标(事前执法立案起数、处罚总额大幅度上升,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大幅度下降),推动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坚持党的建设为统领,全面提高机关党建质量

1.加强思想建设。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意见》,巩固深化“不忘初心、”主题教育成果,切实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摆在首要位置。强化工作,持之以恒抓好理论学习教育,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局机关党员干部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到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上来。每年,局党组专题研究工作不少于2次,每2月听取机关党委和1个支部党建工作汇报。组织开展“模范机关”和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全面培养挖掘应急管理战线的先进典型。

2.筑牢支部建设基础。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积极推进各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行动支部”建设,做到一支部一品牌。加强与虎丘街道、友联社区“党建联盟”常态化运行,促进党建共建互动,继续做好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挂钩帮扶工作。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评议党员等制度,打造“五型”党课(书记党课、微型党课、情景党课、网络党课、巡回党课),建立局机关党内组织生活情况定期检查、通报制度,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做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党国主义专题教育,全年邀请专家教授作4次专题辅导。发挥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积极与共青团、总工会、妇联协作,开展青年文明号、工人先锋号、三八红旗手、巾帼文明岗争先创优活动,建设职工书屋。

3.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工作机制,完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协调机制,坚持季度廉情通报制度。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重点加强对科级干部、关键岗位以及新提任、新录用党员干部的教育,组织开展廉政警示基地现场教学,规范全体人员从政行为,促进廉洁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发挥局机关纪委专责监督作用,坚持挺纪在前,抓住春节、中秋等重要节点认真开展“清风行动”,营造风清正气的节日氛围。紧盯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加强对廉政风险的动态排查和监控,确保各项纪律严格执行到位。完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每季度召开1次廉情通报会。2月份,召开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大会。6月份,组织有关人员积极参加政风行风热线直播活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接受群众咨询投诉。

二、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筑牢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推动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开展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完善20xx年度考核细则,提高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中安全生产工作权重,推动各地区党委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各地区坚持党政领导挂钩联系制度,健全约谈通报、媒体曝光、下发警示提醒函等机制,把安全生产纳入党政领导培训内容,推动各级党政领导定期督查安全生产工作,常态化研究、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确保年度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着手开展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终期评估工作,启动苏州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协调市人大、政协、纪委、政法委、公安等部门推动压实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3月份协调召开20xx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2.继续强化部门监管责任。提请市委、市印发《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等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理清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边界,对职责交叉模糊的领域加强协调,避免出现漏管失控。坚持安委办主任会议制度,加强会商研究,推动完善市、市(区)两级安委办实体化运作,进一步加强综合协调、巡查考核等工作,逐步实现对各市、区,以及安委会重点成员单位巡查全覆盖。协调推动市级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提高监管覆盖面和有效性,重点抓好危化、工贸专业委员会工作。加大隐患举报投诉查处力度,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

3.不断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继续推动企业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督促企业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巩固深化建设成果,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提高规上企业和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成效。继续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和事前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强“两法衔接”工作。强化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增强自救能力,防范各类事故。

4.持续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化工企业标准化提档升级,全市危化品生产、使用、仓储和带储存经营企业二级以上标准化达到80%,化工园区二级以上标准化达到90%。不断巩固深化安全标准化样板建设成果,全力提升三级、小微企业标准化运行质量,对问题严重、达不到标准化最低要求企业的摘牌比例不少于复查企业总数的5%。进一步完善工贸行业标准化中介服务机构长效管理机制,规范服务行为和市场秩序,促进三级及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持续改进。

三、全力防控重大安全风险,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1.突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加大隐患排查力度,通过明查暗访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紧盯重要时间节点,紧盯关键环节领域,重点关注复产、复工、整改、关停、搬迁、变更等过程中的风险,督促企业建立全员参与、全方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机制,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期间的安全防范、安全服务指导等工作。狠抓问题隐患整改,尤其是对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组、省安全生产巡查组移交的问题隐患,以及全市安全生产巡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隐患清单,全程跟踪整改落实,逐一整改销号,实现隐患整改闭环管理。继续坚持全市三级挂牌督办重大隐患制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加大企业违法违规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坚决淘汰基本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2.突出安全发展城市创建。按照市委、市《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工作的意见》(苏委办发〔20xx〕115号),制定城市安全发展建设具体实施方案,推动落实四个方面22项具体任务。继续加强与应急管理部研究中心的合作,研究编制“一方案”、“一办法”、“三规范”、“二清单”,以及以安全生产领域“亿元gdp死亡率”、“万车死亡率”、“十万从业人员死亡率”、“万人火灾死亡率”四个衡量高质量发展水平指标为引领,对各市(区)的安全生产基础情况进行对比分析,评估各地的安全生产总体水平,为全市推进苏州高质量发展提供依据和指导,切实全面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工作,健全风险管控长效运行机制。

3.突出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快完善和应用苏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危险化学品企业“一张图”、苏州市安全生产问题处置监管平台等系统,全面开展苏州市智慧应急一期项目建设,加快完善指挥信息网建设和感知网络建设,重点建设数据治理系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管理系统、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系统、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建成苏州应急指挥中心,加快推进市、市(区)两级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开发,形成“两级平台、多级用户”为特点的苏州市应急管理平台体系,以信息化推进应急管理能力现代化。积极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推广安全智慧城镇建设“震泽经验”和“智慧用电”在线监测系统,充分发挥科技信息技术在城镇安全发展、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中的重要作用,为提高防范生产安全事故能力、提升应急管理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4.突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升。编制《苏州市委办公室苏州市办公室关于完善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实施意见》任务分工方案。组织开展灾害信息员业务培训,建立涵盖主要涉灾部门和军队之间的灾情信息共享机制和灾情会商制度。提高灾害处置和保障能力,推动落实《20xx年度市级救灾应急物资和装备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全市防灾减灾宣传周启动仪式。积极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强化保险等市场机制在灾害风险防范、损失补偿、恢复重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全国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的要求,做好全市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前期准备工作。全力做好重点时段森林防火工作,举办全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人员、森林火灾扑救队伍专业能力提升培训班,9月前后召开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加强对各类防汛抢险物资储备、重点河堤河段、城市重点工程等开展安全度汛检查,进一步压实各地、各部门防汛防旱工作责任。汛前举办一期全市防汛防旱业务知识培训。5月份召开全市防汛防旱工作会议。

5.突出应急预案修订演练。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专题培训,完成总体预案、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预案等4项应急预案的修编工作,协调各市级部门开展市级专项预案修订工作,修编完成后报市印发实施。督促各相关部门制定简明易懂、科学管用、便于携带的预案简本和工作手册,加强对应急预案的宣传和学习,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全年组织开展2次市级应急救援实战演练和桌面推演,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实战演练,通过演练进一步检验预案、磨合机制、提升能力。

6.突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动态化、数字化管理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基础数据,不断完善、更新应急力量作战图。制定《苏州市鼓励支持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应急救援管理办法》,积极探索完善日常管理、应急调用、激励约束等工作机制,扶持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做好应急专家评选和专家库建设,制定应急专家遴选办法,发挥应急专家在处置突发事件中的作用。面向全市企业专职和民间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实战技能训练,组织社会应急力量积极参加全国、省技能竞赛,力争获得名次。开展我市最美应急志愿者评比活动,激励广大应急志愿者,弘扬社会正能量。组织开展第八届森林消防技能比武竞赛,进一步检验全市森林消防专业水务理论、技战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突出安全生产监管重点,着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1.统筹协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充分发挥苏州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协调职能,按照《市委办公室市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委办〔20xx〕47号)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建立信息报送和定期会商制度,每周向各专项整治行动牵头部门收集工作进展情况,每月召开一次协调调度会,跟踪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12月底组织召开专项整治行动总结会议。

2.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格按照《苏州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聚焦苏州危险化学品领域存在的问题,对照“3.21”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问题和督导组反馈的问题,全力做好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重点突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医药企业,有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和全市化工园(集中)区,加强管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企业安全风险、企业重点部位安全风险、停产复产关闭退出企业安全风险,紧盯关键环节,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效能,依法严处违法违规行为。

3.深化非煤矿山、冶金等工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格落实《苏州市非煤矿山、冶金等工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全市非煤矿山、冶金等工贸企业的安全责任制建设、安全风险辨识、风险等级评估、管控措施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等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整治。坚持问题导向和事故导向为核心,结合苏州实际,突出非煤矿山、冶金煤气、高温熔融金属(包括涉深井铸造工艺)、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等重点行业领域、重要生产部位、关键作业环节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4.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日常监管。全方位摸排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医药企业、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危化品人员等基本情况,增强针对性。依法依规开展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严格危化品建设项目审批和换证许可,全面推动新建化工企业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规范设计“两重点一重大”建设项目试生产程序,加强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全覆盖开展危化品生产使用经营和烟花爆竹许可现场核查,组织开展化工企业安全技能提升专项行动,持续深化本质安全诊断专项治理,高标准建成危化品企业信息化管理平台,持续推进化工产业安全整治提升。

5.强化冶金等工贸企业日常监管。围绕非煤矿山、冶金等工贸行业复工复产、设备检维修、有限空间、动火等高危作业等易引发事故的关键环节,开展集中治理行动。持之以恒开展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整治,关停、淘汰、取缔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粉尘涉爆工艺企业数量不少于企业总量的5%,10工位以上金属粉尘企业全部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推动粉尘涉爆企业配备安全总监、购买安责险。突出抓好冶金钢铁各项重点防控措施落实,突出做好“防煤气泄漏中毒、防高温熔融金属喷溅”以及高温熔融金属吊运、运输环节隐患的治理。深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企业专项集中整治,继续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企业第三方专家核查。全力保障涉氨制冷企业安全平稳运行,建立和完善涉氨制冷企业常态化监管机制。坚持事故导向原则,扎实开展深井铸造作业专项治理。

五、严格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全面提升监管执法能力

1.规范监管执法行为。成立局机关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全面推进法治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进一步规范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加强监管执法监督工作,结合工作任务有计划地监管执法综合、日常、专项监督。按照要求科学编制局机关年度执法计划,报市批准和省应急管理厅备案后组织实施,定期督导通报执法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严格规范执法程序,落实行政执法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严格规范行使执法处罚自由裁量权。健全完善责任制,落实好互联网+监管、市场监管、信用信息、企业征信、局网站等内外部监督、联合惩戒平台。

2.提升执法能力水平。协调规范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初训、复训工作,确保执法人员培训率和持证上岗率达到100%。组织开展全市持证执法人员执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建立执法办案专家库,发挥技术支撑作用,全面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健全执法案卷评查和监督抽查制度,开展案卷评查活动。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全年组织举办两期执法业务交流会。探索监管执法评估方法,建立监管执法信息评估指标,推动监管执法工作精准高效,重点要发挥乡镇板块监管执法力量,在第一时间管控、终止企业作业现场管理缺失、“三违”行为等,可能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因素。

3.加强力量。优化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内设机构,成立危化品安全监察大队,加强危化品执法队伍建设,指导化工重点县成立危化品执法队伍。加强专业能力建设,通过公务员公开招录、选调、转任等多种措施,配强监管专业队伍,逐步实现专业监管人员配比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实现的专业化、制度化。积极推行购买服务,依法依规委托中化协、中钢集团武汉安环研究院等第三方机构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弥补危化、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专业力量的不足。推进安责险工作,督促保险公司为投保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评估。严格执行开发区和乡镇(街道)基层安监能力建设标准,联合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党校开展乡镇(街道、开发区)行政主要负责人应急管理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基层履职能力。

4.优化完善方式。坚持安全生产巡查制度,继续组织对安委会重点成员单位开展巡查,逐步实现对各市、区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巡查全覆盖,并实现巡查问题整改闭环管理。坚持安委办主任例会制度,健全部门会商协同机制,坚持齐抓共管,避免监管真空,消除监管死角和空白。坚持安全生产“双随机”“四不两直”执法检查,同步开展“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明查暗访。对存在重大风险隐患、事故易发多发地区和企业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执法。全年组织开展两期全市安全生产交叉执法活动。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参与安全管理的力度,加大与中化协、中钢集团武汉安环研究院、应急管理部研究中心等单位的合作力度。全面加强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及专家队伍管理。

5.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按照《苏州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实施办法》和《苏州市生产安全事故提级调查办法》规定,认真做好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直报工作,加大事故提级调查力度,定期统计、分析、通报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和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严格事故调查处理,严肃行政追责,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跟踪分析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整改建议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强化对事故暴露问题的整改督办,对上年度结案事故开展整改情况评估。进一步严格事故挂牌督办要求、规范事故挂牌督办流程。依法公布事故调查报告,发挥事故警示教育作用。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案卷互查互评活动。举办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专题业务培训。

六、强化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1.提高监管队伍履职能力。联合相关院校组织全市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分批次开展综合素质培训。继续发挥“苏州应急管理培训中心”作用,规范培训管理,贴近工作需要,根据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继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比武竞赛。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互查互评活动,进一步提高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能力。按照《关于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应急〔20xx〕107号),结合苏州实际制定推进计划,分解目标任务,确保按时完成。

2.拓展全媒体宣传阵地。建立宣传报道资料互通机制及统计函告制度,扩大宣传报道信息来源量;

系统内建立分工协作机制,收集储备公共安全常识、生产安全知识、典型事故案例、创新经验做法等信息。整合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宣传平台资源,提供城市安全、生产安全、应急避险等公益宣传。与楼宇物业签订公共安全宣传特别是建立宣传阵地责任状,促其履行管理者责任。抓好三个一批培训基础,有计划地培育一批高危行业岗位安全技能内训师;

确认一批安全技能适用企业岗位培训的职业院校,适时发起建设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示范职业院校;

建立一批符合企业需求的安全技能实训和特种作业人员实操考试示范基地。

3.丰富宣传教育内容。继续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贯活动,以“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为契机,开展公共应急动员宣传活动,普及应急知识。做好27个行业领域的企业和单位安全生产宣传工作,通过编写有行业特征的宣传标语,在部门行业内部张贴,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利用城市快速路电子屏、户外大屏、道旗灯箱、公交(轨交)视频终端、公交车身、商场牌等人流密集场所宣传媒介和阵地,加强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并在各类办事窗口、户外宣传栏、led屏滚动播放宣传画或标语。

4.加强执法警示教育。实施靶向传递,建立许可审查情况、执法处罚典型案例报告制度,展示规范、严格的执法能力水平,打造安全发展的营商执法环境。组织近两年全市发生过生产安全亡人事故的单位进行培训教育,督促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企业内置或工业区进出通道设置显示屏等,持续发布属地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后果信息,督促引导企业主要负责人、生产管理和作业人员举一反三查找问题、消除隐患,按时落实闭环管理。

七、深化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全面规范加强内部管理

1.加强局机关内部管理。认真做好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力,本着厉行节约原则,严格“三公”经费支出,严格遵守公务接待等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安全专项资金使用和绩效考核,严格执行机关内部考勤管理、值班管理、车辆管理等制度。严格执行上级部门有关垃圾分类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做好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各项工作。

2.严格落实保密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局机关保密标准化管理制度体系,认真对照《苏州市保密工作标准化管理通用标准及实务指南》各项要求,制定局机关定密工作制度。进一步做好局机关日常保密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保密委全体(扩大)会议精神,通过签订保密承诺书、组织观看保密警示片等形式,加强对局机关全体人员尤其是重点岗位人员保密知识的培训。严格涉密文件的流转和登记。按照《苏州市机关单位保密工作标准化管理台账表式》要求,进一步健全保密工作记录台账。

3.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梳理制定局机关档案全宗卷,制定局机关档案归类文件目录和期限表,抓紧做好20xx年度移交文档中心档案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协调做好业务档案移交工作。做好20xx年度原市安监局档案的制作和管理,上半年,完成20xx年度文书档案的制作和归档;

下半年,完成20xx年度业务档案、照片档案、实物档案的制作和归档。做好局机关大事记记录和整理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梳理局机关历年来的财务报账凭证,按照要求建立局机关会计档案。邀请市档案局相关处室人员来局指导。按照要求记录档案室温湿度情况,严格档案室人员进出,严格执行档案移进、移出、借阅登记制度。

4.规范值班值守和重要紧急信息报送。完善局机关值班值守工作细则,制定局值班工作手册,继续做好值班人员的生活、办公、休假保障。加强值班值守督查检查,对各地值班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开展应急值守工作培训,提高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效率和水平。落实应急救援力量备勤值班,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研究制定应急救援保障工作方案,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做到“喊的应、拉的出、打的赢”。

应急管理制度 第九篇

 一、预案编制目的

为提高对各种档案安全事故的应急抢险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对档案的损害,根据《档案法》、《档案法实施方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利川民族实验中学档案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和档案抢险救灾工作队。

(二)应急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负责召开应急领导小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档案保存安全事宜,宣布应急状态的启动和解除,全面指挥调动应急组织,调配应急资源,按应急程序组织实施应急抢险。

 三、档案安全救灾应急预案的目标

(一)在紧急情况下,采取最有效行动消除对档案、资料的威胁。

(二)保护未受损的档案、资料

(三)抢救已受损的档案、资料。

 四、应急灾害的种类

灾害可以分为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两大类。自然灾害是指自然现象引起,如地震、雷电、洪水等;人为灾害是指来自于人类的失误,如漏雨、跑水、起火(包括蓄意纵火、、战争等)。

 五、抢险求灾的重点

(一)重点监控区:二楼档案库房、荣誉陈列室、阅文室。

(二)档案资料抢救顺利:1、文书、会计档案2、科技档案3、声像电子档案4、实物档案。

 六、备灾工作

(一)建立灾情预警联络系统:安全责任人负责与公安消防、水文、气象、地震、人防等部门联系,建立有关突发性重大事件报告制度。档案室列入我校重点安全管理部门,及时沟通信息,按要求做好灾情预警工作。

(二)完善抢险救灾的日常训练工作:所有人员均应熟悉自己的抢险岗位、职责、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使用方法等,真正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方法得力、抢救迅速。

(三)办公室要完善抢险救灾器材配置,保障后勤供给。消防器具应每年检查(更换)一次,并与相关处室配合,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四)档案室、荣誉室配备钥匙两套,一套由库房管理人员使用,一套由办公室主任保管以备急用。

(五)建立档案安全检查制度,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得转到事前防范上来,树立预防重于抢险的思想。库房管理人员应对档案室、荣誉室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登记,加强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

 七、对灾害采取的行动

(一)现场第一人应立即警报并向消防部门,在可能的情况下利用一切应急抢险工具阻止灾情,保护未受损的档案。

(二)办公室应协调消防、搬运等环节的组织实施和后勤保障工作。

(三)应急预案的操作步骤:分一般性灾险、较大灾害和重大灾害三种情况。

1、一般性灾险的操作步骤:

(1)凡发现档案室、荣誉室内任何部位有被烧烤异味或墙面、地面、暖气漏水等异常现象,每个人都有责任立即告知周围其他人,共同查找险源。如果险情不大,自己能处置的,除发出警报处,要立即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迅速排除险情。

(2)将发现险情及排除情况报告领导。

(3)进一步查明原因,堵塞漏洞,彻底解决问题。

2、较大灾害的抢险步骤:

凡发现档案室、荣誉室灾险情况较严重,搞不清虚实,或估计依靠自身力量不能处理的,应立即发出警报,呼叫抢险救灾工作队全体人员参加抢险。有关责任人员指定专人迅速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拨叫消防电话及与抢险救灾有关的外界联系电话,明确说明受灾地点。

(2)在可能的情况下,组织实施档案资料抢救搬运工作。

(3)及时向消防队简介险情,一切听从消防人员的指挥。

(4)发现档案室、荣誉室进水时,应立即通知办公室或安全责任领导,迅速组织人员查找原因,堵塞漏洞,并采取一切措施排水,以保障档案资料的安全。

3、重大灾害的抢险步骤:

发生危害档案,同时又伤害人身安全的灾害,如雷击、地震等本身、次生火灾、洪灾、库房崩塌等,可按上述较大灾害抢险步骤进行排除。如同时涉及人员伤害时,应及时将受伤人员迅速转移到医校进行抢救,同时抢救档案资料,若险情然危及到供水、供电、通信、热力及污水管线等自身不能处理时,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抢险工作。

 八、非工作时间责任人及责任

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畅通。如双休日、节假日时间出现灾情,值班人员及带班领导为直接求灾责任人,其责任是:

(一)迅速拨打电话。

(二)电话通知校领导或其他责任人。抢险求灾工作队员接到救助电话应迅速到达指定地点。

(三)可能的情况下,阻止灾情。

(四)在消防车、供电抢险车及其他抢险人员到来后,及时指明灾险位置。

(五)抢险结束后,向领导报告发生灾情情况。

 九、灾后工作

(一)抢救能够补救和修复的档案。

(二)将灾害发生原因、造成损失及处理结果报告上级部门。

(三)根据情况对抢险救灾有功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对消极冷漠、贻误战机、不听指挥者给予处分,对有关事故责任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应急管理制度 第十篇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根据救灾工作需要,我局制定了《20xx年度市级救灾物资购置计划》,拟结合我市实际,计划储备常备应急救灾物资37种,估价5001500元,其中:实物储备19种,估价2340500元,协议储备18种,估价2661000元。请你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采购并妥善安排存储与管理事宜。

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

附件:《20xx年度市级救灾物资购置计划》

xx市应急管理局

20xx年8月31日

附件

20xx年度市级救灾物资购置计划

一、采购背景

我市地处xxx,天气复杂多变,冰雹等突发性自然灾害时有发生。特别是今年入汛以来,暴雨、雷暴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多发,容易引发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崩塌、城市内涝等自然灾害,对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构成严重威胁。同时,我市属中强地震多发区,地震活动具有频度高、强度大、震源浅、易成灾的特点,具有发生强烈地震构造背景,已连续多年被国家、自治区列入地震危险区,防震救灾形势严峻。市救灾物资储备库目前存储的物资主要有:帐篷806顶(棉帐篷722顶,单帐篷84顶),棉大衣442件,棉被149条,棉褥415条,睡袋1990个,折叠床735个,雨伞949把,雨衣610件,雨鞋343双,发电机20台,应急包186个,品种单一,数量不足,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势在必行,意义重大。

二、采购依据

(一)按照《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令第577号)、《xxx自然灾害救助办法》(xxx令第96号)等要求,县级以上应当将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与自然灾害救助需求相适应的资金、物资保障机制,将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和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二)《xx市委办公室市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xx党办发〔20xx〕55号)规定: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等,会同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市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三、采购内容

20xx年度市级救灾物资购置表

四、存放地点和管理方式

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确定。

应急管理制度 第十一篇

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局信息公开工作,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和安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厅信息,根据《中华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是指本局各科室、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三条本局息应该遵循下列原则:

(一)及时、准确、合法、便民原则;

(二)统一规范原则,统一口径,统一标准,统一对外;

(三)先审查、后公开原则。

第二章公开的内容与范围

第四条本局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种属性。

第五条下列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本局机构设置、工作职能、联系方式等组织机构情况;

(二)本局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应急管理工作办法和政策;

(三)应急管理事业发展概况、安全生产年度统计信息;

(四)本局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五)本局负责的行政审批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六)本局工作动态,包括重要会议、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等;

(七)本局干部人事任免、公务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录用的信息;

(八)在应急管理领域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向社会承诺的其他事项;

(九)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第六条本局下列信息不予公开: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

(二)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

(三)正在调查、讨论、审议、处理过程中的信息;

(四)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信息。

第七条本制度第五条及第六条之外的其他信息,原则上纳入依申请公开范围,主要包括:

(一)特定主体的信息;

(二)失效但仍有可能被公众利用的信息;

(三)主动公开成本较高的信息;

(四)与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管理行为有关的内部管理信息;

(五)其他宜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第八条本局制作的信息需市或其他上级机关批准的,未经市或其他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公开。

第三章工作职责与工作机制

第九条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监察支队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本局信息公开工作,研究决定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任主任,成员由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办相关工作人员组成,承担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并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信息公开工作。

第十一条局办公室是本局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科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办及其他科室配合局办公室做好信息公开的审查和对外发布工作。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局办公室:具体组织信息公开工作;拟订信息公开的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和年度报告;负责拟订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分管和督办申请人提出的息申请;统一对外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承办市及其他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

政策法规科:审核拟公开规范性文件,编制规范性文件目录。

行政审批办:统一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第十二条各科室负责提供需要公开的信息。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信息公开工作,并指定一名在编工作人员为联络员,具体负责本科室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报局办公室。

第十三条各科室在拟文和制作各类安全生产信息、简报时,要按照本制度的要求,提出信息公开意见,在办文笺上的“信息公开选项”栏中标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否则局办公室不予受理。

第四章主动公开方式和程序

第十四条本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应当采取符合其特点的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进行公开:

(一)市门户网站及其他网站,为本厅信息主动公开的主要渠道;

(二)新闻发布会和其他相关会议;

(三)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

(四)信息公告栏、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

(五)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信息的形式;

第十五条本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应当在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应报局办公室备案。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六条各科室在拟文和制作各类安全生产信息、简报时注明“主动公开”的,即视为主动息申请。局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保密审查。该类文稿制作完成后由文印室统一提供给局办公室。局办公室收到信息后,于10个工作日内在信息公开网站上发布,并根据需要报送市档案局和市图书馆。

第十七条主动公开的信息已经失效,制作该信息科室应当于失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失效情况报局办公室。如失效信息需要下网的,报送时注明下网要求和理由,局办公室审核后,于5个工作日内下网;无下网要求的,局办公室在收到失效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原信息注明失效。

第五章依法申请公开方式和程序

第十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申请和现场申请两种途径向本局申请获取信息,申请时需填写《呼和浩特市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信息公开申请,代理人申请时应出示申请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授权委托书。

第十九条现场申请由市政务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局窗口统一受理,窗口收到申请人填写的《呼和浩特市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对申请书的形式要件进行审查,申请书形式要件齐备的,向申请人出具《呼和浩特市应急管理局依法申请息受理回执》,并及时将申请人填写的《呼和浩特市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送相关业务科室办理。

第二十条通过电报、传真方式申请息的,由局行政审批办统一分类办理。

第二十一条各科室收到局行政审批办的信息公开申请后,应于7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填写《呼和浩特市应急管理局依申请息告知书》,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后送局办公室进行保密审查,并经局领导或办公室负责人审批后,由局行政审批办统一回复申请人;如需延期答复的,需报经局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第二十二条本局依申请息,按照《中华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和市、财政局相关规定,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报经局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第二十三条依申请息不予公开的,由局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将有关情况送市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其他部门转来的申请,属于本局受理范围的,根据本办法受理;不属于本局受理范围的,退回原部门。

第六章监督与保障

第二十五条本局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

第二十六条局办公室对各科室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本局在每年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各科室应当在每年1月15日前将本科室上年度信息公开情况和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计划报局办公室。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本局主动息的情况;

(二)本局依申请息和不予息的情况;

(三)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本局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第二十八条各科室一旦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应及时报告局办公室,并提供准确的信息,由局办公室统一对外发布澄清。

第二十九条各科室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应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及时掌握服务对象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反映,对发现和存在的问题应当认真研究,积极整改。

第三十条本局各科室和个人违反国家、自治区级和本制度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相关科室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提请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

(二)不及时更新公开的信息内容、指南和目录的;

(三)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的;

(四)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信息的;

(五)公开不应当公开的信息的;

(六)违反国家、自治区级和本制度有关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由本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局原有相关工作规定与本制度不相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应急管理制度 第十二篇

(一)在思想认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对习中国特色思想学习贯彻不够系统,对其思想精髓体会不够深刻。党组集中学习安排比较密、抓得也比较紧,但对个人自学抓得还不够,对习中国特色、新战略、新使命、新要求学习领会不深、不细,没有很好地把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与同志的讲话精神紧密联系在一起。二是学习贯彻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批示有差距。对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不够系统,特别是结合实际深学研讨不够,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理解把握不够到位。学习仅仅停留于“背要点",没能从根本上理解掌握精神实质,导致学用脱节现象不同程度存在。

(二)在责任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落实有关脱贫攻坚政策不够到位,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够及时。对脱贫攻坚政策学习不够深入,主要还是局限于会议精神的传达和表面的学习。对脱贫攻坚工作不够重视,调研不够到位,在扶贫工作中存在应付检查思想,对帮扶村调研不够深入,对贫困户制定的帮扶措施不够精准,针对性不强。二是单位个别干部存在过关和侥幸的思想。催一下动一下,点一下做一下,认为帮扶村已经实现了整村脱贫,现在工作任务轻一点了,不在补齐短板上下功夫、不在做好群众工作上下功夫,不在固提升上下功夫,存在水到渠成、顺其自然的心理。

(三)在工作推进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工作力度不够。贫困户内生动力激发办法不多、力度不够、效果不明显,没有充分利用开展新民风活动,树立脱贫模范典型引领。二是受自然条件等客观因素限制,对于帮扶村产业发展指导帮助不够。产业发展以农户分散式的庭院经济为主,没有形成较大的产业基地和规模化发展,帯贫作用小,抵御风险能力差。三是帮扶措施和手段单一。帮贫困户落实政策、享受政策多,充分挖掘和发挥自身优势千方百计谋发展少,造血能力不足。帮助贫困户掌握发展技能做得不够,虽然也进行了各种培训,但针对性不强,效果不明显;

部分贫困户收入主要依靠务工所得,产业方面投入不够稳定、持续性差。

(四)在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干部担当作为不够。领导班子能够着力营造干部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干部精气神,但在强化问责、倒逼工作落实的大背景下,一些干部存在一定的不敢担当、慢作为现象,存在“只求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的错误思想倾向。二是工作作风不扎实。在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中,存在上级抓得紧,下面才抓得严的现象,随大流、看风头、搞突击、打游击的心态仍然存在,缺乏工作抓在平时、抓在经常、重在落实的自觉性。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上述存在问题,既反映在班子集体上,也体现在班子成员身上。综合剖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认识不够深。没有吃准吃透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缺乏主动性,深度广度不够,要求不严,有时借口工作忙、任务重,安排学习时紧时松,尤其是对脱贫攻坚具体要求、攻策、经验学得不深不透,宣传引导群众不够深入。对扶贫知识和政策学习不够全面,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不到位,没有认真学习、领会领导讲话和上级文件精神,致使对新形势下的脱贫工作缺乏有效的工作指导。

(二)站位不够高。对脱贫攻坚工作的严峻性、任务的艰巨性、形势的复杂性认识不到位、站位不高,个别班子成员依然存在凭经验和习惯抓扶贫,习惯于会议开了、要求提了、文件发了、材料报了,片面地认为喊喊口号、蜻蜓点水就能过关交差,没有扎扎实实将帮助贫困群众实现脱贫致富作为任务和最大的民生工程来抓。

(三)能力不够强。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和识大势、抓大事的能力还不够强,在思想上、能力上、作风上与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宏伟奋斗目标,与精准脱贫新定位新要求,与全县脱贫摘帽、全面小康的形势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小差距。不注重提高能力素质、群众工作、狠抓落实的本领,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使命担当不匹配、不适应。

(四)纪律不够严。没有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第一任务来抓,认为帮扶村已经实现了整村脱贫,有麻痹大意思想,放松了对班子成员和干部的管理和要求。

三、今后的改进措施

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我们将坚持领导带头与示范带动相结合、近期整改与中长期整改相结合、取得实效与群众满意相结合的原则,全面履行主体责任,细化措施、健全制度、加强督查、认真整改,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抓责任落实。一是深入学习贯彻精准扶贫论述。采取集中学习、参加专题培训、以会代训、日常学习等形式,学深悟透关于扶贫工作、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盯“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坚決纠正思想上、政策上、工作上的偏差,确保党关于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和決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二是压实责任,严格落实脱贫攻坚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全体干部各负其责,驻村工作队严守纪律驻村工作,尽锐出战,按照“三排查三清零”工作要求,全面排查短板弱项,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弱什么强什么的要求,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全力以赴抓好脱贫攻坚工作。

(二)强化巩固提升,抓缺项弥补。突出重点,精准落实,巩固脱贫成果,抓问题整改。全力以赴指导协助帮扶村抓好巩固提升和问题整改工作。如期全面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入住和危房改造、旧宅基地腾退复垦、人居环境提升整治等重点工作,巩固产业发展成果,培养壮大増收产业,对发展后劲不足、带动效果不明显的产业补足短板,使群众持续稳定增收。

(三)强化群众工作,抓志智双扶。一是志智双扶补短板。

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合,进一步强化思想引导、能力引领、典型引路,加快补齐贫困群众“精神短板”,让贫困群众想干、敢干、能干、会干。二是丰富载体重实效。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脱贫攻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充分体现了中国党领导的优势和制度优势;

结合爱心超市建设,完善激励约束机制,要对自力更生、主动脱贫的人员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形成正向激励作用;

发挥道德评议作用,有针对性地对贫困群众观念的改造,通过文化、教育、思想等全方位的帮扶,促进观念的互通和思路的改变。三是典型引导树标杆。组织开展评优树模活动,深入挖掘脱贫典型的精神内涵,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让贫困群众有目标、有方向。

(四)强化纪律约束,抓作风建设。一是按要求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決纠正以、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做表面文章的问题,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果促进脱贫攻坚举措的硬落实。加强干部管理,对真抓实干、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对扶贫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绝不护短,交纪委启动问责程序。二是统筹安排、严格遵守执行县委、县关于脱贫攻坚有关要求和纪律,做到尽锐出战,把单位的人力物力主要投入到脱贫工作中,确保完成各项脱贫攻坚工作目标任务。

应急管理制度 第十三篇

1、为避免起重机械事故发生和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本着预防为主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2、公司发生起重机械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发生事故或人员伤亡,知情人必须以最快的速度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将事故情况报告部门领导;部门领导应迅速报告公司领导和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部门。

4、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各有关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赶赴现场,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其它有效办法指挥救援工作,不论采取何种措施进行紧急救援,应首先采用减少人员伤亡和减轻伤员痛苦的各种措施。

5、在救援过程中,事故应急救援人员必须听从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挥,各就各位对事故进行必要的救援工作,并注意自我保护,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和使用防护器具,避免自身伤害;

6、当事故性质严重,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向市、镇各有关应急救援部门和附近生产经营单位、社区求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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