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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022-08-18

关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十六篇

生产制度】导语,您眼前所欣赏的此篇有47645文字共十六篇,由奚平华认真更正上传。关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假若你对这类文章有什么独特的建议,可以发表分享给大家!

关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一篇

(2)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它是各工种、各岗位操作工的具体操作规范。

工厂车间管理制度大概可以从以下内容开始:

1、车间8S管理规定:整理、整顿、清扫、清洁、安全、素养、节约、保密;

从8S开始入手,可以使车间管理更加有头绪,整理、整顿、清扫、清洁这四个方面可以让工作环境干净整洁,从这四个方面可以指定出车间清扫的标准、频率、负责人、检查人等;让每一个员工都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

安全:可以从各种标识的制作、张贴入手,让员工知道如何安全操作机台等,针对特殊岗位也要开展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课程,工厂安全方面做的好可以从机台保养、目视管理、岗位说明书、培训等方面入手,这样就可以比较全面的建立起相对完善的体系。

素养:职业操守,贯彻企业文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管理条例,将这三块内容进行宣传、培训,可以提升企业的整体形象。

节约:贯彻全员节省一分成本就是赚一分利润的思想,日常工作中要主管监督员工,贯彻技能减排工作。

保密:针对业务的保密、对工作技术、专利等保密,为企业长期发展保驾护航,人人签订保密协议书。

2、品质管理:建立品质管理体系,全面品管、全员品管,贯彻品质三不方针,不制造不良品、不接受不良品、不流出不良品。

企业管理制度要根据自身的企业特点制定,8S管理、品质管理适合绝大多数生产型企业,根据富士康管理经验要制定相应个表达,制作工作流程、管理就是:表单+流程。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欢迎交流。

关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二篇

第一条 总则

1、 为了加强本安全防范工作,保护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 本以“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为方针,全方位实施安全管理。

第三条 防火的知识

1、加强各种可燃物质的管理,对易燃物质要妥善保存,不得靠近火源。

2、采取防火技术措施,如设置防火墙等。

3、配备消防设施,如消火栓,消防水源、砂箱、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或泡沫灭火器等,要经常检查、定期更换,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4、开展群众性消防活动。

第四条 预防触电的知识

防触电的主要措施是加强管理、严禁违章作业。

1、各类电器设备的选用和安装要符合安全技术规定,保证设备的保护性接地或保护性接零良好。

2、电气设备要定期检修,并作好检修记录,及时更换老化或的电线,及时拆除临时和废弃线路等,接线头要包扎绝缘。

3、建全电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章和责任制度,严禁违章作业,严禁非专业人员擅自操作或修理电器设备。

4、对电器设备进行修理作业,要拉断电源和穿戴绝缘衣物。

5、组织职工训练,掌握对触电者的急救措施和技术。

第五条 事故处理: 事故处理是包括事故发生后的紧急处理、报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统计、采取措施及处分有关单位和人员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第六条 事故发生后的紧急处理

事故往往具有突然性,因此在事故发生后要保持头脑清醒,切勿惊慌失措,处理失当。一般按如下顺序处理:

1、首先要切断有关动力来源,如气源、电源、火源、水源等。

2、救出受伤、死亡人员,对重伤员进行急救包扎。

3、大致估计事故的原因及影响范围。

4、及时报告和呼唤援助的同时防止事故扩大和尽可能减少损失。

5、采取灭火、堵水、导流、降温等措施使事故尽快终止。

6、事故终止后,要保护好现场。

第七条 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对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的基本目的是:找准原因,查明责任,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第八条 安全检查

1、查有无进行安全教育。

2、查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公开张挂或放置。

3、查在布置生产任务时有无布置安全工作。

4、查安全防护、保险、、急救装置或器材是否完备。

5、查个人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及正确使用。

6、查工作衔接配合是否合理。

7、查事故隐患是否存在。

8、查安全计划措施是否落实和实施。

第九条 自我安全检查要点

1、检查工作区域的安全性:注意周围环境卫生、工序通道畅通、梯架台稳固、地面和工作台面平整。

2、检查使用材料的安全性、材料有无断裂、毛刺,注意堆放、运输手段等。

3、检查工具的安全性:注意是否齐全、清洁、有无损坏,有何特殊使用规定、操作方法等。

4、检查设备的安全性:注意防护、保险、装置、控制机构的完好情况。

5、检查其他防护的安全性:通风、防暑降温、保暖情况,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和正确使用,有无消防和急救物品等。

第二章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第十条 安全保卫工作特指办公区域内的防盗、防火及其他保护利益的工作。

第十一条 实施节假日值班制度,由办公室负责每月的值班安排和监督工作,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并认真履行值班职责,检查各部门对各项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是否落实。

第十二条 夜间值班人员负责每日的开门和锁门,每日晚上值班人员在锁门前必须认真检查门窗是否锁好,电源是否切断,保证无任何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 员工应妥善保管、钱款、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下班前将抽屉及文件柜锁好,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

第十四条 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地对办公环境的安全实施监督检查,如有安全隐患,相应部门要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 所属办公区域的门锁钥匙,起用前应在办公室备份一套,办公室必须妥善保管,以备急需时使用。

第三章 财物失窃处理办法

第十九条 本发生财物失窃事件后,有关人员须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查看该房门是否有明显损坏或被硬性物撬开的迹象。

第二十条 开门进入房间后,须查看房内之物是否凌乱,行李或提箱、橱柜是否被撬开。

第二十一条 不可移动现场摆设、触摸任何物件,及时封锁现场,不准任何人进入。

第二十二条 观察有无形迹可疑人员出入,记录被窃物品价值、盗窃时间等。

第二十三条 侦查人员到现场后,应主动协助其工作,以做好内部调查。

第二十四条 对所涉及的各部门人员进行调查并录取口供,同时对重点部位和个人进行严密调查。

第四章 防火安全制度

第二十五条 本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防患于未然。

第二十六条 总、分及各部门均实行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

第二十七条 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

第二十八条 各分要建立义务消防队,发生火灾要尽力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

第二十九条 各部门在生产和工作中,均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市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防火规定,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具体措施。

第三十条 完善逐级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三十一条 消防设施要随时检查,保证有效。

第三十四条 任何人发现火险后,都要及时、准确地向办公室安全保卫部门或消防机关(119),并积极扑救。单位接到火灾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第三十五条 奖励

1、坚持执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生产安全的,奖励20—50元;

2、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事故发生,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奖励100---1000元。

第三十六条 处罚:

1、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仍拒不执行的,处罚款200元/次。

2、因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追究直接责任者经济赔偿责任,并处罚款200元/次。情节严重,触犯xxx的,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对所在部门防火责任人处罚款200---1000元。

第五章 突发事件处理规定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适用于总部全体员工及所有驻外机构的员工。

第三十八条 突发事件主要包括员工人身发生重大的病、伤、亡或重大的刑事案件、家庭恶性纠纷等。它们具有突然性、特殊性等特点。

第三十九条 突发事件处理程序

1、突发重大事件一经发生,当事人或知情人须向相关管理部门及办公室报告。由办公室会同相关管理部门协同解决。在解决的过程中,需要向有关部门求助时,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与支持,不得推诿延误。

2、在时间不允许的情况下,办公室可以采取边报告、边处理的方法,对事件直接进行处理。

3、办公室在紧急情况下,有权调动一切必要的资源;全权处理后,再进行经验总结。如有偏差,待处理下次类似事件时,再吸取教训。

4、突发重大事件处理过程中涉及以外的人和事,统一由办公室对外交涉。

5、突发重大事件的事发报告、请示及事后结果报告统一由办公室向领导报告。

第四十条 总结经验教训及文档管理

1、对突发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必要时可将报告,通报给相关人员以吸取教训。

2、对处理政策的把握和组织意图的理解方面进行认真总结,供其他管理者参考借鉴。

关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三篇

一、各施工队在施工场地尤其是在交通路口要配齐各种醒目安全标志,如有损坏,及时报告综合办公室。如安全标志不齐,对负责人处以50元罚款。

二、上班前,严禁喝酒。违者责令退出工地,处以20元的罚款并扣发当天工资、奖金。

三、上班时,必须带安全帽,佩带上岗证及统一服饰,高空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全带。违者处以20元罚款,并责令其按要求佩带整齐后再上班。

四、各队、处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如有违反者,罚款20元,如因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人身伤亡,责任自负,并对负责人处以100—500元罚款。对直接现任责任者扣发全年奖金,并给予行政处罚,直到追究法律责任。

五、汽油及氧气、乙炔的仓库必须配好灭火器(且必须保证正常使用),严禁在操作现场吸烟,如因吸烟或电器焊操作不当引起火灾,对当事人和队、处负责人处以火灾损失的20%罚款,并给予行政处分。

六、严格按《用电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非专业电工不得私自接电;电缆必须埋在地面70cm以下或高出地面3m以上,配电盘要安全可靠,如有违者,扣发该队、处20元/次;统一配置的配电盘必须爱惜使用,不用时随手关闭,如不关闭扣发使用者20元/次。

七、机械操作人员根据《机械管理规定》定期对机械进行保养、检修和维护。如因操作不当,保养不到位而造成的损失,对操作人员处以损失的50%的罚款。

八、本规定自布之日起执行。

关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四篇

一、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表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一般应建立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安全培训教育制度;3、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4、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5、安全作业管理制度;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7、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8、安全投入保障制度;9、劳动防护用品(具)发放管理制度;10、事故管理制度;1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2、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13、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14、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15、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制度;16、消防管理制度;17、动火作业管理制度;18、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三、各工种、岗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操作规程主要是规定职工对生产工艺、设备操作、安全设施必须遵守的程序和注意事项。具体根据生产工艺和设备安全特点及有关规章和设备安全说明书要求制定。生产经营单位对有危险性的每项工艺、每台设备必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对操作人员进行教育,经双方签字,并制作镜框挂在有关车间或操作设备旁边醒目处,以警示操作人员必须遵守该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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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五篇

(2)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它是各工种、各岗位操作工的具体操作规范。

工厂车间管理制度大概可以从以下内容开始:

1、车间8S管理规定:整理、整顿、清扫、清洁、安全、素养、节约、保密;

从8S开始入手,可以使车间管理更加有头绪,整理、整顿、清扫、清洁这四个方面可以让工作环境干净整洁,从这四个方面可以指定出车间清扫的标准、频率、负责人、检查人等;让每一个员工都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

安全:可以从各种标识的制作、张贴入手,让员工知道如何安全操作机台等,针对特殊岗位也要开展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课程,工厂安全方面做的好可以从机台保养、目视管理、岗位说明书、培训等方面入手,这样就可以比较全面的建立起相对完善的体系。

素养:职业操守,贯彻企业文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管理条例,将这三块内容进行宣传、培训,可以提升企业的整体形象。

节约:贯彻全员节省一分成本就是赚一分利润的思想,日常工作中要主管监督员工,贯彻技能减排工作。

保密:针对业务的保密、对工作技术、专利等保密,为企业长期发展保驾护航,人人签订保密协议书。

2、品质管理:建立品质管理体系,全面品管、全员品管,贯彻品质三不方针,不制造不良品、不接受不良品、不流出不良品。

企业管理制度要根据自身的企业特点制定,8S管理、品质管理适合绝大多数生产型企业,根据富士康管理经验要制定相应个表达,制作工作流程、管理就是:表单+流程。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欢迎交流。

关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六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安全生产工作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实现企业稳定、和谐、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根据《中华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安全生产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督、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原则,从严、从细、从实地建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主体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三条各集团行政正职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集团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各集团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统一协调指导下属企业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职业健康等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主任委员,其他成员由分经理(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

第五条安委会以下分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分均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企业经理(负责人)担任。

第六条安委会主要职责:

(一)审定本集团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

(二)监督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协调调查处理安全事故;

(四)组织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并督促立项整改;

(五)审查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六)审定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决定表彰事宜;

(七)讨论决定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应采取的措施;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七条各集团、企业应制定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做到“一职一责,一岗一责”。

第八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简练、实用,符合岗位要求,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九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

第十条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定期进行考核,公示考核结果。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一条各企业应采取各种途径,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技术素质,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技能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第十二条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十三条应坚持新入厂员工、转岗工人的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档案,“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

第十四条要加强对临时雇用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开展对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第十五条企业要加强安全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的操作技能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每季度必须进行一次全员安全培训,并对培训内容进行书面考核。

第五章安全检查

第十六条各集团、企业应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制定相关检查表格、记录表,坚持日常检查,要落实岗检、巡检、交接班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各集团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综合安全检查,企业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综合安全检查。

第十七条企业应根据季节变化、节假日生产特点,以及特殊作业要求,组织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或专业安全检查。

第十八条各集团应建立干部安全生产联系点制度,定期对关键生产装置和要害部位(单位)安全生产联系点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

第十九条企业应完善安全检查手段,依据标准、规范及安全检查表进行检查。检查人员应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做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检查人员应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并向上级报告。整改情况应有回执记录。

第二十条企业应制定违章xxx,加大对违章检查、监督和处罚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三违”行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应当场予以纠正或要求限期改正,对严重违章行为要从严惩处,绝不姑息。

第六章应急管理

第二十一条各集团应监督下属企业制定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制度。应急管理要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第七章事故管理

第二十二条企业应加强事故管理工作。对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均应报告,并按照规定统计。第二十三条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

第二十四条各类事故都必须及时逐级上报。发生重大事故,企业必须立即按照管理权限,上报集团或总,并按照规定报当地主管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销毁有关证据。

第二十五条发生事故后,应按照分管权限成立事故调查组,及时认真的调查事故。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准确查清事故原因,重点查找设施设备、工艺技术、规章制度缺陷、安全管理漏洞等方面的原因,明确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并依据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根据事故分类和分级,由企业及有关部门、人员向上一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汇报事故情况。

第二十六条按规定时间做好事故的结案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管理档案。

第八章考核与评比

第二十七条各集团对企业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按年度下达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第二十八条各集团对企业实施安全生产年度考核评比。对安全生产考核指标达到先进要求,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考核优秀,经集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审定,授予安全生产先进企业称号,发给奖牌或证书。

第二十九条企业应制定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年度考核指标,并报所属安全生产委员会讨论审批。第三十一条各集团及下属企业应制定违章处罚规定,对查出的违章行为进行处理。

第九章事故管理

第三十二条事故按人员伤亡程度和经济损失情况划分为小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

(一)重大事故:系指一次死亡1-2人,或者3-9人中毒(重伤),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币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事故。

(二)一般事故:系指造成轻伤、急性工业中毒,但没有死亡的事故;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币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事故。

(三)小事故:系指只有轻伤但没有重伤和死亡,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币不足1万元的事故。

第三十三条企业发生事故时,企业或所属二级单位领导应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协调、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并视情况立即决定启动上报程序。

(一)当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或已经发生一般事故并可能造成次生事故时,集团主要领导应赶赴事故现场。

(二)当发生一般事故,或已经发生小事故并可能造成次生事故时,企业领导或业务分管领导应赶赴事故现场。

(三)发生其它生产安全事故,由企业分管安全领导决定是否派人赶赴现场。

(四)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时,企业主要领导不在单位的,应在第一时间返回单位,在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第三十四条事故处理责任划分:直接责任人、直接管理人、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领导组长)、集团负责人(安委会主任委员)。

一、行政处分依据事故等级确定:

(一)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降级、撤职处分;

(二)发生重大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记大过、降级或撤职处分;

(三)发生一般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或降级处分;

二、经济处罚依据事故造成损失确定:

(一)造成损失5万元以上的,扣发直接负责人、直接管理人当月工资,并分别处罚损失额的10%,企业负责人、集团负责人视情节轻重分别处罚不低于损失额的10%;

(二)造成损失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扣发直接负责人当月工资,并处罚损失额的20%,直接管理人处罚损失额的15%,企业负责人视情节轻重处罚不低于损失额的10%;

(三)造成损失不到1万元的,直接责任人处罚损失额的30%,直接管理人处罚损失额的20%;

三、实行“一票否决制”:

(一)发生损失额在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责任事故,直接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直接管理人)以及所在班组取消评优、晋级资格;年终奖金一票否决。

(二)发生损失额在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责任事故,企业负责人级所辖取消评优、晋级、奖金资格;年终奖金一票否决。

(三)发生损失额在10万元以上的责任事故,集团负责人及所辖集团取消评优、晋级、奖金资格;年终奖金一票否决。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各集团、企业应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自20xx年1月23日起执行。原《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由集团总总裁办负责解释。

关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七篇

根据抚宁区教育局创建“平安校园”的要求,确保做到无火灾、无刑事案件、无重大责任事故、无造成社会影响事件、无师生违法犯罪,校园及周边秩序良好,保证创建“平安校园”工作顺利进行。为使我校安全工作规范、有条理,提高广大教职工的责任意识,特制定我校安全生产制度。

一、学校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签订中心学校与我校、学校与教师安全工作责任书。

2.责任范围根据各教职工的岗位职责而定,岗位职责所示岗位工作的区域、岗位工作的对象即为该岗位的安全责任范围。该岗位对“范围”内的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凡违反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者,可直接追究其责任。

3.学校领导、教职工因故“换班”、“离岗”须征得有关领导同意,否则在此期间的安全责任自负。

4.各教职工在“范围”内发现安全隐患,且无力整改的,应及时与学校、上级主管部门联系,以求迅速消除隐患。对隐而不报者,后果自负。

5.对破坏事故现场或设法推卸责任者,一经查实,从严处罚。

6.本责任制与各教职工年终考核挂钩,具体可根据损失情况给予各级行政处罚,严重者追究民事、刑事等法律责任。

二、学校安全工作投入保障制度

1.学校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各有关安全方面责任落实到人。定时和不定时督促检查安全措施和学生遵守安全规则情况,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之中;

2.学校做好治安、防暴、防盗、防火工作;

3.加强检查,严防玻璃、砖石等高空坠落,在第一时间内消除所发现的危房、危墙、危树等各种危险隐患;

4.抓好用电安全,消除学校不安全的用电和不合理的电器安装

5.学校应配齐必备的急救药品;

6.抓好卫生管理和督促检查,严防食物中毒和细菌性痢疾等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7.学校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座,并进行板报,各班每周必须有一节课时间进行安全教育;

8.学校要严格安全值日制度,值班老师必须按时到岗,加强巡视,认真履行职责。

三、学校基础建设项目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建施工方针,提高施工管理水平。

2.基建施工单位必须是有资质的单位,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

3.基建施工过程中必须以学生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原则上应在学生不在校的情况下施工,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做好防范措施,不得让学生进入施工区域。

4.基建施工过程中,对民工的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不得随意进出教学区,学校要做好防盗工作。

5.学校后勤部门要经常检查督促施工质量,保证施工的安全

四、学校基础设施、设备管理、检查和维修制度

为了确保学校财产和教师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及时发现校园内不安全因素,迅速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搞好安全工作,制定以下安全检查制度。

1.查内容:学校设施安全,课堂活动、校内外活动场所安全。

2.查现场,查隐患为主。查设备以及相应安全卫生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例如校内路面是否畅通,出入是否有秩序,教室内电器设施是否安全接地,通风情况,消防设施、学生饮用水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规定。

3.查管理、查制度:检查负责人是否重视安全工作,安全制度是否落实。

4.查事故处理:发生事故是否及时报告,是否按"三不放过"要求找出事故原因,严肃查处,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5.整改措施:对于出现的问题,相关责任人必须在第一时间整改,把问题控制的最小程度,预先排除安全隐患,防止出现更大的险情,坚决危险事故的发生。

五、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为全面落实安全责任,明确目标,加强管理,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推进我校教育事业的稳步发展,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1.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负责全面协调指挥,各相关责任人负责所分管工作,分工责任、齐抓共管、强化安全职责。学生在校时间的安全工作由各班的班主任老师负责,班主任老师为第一负责人。学生在课堂里的安全工作由科任老师负责,科任老师为第一责任人。学生在课外活动中的安全工作由班主任和体育教师负责。各班、各课、各部门发生事故,必须在三十分钟之内向校长室或领导小组成员报告。

2.处理安全事故,要按学校分级管理的原则。学校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报告镇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时学校应组织、指挥、调度现场的抢险救助工作并保护好现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学校领导应及时赶赴现场主动参与组织抢险救助工作。

3.凡发生师生有死亡,或较大直接经济损失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主管部门,并在12小时内附上文字报告,报告内容必须明确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以及经济损失状况。

4.处置事故现场最高负责人担任指挥,并根据事故性质、危害程度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抢险组、抢救伤员组,维护现场秩序警戒组、善后处理组,后勤保障组等,以确保抢险、救助工作有序进行,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5.安全事故发生后,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要根据现场条件和自身能力对事故作最好的应急处理。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在应急处理后要以最快速度报告校长室。学校要做好相关现场保护工作。事故调查必须采取“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没有追究不放过;师生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任何学校或个人不得违反规定,隐瞒事故调查。

6.为了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学校加强对重、特大事故的隐患排查和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学校要建立档案,逐级上报,并制定防范监控方案,确保重、特大安全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消除和有效监控,从而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7.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合同责任人在最短时间内对事故作深入调查,写出详细的书面报告,呈校长参考。校长及时召集有关人员对事故作进一步调查,确定事故性质。校长召开有关会议,根据有关规定,对事故相关人员作公正处理,并加强对责任人和当事人的教育。处理结果备案归挡并在教职工大会上公告。

8.对安全事故采取漠视、退避、推诿或掩盖的,要给予严厉批评,并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

六、学校消防管理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室、办公室、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室、实验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灭火器、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制度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使校园安全工作做到组织严密,措施到位,责任明确,特制定本制度:

1.每星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例会时间为星期一下午。

2.安全工作例会时间在半小时左右,安全例会每星期一次,特殊情况可改不可丢。

3.对上周出现的问题,制定相应补救措施,责成专人具体落实。

4.对下周的安全工作部署,做到责任明确,分工负责,提前布置,督促落实,事后监督检查。

5.对例会部署的工作,责任人必须保质保量完成。

6.安全例会不流于形式,人人能发现学校不安全隐患,安全周汇报记录有对不安全隐患的改善办法。达到安全工作例会的实效性。

八、具有较大危险的场所、部位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1.课间值班。

2.设一名学校领导带班,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值班情况。

教师轮流值班。

值班教师要认真负责,按时到岗,下课铃响之前到达值班位置,疏导学生,上课后方可离开。

带班领导要经常监督检查教师值班情况,确保有人值守。

3.体育活动场所

老师组织学生体育活动,要认真检查体育设备,对已损坏,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严禁学生使用,并及时报修并出示警示标志。

开展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明活动要领,做好示范、指导以及防护工作,运动前做好各项准备活动。

老师不得指导学生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学生不准离开老师自行开展有危险的活动,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在体育活动中老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因组织指导过错造成学生身体伤害事故老师要负责任。

不要强行让学生做一些力所不及的运动。

九、安全工作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为全面落实安全责任,明确目标,加强管理,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推进我乡教育事业的稳步发展,特制定学校安全工作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1.安全工作奖惩

安全保卫值班人员不按时到岗者记迟到,迟到超过30分钟者记旷工1节,脱岗1小时以上记旷工2节。

安全保卫值班人员不在规定地方值班,视为脱岗,如遇特殊情况须自行调换,要提前向带班领导汇报,不调换,不值班视为脱岗。

校内公共财物丢失或损坏追究:直接责任人、带班领导、值班教师、保卫人员、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原价赔偿,公物赔偿视其情节按比例共同负担。

较大责任事故,应及时上报教育局或派出所,除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外,仍按上述规定处理。

对忠于职守、圆满完成所分付工作的,给予晋职、晋级、评优等优先资格。

对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属实者,予以奖励。

奖惩标准由各学校根据自身情况制定。

2.责任追究制

安全工作在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负责人的同时,各校在每学期开学初和各部门以及具体负责人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及时完善保障措施,减少一般事故,避免重复、类似事故,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倘若有事故发生,实行责任追究制,视事故的性质,给予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十、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1.每年学校组织全体学生进行一次体检(不得收费)。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

2.对体检中发现学生有器质性疾病的,要及时同志家长,做好转诊治疗。

3.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的管理。

4.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饮用水卫生和饮食卫生管理,办好学生膳食,加强营养指导。

5.把健康教育课纳入教学计划,保证开设健康教育课。

6.要配合保健所做好学生近视眼、弱视、沙眼、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等学生常见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

7.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做好急、慢性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同时做好地方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8.保证学校卫生经费的投入。

9.卫生室要配备可以处理一般伤病事故的医疗用品。

十一、学校重大隐患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1.学校各部门、教研组的负责人为本部门重大危险源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重大危险源负总责;负责管理重大危险源的工作人员为主要责任人,负主要责任;发生问题的个人是直接责任人,负直接责任。

2.部门、教研组负责人,对重大危险源管理要做到与本部门、组的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总结,并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和保密知识教育。

3.每逢节、假日前要对本部门、组内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落实安全措施。

4.上报范围:①财物安全的各种隐患、危险源。②影响师生学习、工作的其他校外隐患、危险源。

5.受理部门:正常工作时间,校园内涉及财物安全的隐患、教学安全的隐患涉及其他安全的向学校领导汇报;非正常工作时间,向值周值日教师、校门口保安人员汇报。

校外的、重大的或即将发生的隐患,应及时将情况向学校或有关社会职能部门汇报,并能在稳妥可靠的前提下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

6.操作程序:师生发现各种安全隐患、危险源,可口头或书面向学校或主管部门汇报。

学校和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应详细询问有关情况,做好登记工作,并提出初步意见。同时判断隐患、危险源性质、程度,合理处置。

校内一般安全隐患,在自己职权范围内的,应及时整改,及时排除隐患。非自己职权范围内的,应及时将有关材料转有关职能部门处置;校内重大安全隐患、危险源,应在受理后24小时内向校长、中心学校汇报;校外安全隐患向学校汇报的,由校长同有关方面汇报、协商解决。

7.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应关注并经常研究隐患排除和危险预防工作,组织开展安全月(周)、安全宣传教育、隐患集中清查等活动,提高师生安全自觉性。

8.不尽事项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完善解决。

十二、学校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应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定点经营单位或取得县劳动行政部门认可的劳保用品定点经营单位去购买劳保用品。新购的劳保用品应由后勤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能入库。入库的劳保用品,仓库应妥善保管。严禁采购、发放、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2.发放劳保用品是为了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而采取的一种防护措施,不同于福利待遇。

3.领用劳保用品的员工应按按照劳保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学校应不定期对劳保用品的使用和配备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使用劳保用品者,不得遗失或有意损坏,否则,按情节轻重给予赔偿。调换工作、调出者,应按规定办理移交或上缴,否则,按价扣款。

5.学校应经常检查劳保用品的质量,保证安全有效。

十三、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有计划的做好领导干部和师生安全培训工作,按时参加有关部门的安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2.开展对学生安全知识教育、自护自救演练活动。

3.对教职工开展群众性安全知识竞赛、评比、娱乐活动,提高安全意识、安全救灾和安全事故防治能力。

4.普及安全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强化大众化的安全“三不伤害”的意识宣传教育工作。

5.通过开展安全知识教育课堂、看电影、图展、幻灯和模拟预防事故演习等多种活动形式,定期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注重对新生入校安全知识培训。

6.学校要做好对师生安全知识教育资料积累、归类整理、收集成册、出教材的工作。

关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八篇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安全生产会议、安全检查、领导带班作业、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应急救援、安全生产奖惩、教育培训、安全投入及安全费用提取、安全设施“三同时”、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安全管理人员职责、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等,此外还有

1.职能部门及其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其他岗位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2.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

3.外包工程管理制度、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制度。

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5.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

6.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7.值班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8.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9.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还应当制定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

1.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2.职业危害告知和申报制度。

3.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4.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和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5.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6.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车间生产管理制度?

1、员工上班应着装整洁,不准穿奇装异服,进入需换拖鞋,鞋子按划分区域整齐摆放。必须正确佩带厂牌,穿工作服上班。不得携带任何个人物品,如手机、MP3、手袋、食品等。

2、上班时,物料员须及时把物料备到生产线,并严格按照规定的运作流程操作,不得影响工作的顺利进行。

3、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保持50-80CM以上的距离,不得挤坐在一起,作业时须按要求带好手套或指套,同时必须自觉做好自检与互检工作,如发现问题并及时向品检与组长反应,不可擅自使用不良材料以及让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必须严格按照品质要求作业。

4、每道工序必须接受车间品管检查、监督,不得蒙混过关,虚报数量,并配合品检工作,不得顶撞、辱骂。

5、小零配件必须用兰色胶盒盛放,一个盒子只可装一种零配件,安装过程中发现的不良品必须用红色胶盒盛放,所有的物料盒排成一行放于工作台面的左手边。

6、所有员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检验规范等)操作,如有违规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7、员工在工序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物料,工具设备等违者按原价赔偿。

8、工作时间离岗时,需经班组长同意并领取离岗证方可离开,限时十分钟内。

9、上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停工随时关水关电。

10、下班前必需整理好自己岗位的产品物料和工作台面,凳子放入工作台下面。

11、员工之间须互相监督,对包庇、隐瞒行为不良者一经查处严厉处罚。

12、任何会议和培训,不得出现迟到、早退和旷会。

13、本车间鼓励员工提倡好的建议,一经采用根据实用价值予发奖励。

关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九篇

总则

一条 为了改善生产中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的经营活动能够顺利的开展下去,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条 必须树立“安全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由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总体负责,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来实现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因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xxx的,交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理。机构与职责

四条 应该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来总体组织领导的安全生产,安委会应该由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检查和监督生产安全,调查处理发生的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五条 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任命,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六条 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七条 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经常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现场指导安全生产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生产情况时,有权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进行研究处理。

2.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3.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4.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工作。

6.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的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计划执行。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并督促其进行实施。

8.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要马上进行上传下达。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八条 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使其符合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要求。

九条 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十条 各生产单位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十一条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时,要及时报告领导,并迅速予以排除。

十二条 各机楼(房)的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经常检查设备、工具的安全。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设备的维护和劳动场所的安全

十三条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正确进行使用并且经常进行维护和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十四条 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须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生产要求。

十五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

十六条 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措施。

十七条 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且光线要充足;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危险的处所,必需要有安全保护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十八条 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十九条 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临时明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电信线路的设计与维护

二十条 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要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的工作人员,都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步操作规程》。

二十一条 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维护。

二十二条 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进行安全确定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电梯

二十三条 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守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二十四条 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二十五条 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二十六条 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二十七条 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二十八条 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二十九条 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安委办备案。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三十条 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三十一条 对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的定期职业体检。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三十二条 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三十三条 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的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的作业。教育与培训

三十四条 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三十五条 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进行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安全检查和整改

三十六条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委会组织全的检查,每年应不少于三次;各生产单位每季度检查应不少于二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每天进行检查。

三十七条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三十八条 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经费项目中列支。奖励与处罚

三十九条 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四十条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四十一条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设立了健全的安全生产机构,并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四十二条 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定,并组织实施)。

四十三条 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十四条 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四十五 对事故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并可进行行政处分。

四十六条 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

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4.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6.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

四十七条 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万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满万元,不满0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满0万元,不满00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00万元的事故。

四十八条 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个工作日以上,但低于国际标准的05日,并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超过国际标准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四十九条 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安委办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事故原因。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5天以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五十条 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1.机动车辆驾驶员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参加事故处理。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安委办报告,一般在4小时内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即时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者应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单位领导。肇事单位应在七天内将肇事者报告随本单位报告一并送交安委办。

2.因公驾车肇事者,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的0%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个人到财务部缴纳。处罚的最高款额以不超过上年度生产性奖金总额(基数.0计)为限。

3.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负。

4.擅自挪用车辆办私事而肇事的,按款规定加倍处罚;可视情况给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并进行行政处分。

5.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借用公车而肇事的,参照款处理。

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超时限两天属瞒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个月以内的奖金。

五十一条 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询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五十二条 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

五十三条 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4.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五十四条 本规定由安委办负责解释。

五十五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关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十篇

浅析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项目管理中的重要性 

摘要: 

工程施工安全贯穿整个项目过程,是项目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为项目施工安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是项目管理党的一项重要工作,“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需要领导重视、全员参与,采取有效措施,以确保项目施工进度的顺利实现。 

关键词: 

施工管理;

安全生产;

责任;

规章制度 

在我国水利工程项目施工中,工程施工的安全问题显得更为突出,落实贯彻xxx规和标准,深化文明施工管理,对水利工程施工尤其重要,各施工企业针对相应的建设工程,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起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不仅保证了项目施工安全生产和创造经济效益,而且有利于树立起企业品牌和行业信誉,提高市场竞争力。 

一、        工程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适合市场经济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  

我国工程建设投资体制的变化使原有的建筑生产安全管理己经不适应现在的建筑生产方式,因此一直由主导的安全管理出现了很多管理漏洞,再加上有关建筑安全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监管效率低,社会监督体系不完善,致使安全管理不到位,适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法律手段与经济手段并行的建筑安全管理体制尚未形成。 

(二)工程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单薄,岗前培训教育不够 

工程施工人员思想上不重视,存在着一定侥幸心理,目前施工企业雇佣的从业人员绝大多数来自农村,人员流动频繁,文化素质参差不齐,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差,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时有发生。大多数施工现场岗前安全教育没有真正落实,并且多是流于形式,工人的安全意识没有真正得到有效提高。 

(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制度不到位 

由于施工单位是建筑安全活动中处于的主体和核心的地位,建筑安全问题主要出在施工单位的身上。某些施工单位任意压缩工期,使得工期更加紧迫,并无形中加重了工人的劳动强度,增加了不少加班时间,施工人员工作了严重超负荷,这也增加了安全生产隐患。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真正落实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工地上虽然配备了一定比例的专职安全员,但有的安全员责任心不强,没有真正履行职责起到巡查纠错的作用。 

二、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 

要做好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首先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施工现场整个管理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有利于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和创造效益,创建优良工程,树立起企业品牌和行业信誉,提高市场竞争力。 

(一)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施工进场前,项目经理,施工队以及所有操作人员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与安全生产责任书,用合同条款来强化明确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的安全责任,加强自身安全保护意识。工地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管理体系,并在现场设质量安全员,赋予相应安全管理权力,包括各项违章作业制止权,经济处罚权等各项权利,保证其有效行使职责。 

(二)加强安全生产法规建设 

从承包商一进场,就督促其建立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以实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并尽力帮助承包商完善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目标管理工作制度、培训考核工作制度,安全产品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标志认证和发放制度。 

(三)安全检查验收制度 

    项目部、施工队每十天或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平时进行不定期检查,每次检查都要有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限期整改。对未按要求整改的要给单位或当事人以经济处罚,直至停工整顿。凡大中型机械安装、脚手架搭设、电气线路架设等项目完成后,都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除加强监理队伍自身的安全知识培训和教育外,还要着重加强项目部有关领导、经营者、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以及民工的安全知识培训,并且不定期地在施工现场张贴安全宣传材料供广大施工人员学习。 

三、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作用 

(一)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 

生产经营施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明确各项目的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使全体人员都知道谁应该干什么或者什么事应由谁干,这样可以避免互相推卸责任,有利于各在其位,各司其职。 

(二)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生产经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了全体项目施工人员在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生产操作时应该怎样干,有利于规范管理人员的管理行为,提高管理的质量,有利于规范生产操作人员的操作行为,避免因不安全行为而导致发生事故。 

(三)建立和维护安全生产秩序 

生产经营施工单位明确规定了贯彻执行生产法规的具体办法和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可以有效地建立起安全生产秩序。 

安全生产是项目施工管理的前提,作为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人员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在实际施工中不断总结出适合自身企业和项目管理的安全管理办法,提升项目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和技能,才能满足不断提高的施工管理需要,为劳动者提供一个安全的生活空间和生产环境,从而保证安全生产顺利进行,使企业能够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关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十一篇

1、安全生产组织管理制度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经理)安全生产职责、安全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经营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设备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工会安全生产职责、班组(站)长安全生产职责、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职责、安全生产管理员职责、安全员职责、职工安全生产职责等。

3、安全经营目标责任书

4、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

5、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6、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7、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8、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9、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10、安全生产台帐管理制度

11、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3、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5、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6、设施与设备维护、保养、检测制度

17、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18、危险作业现场管理制度

19、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

20、应急救援措施管理制度

21、承包经营、租赁场地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22、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包括作业区内“十四不准”、操作工“六严格”、动火“六大禁令”、进入容器和设备“八必须”、机动车辆“七大禁令”、起重作业“十不吊”、预防事故“十问”、安全生产现场自律准则“20条”、员工防火“三懂”、“三会”。

23、其它必要的安全生产制度(视企业实际增加)

24、生产经营单位《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编写提纲

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主要包括总则、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组织机构及职责、预防与预警、应急响应、信息发布、后期处置、保障措施、培训与演练、奖惩附则等内容。

25、生产经营单位《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编写提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的事故类别(如危险化学品泄漏等事故)、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计划或方案,是综合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应按照综合应急预案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制定,并作为综合应急预案的附件。专项应急预案应制定明确的救援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专项应急预案主要包括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应急处置基本原则、组织机构及职责、预防与预警、信息报告程序、应急处置、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等内容。

26、生产经营单位《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编写提纲

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现场处置方案应具体、简单、针对性强。现场处置方案应根据风险评估及危险性控制措施逐一编制,做到事故相关人员应知应会,熟练掌握,并通过应急演练,做到迅速反应、正确处置。现场处置方案主要包括事故特征、应急组织与职责、应急处置、注意事项等内容。

关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十二篇

芝麻。百合88号会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确保员工和宾客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一)、会所消防设施的管理规定

1.非火警的情况下,未经批准,不准用消防水。

2.未经批准,不准随意拆除、损坏安装好的各种消防探头。

3.未经批准,不准进入会所消防监控中心或消防水泵房。

4.非火警的情况下,不准按动设置,包括在楼层各区域的手动按钮及消防防排烟、防火卷帘等按钮;

不准随意用会所各个区域的消防对讲电话。

5.非火警的情况下,或未经批准,不准随意关或开消防栓系统、喷淋系统在正常运作下的阀门。

6.非火警的情况下,不准随意使用会所的消防器材。

7.不准在消防通道内堆放垃圾或作其它用途。

8.不准随意拿会所内已经安装好的消防应急灯作其它用途。

9.不准损坏会所内已经安装好的疏散指示标志和改动标志的方向,所有的消防设备、设施专业的工程人

员要定期保养、测试,保持正常运作。 10.如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事故后果追究法律责任。 (二)、消防培训管理制度:

1.新员工的入职消防培训,由综控主管培训各部门的消防设备及各种设备的使用及其维护保养;

2.在职员工的消防培训,培训有关预防措施,考核消防器材知识和操作程序;

3.将培训结果转送培训部,做为员工评估及其工作评级的一种标准;

4.培训实行签到制,不准缺席,若有急事处理,必须报请部门经理审批后执行。

(三)、消防演习管理制度:

1.由保安部经理编写演习程序,上交总办审核;

2.由保安部安排各部门的演习工作; 3.填写消防演习记录; 4.总结各项演习经验。 (四)、消防检查制度:

1.每周由综控主管检查各处消防工作;

2.每周检查消防工作后,填写检查记录; 3.对不合格之部门填写整改通知书;

4.每年全面检查2次,根据结果进行总结评比工作。

(五)、消防操作管理制度: 1.总经理为防火责任人;

2.日常消防管理工作由保安部具体负责,做好日常的消防计划,检查和培训工作;

3.设立安全防范小组,成员由执行总经理和各部门总监、经理组成,负责定期检查安全消防工作的执行情况和完成质量;

4.任命三级防火责任人,一级为领班,负责每日检查班组防火工作的执行情况;二级为主管,负责重点检查所管班组防火工作的落实情况;三级为部门总监、经理,负责抽查和定期全面门防火工作的执行情况和完成质量;

5.发生火灾时,成立火灾现场临时指挥中心,成员由总经理、保安部经理、工程部、火灾现场所在部门总监、经理和值班经理理组成,执行总经理任总指挥。

若火灾发生时,执行总经理不能到场,也未指定代理人时,则由当值经理、保安部经理、工程部经理担任总指挥。

(六)、消防管理制度;

1.如发生火灾,值班员应立即先将楼层总电掣关闭,切断电源,防止爆燃。

情况严重紧急时,边抢救灭火,边及时报总机或酒店消防火警电话。时要准确清楚地说明火情地点、火势大小、火势类型、人姓名、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待总机接线员或消防监控中心保安员把情况听清楚后才可放下电话筒。

2.如确认发生火灾由会所在场最高领导人决定是否,当会所作出向外求缓时应及时派人要到路口、通道接应消防车赴现场救火;

3.各部门员工知道有失火,领导应带头,正确使用灭火工具(如ABC干粉灭火器、消防栓),应及时赶到失火现场参加扑救,准备灭火的消防栓或立即使用消防灭火。有领导在场由领导指挥,如领导不在时,则由在场员工商量决定,作出果断的措施,立即行动灭火; 4.如发生着火、大火,知情不报或不坚守岗位,离开现场,临阵逃脱者,按其情况严惩程度给予行政处分,并追究事故责任;

5.学习消防知识,人人懂用灭器具和设备,每月检查一次消防设备,消防栓和消防水泵,保证灵活好用。

(七)、日常消防管理制度:

1.消防宣传教育能加强会所员工的防火意识,认识防火的重要性,处理火警的原则:任何火警的信息都必须认为是真的,有关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奔赴现场,进行查看或扑救;

2.宣传教育的内容包括:消防规章制度,防火的重要性,防火先进事迹和案例等; 3.宣传教育可采取印发消防资料、图片,组织人员学习,请专人讲解,实地模拟消防演练等方式进行;

4.义务消防员的培训工作由保安部具体负责,各部门协助进行;

5.保安部全体员工均为义务消防员,其他部门按人比例培训考核后定为会所义务消防员;

6.保安部综控主管负责拟定培训计划,由保安部综控主管定期、分批对会所员工进行消防培训;

7.消防培训的内容包括:

a.了解消防要害重点部位:配电房、保安部监控中心、停车场、货仓、厨房、锅炉房、包房等;

b.了解各种消防设施的情况,掌握灭火器的安全使用方法; c.火灾时扑救工作的知识和技能,自救知识和技能;

8.组织观看实地消防演练,进行现场模拟培训;培训后,进行书面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考核未通过者给予一次机会重新考核,如再次考核不合格者给予处罚或进行末未淘汰制;

9.防火检查是发现和清除火警隐患,落实消防措施,预防火灾事故的重要手段;

10.防火检查分为三个方面:

a.保安部人员巡视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指出和帮助处理; b.各部门人员的分级检查。第一级是班组人员每日自查;第二级是部门主管重点检查;第三级是部门经理组织人员全面检查或独自进行抽查; c.当地消防监督机关的定期检查; 11.防火检查的内容:

a.员工对防火安全的意识和重视程度;

b.各部门安全防火规章制度、操作规范健全,防火设备齐备; c.各部门人员按安全防火规范的程序进行操作;

d.各种设备、物品(尤其是易燃易爆品)的存放符合防火的安全要求。

12.员工一旦发现有火警,能自己扑灭的,立刻采取措施,根据火警的性质,就近使用水或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13.火势较大,在场人员又不懂扑灭方法的,应立刻通知就近其他人员或巡查的保安员进行扑灭工作;

14.若火势发展很快,无法立刻扑灭时,应立刻通知总机接线生,执行火灾处理的扑救管理制度。

(八)、会所防火管理制度:

1.会所内部不准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蚀物品,禁止在大楼内及房间阳台燃放烟花、炮竹;

2.包房内不准使用明火电炉、煤气、柴油炉以及大功率的电器设备。

确因工作需要应经消防中心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做好登记,不准将衣物放在台灯架罩上烘干,不准在房间内焚烧东西;

3.配电房内不准堆放物品。

布草间、楼层小仓库内不准吸烟。消防分机旁边不准摆放任何杂物。严禁将洗涤剂放在垃圾、衣物滑道口周围;

4.各通道楼梯出口等部位要保持畅通,疏散标志和安全批示灯要保证完好;

5.装有复印机、电传机、印刷机的部位禁止吸烟、使用明火。

用酒精清洗机器部件时,要保持室内通风,进行大量清洗机器时,要到室外通风的地方进行。如无法移动机器时,必须打开门窗,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沾有油墨和易燃物品的纸张、油布要装在有盖的铁桶里并要及时清理。机器周围不准堆放可燃物品和废纸。 (九)、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1.全体员工必须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执行会所制订的安全管理制度,协同保安部门认真做好属部门安全保卫工作;

2.各岗位人员必须严守岗位,发生事故或发现可疑情况应迅速处理上报,并负责保持好现场;

3.未经综合部领导批准,外来人员(包括参观学习、探亲访友、施工等人员)禁进入电房、电梯机房、锅炉房、空调机房、水泵房、煤气房。

经批准进入人员必须办好登记手续,由值班领导及值班人员等在工作重地负责执行;

4.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煤气房,锅炉房,如因工作需要进入时,必须征得主管人员批准,并自觉接受检查;

严禁带火种或易燃物品进入油库、气库,严禁在煤气房内进行明火作业; 5.各岗位值班人员除设备安全运行外,必须对所属机房范围进行安全检查;各级人员必须定期对所属范围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进行整改;

6.不得随意配制各机房钥匙,无人值班时各机房,班(组)工作场地门窗必须锁好;

由水泵系统当值人员负责检查锁好楼顶水池盖,无关人员不得借用锁匙,除水泵系统当值人员外,必须经该系统主管领导批准后才能开水池盖。

7.各班(组)工具、材料要有专人管理,携带工具、材料出酒店外,必须经部门经理同意按规定办理出入手续,并由保卫部做好登记记录;

8.在指定地点吸烟、烟灰、烟蒂要丢进烟灰缸内;

9.维修工作中需使用易燃材料时,应特别小心。

各班组不得存放易燃油料1kg(1公斤)以上;

10、需要动火作业时,要办妥动火作业证后方能施工,施工前尽可能排除易燃物品,施工后认真检查,确无火种后方能离开;

11、不得随意挪动会所内消防设施,发现消防设施损坏或泄漏应及时告知保安部;

12、发现火警及时报告,尽力和消防队员一道扑灭火灾。

一旦酒店发生火灾,工程部的首要任务是保证供水、供电;保证消防水泵、压风、排烟风机正常运行,并组织重要设备的保护和疏散工作。

(十)、物资仓库防火管理制度:

1.仓库内的物品要分类储放,库内留出主通道1米至1米半。

货物与墙、灯、房顶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2.仓库内的照明灯限额60瓦以下白炽灯,不准用可燃物做灯罩,不准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熨斗、电炉、电烙铁、电钟、交流电收音机、电视机、电茶壶等电器设备,化工仓库的照明灯具设防爆型装置,仓库内保持通风。

各类物品要标明性能名称; 3.仓库的总电源开关要设在门口外面,要有防雨、防潮保护、每年对电线进行一次绝缘检查,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和绝缘不良情况,必须及时维修更换;

4.物品入库时要防止挟带火种,潮湿的物品不准入库,物品入库半小时后,值班人员要巡查一次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堆积时间较长(几年)的物品要进行翻堆清仓,防止物品积热产生自燃。

(十一)、危险品仓库管理制度

1.实行专人专管制度,建立危险品登记卡。

2.每次应按实际领用量领用,使用完毕后,余量必须归仓。

3.领用时只准专人进库,其他人一律不准入内。

4.室内严禁烟火,门口不准堆物,室内物品必须安放整齐,距灯80公分以上。

5.关仓时必须查巡,严格做到关灯锁门。 (十二)、工程部防火制度:

1.工程部内严禁吸烟和未经许可的任何动火操作;

2.工程部人员必须经常检查本部门电机设备和系统,发现隐患,及时进行处理;

3.定期对电机设备和系统进行检查,清洁工作; 4.严禁电机设备超负荷动转使用; 5.工程部严禁放置一切易燃、易爆物品;

6.经常内消防系统和消防器材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7.发生火灾时,注意先切断和关闭有关电机设备和系统的电源。 (十三)、房餐厅防火管理制度:

1.使用酒精炉时不要往正燃烧的酒精炉添加酒精,备用酒精存量不得超过二天用量,放在备餐间专人保管,总备用酒精由仓库管理部负责保管。

2.使用液化气点心车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使用前要检查输气胶管、气瓶,发现漏气应停止使用,并报告液化站人员进行处理。

在餐厅内发现气着火时,立即将车推出餐厅外面通风的地方处理。开炉时先点火后开气,点火后才能推入餐厅。茶室、使用的小气瓶,要有专人管理,运输时搬瓶上落不准乘电梯;

3.各厨房厨师开炉前先开风门,然后先点火种火等气,下班后要关牢气阀,熄灭火种;

4.各餐厅、功能区业期间,各出口的门不得上锁,保持畅通;

5.每季度或半年清洗一次厨房抽油烟机及管罩,厨工清洗厨房时,不要将水喷洒到电插座电开关处,防止电器短路引起火灾;

6.热油开炸时,注意控制油温,防止油锅着火。

(十四)、消防设备管理制度

1.烟感器每年由消防中心组织测检1-2次;

2.自动灭火喷淋管道,每年由保安部和工程部组织排放检查一次;

3.每季度由消防综控主管或工程部水泵班放水检查一次酒店内的地上消火栓;

4.消防水泵每半年由消防综控主管和工程部水泵班手动或自动启动检查一次; 5.厨房的灭火装置每半年由消防综控组检查测压一次;

6.气站的电子鼻的每季度由液化站测试一次;消防加压、送风、排烟风机,每月由工程部门启动运行测试检查一次;

7.消防总控制联动系统每年由消防综控主管和工程部及有相关部门联合启动运行检查

8.各种电器设备,每年联合进行一次检查;

9.备用发电机,由工程部根据设备检查安排时间定期启动检查;

10.油库的固定泡沫灭火装置,每隔一年至一年半由消防综控组监督油库更换药剂一次,其它器材损坏的要及时更换;

11.各部位的ABC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每年由消防综组监督各种部位更换药一次,其它器材损坏的要及时更换;

12.会所内凡存放有物品的地方,有人员活动的地方、公共场所、娱乐场所,楼层间、机房、配电房、厨房、仓库、办公室等部位视不同情况配备轻便手提式灭火器材,由管辖部门负责维护保管及外表的清洁卫生,摆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杂物,改变消防器材摆放的位置时,要经消防中心同意,有损坏消防器材要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十五)、各主管部门检查制度: 1.一级检查由班组组织实施:

a.每个员工每天对本岗位、本地段进行一次火情安全的检查,排除本身能够排 除的一般不安全因素,上报本身不能解决的不安全因素; b.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及时报告,否则发生事故则由本岗位当班人员负责; c.每天应将班组各人检查的结果向领班汇报;

d.接班时提前进入岗位,并向上一班了解安全情况,检查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名,发现问题,一般由接班领班负责处理,较大的问题以书面报本部领导处理,不得忽视或拖延。 2.二级检查由部门领导实施:

a.部门领导每周组织主管对本部管辖地段、设备物资(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一次检查;

b.检查班组一级对防火安全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

c.组织处理本部门的火险隐患及整改,向员工进行教育及表扬或批评; d.负责将一周的消防安全情况局面报告总经理室。 3.三级检查由会所领导实施:

a.每月由领导或由领导委托消防中心主持对各部门进行重点检查或抽查;

b.检查各部门贯彻防火安全的执行情况,检查要害部位防火安全管理及制度执行情况。好的表扬或奖励,差的批评或罚款。 (十六)、会所防火检查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贮存、管理、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贮存容器管道有无定期测试,有无跑、冒、滴、漏现象;

2.使用液化石油气炉灶,是否按照安全要求操作,摆放位置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3.对烟头、遗留火种是否注意和处理好;

4.仓库内货物、物资分类及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库房内灯泡规定60W以下,灯距、堆距、堆放高度、通风、室温是否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以及值班情况等;

5.电器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有无超负荷运行,电线、电缆的绝缘有无老化、受潮、漏电、短路等。

电动机有无空转现象,防雷设备是否完好,有无乱拉电线情况; 6.使用多种可燃、易燃油类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要求,以及残油、气的处理情况; 7.危险场所动火是否按规定办手续,焊工操作时是否达到动火安全制度的要求; 8.使用有毒有害物品的场所是否有防毒的安全措施; 9.消防器材及消防系统的完好情况。各部门和消防器材有无管好、用好和到期换药,保证完整好用;

10.门卫对出入人员是否进行严格检查,对携带易爆危险物品的人员是否把关等。

(十七)、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1.巡逻员每天必须检查一次所有灭火器的安放是否正确,铁箱是否牢固,喷嘴等压力是否正常、清洁、畅通。

2.每日检查消防栓的箱门开启是否灵活,箱内水枪、水带接口是否按照要求放在正确位置。

3.每月检查一次室外消防栓,并进行放水检查。

4.经常检查消防器、探测器(温、烟)等消防设施,如有情况及时报告工程部进行维修保养。

5.将每次检查记录存档(放至消防中心档案柜)。

6.定时定人在各处进行巡逻,查找火险隐患,提出整改建议,及时给予指导纠正,同时向保安经理报告,作好备案记录。

7.积极开展防火宣传,努力做好对义务消防员的训练。

8.协同工程部做好重点、要害区域和特殊工种的消防工作。

9.定期对各部门的消防员工进行总结评比,提出奖惩意见,上报。

(十八)、客房防火制度

1.客房服务员须经过保安部的消防培训后才能上岗,并做到会使用酒店的各类消防器材。

2.到扫每间客房时,应注意未熄灭的烟蒂及火柴梗。

3.要阻止客人将易爆化学物品、带入房内,一经发现,立即于安保部联系。

4.各客房楼层内不准堆放物品,以确保通道通畅。

5.在清理客房时,如发现电线短路及开关、插座有损怀,应立即与工程部取得联系,加以修复。

6.严格执行会所关于在客房内使用电器的规定,防止因符合而引起的各类电器火灾。

7.当值时发现客人酒醉现象,要密切注意该人房间动向,以免因酒醉而引起的各类火灾。 8.客房内应摆放禁止床上吸烟的标志。 (十九)、制衣布草房防火安全制度

1.室内不得明火作业,严禁吸烟存放易燃易爆和与室内无关的物品。

2.消防器材必须放在明显易取的地方,并经常检查。 3.室内保持整洁,走道和出入口畅通无阻。 4.按“五距“存放物品。 a.顶距:货架距屋顶50cm b.灯距:货垛距灯50cm c.墙距:货垛离墙为50cm-80cm d.垛距:垛与垛之间为100cm e.柱距:货垛与柱子保持10cm-10cm 5.制衣布草房员工应安全使用电器设备。 6.下班前做安全检查,做到切断电源,关灯锁门。 (二十)、员工的防火制度

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会所各区域和各办公室。

2.未经保安部批准,不准在办公室或其它工作场所动火,不准使用燃油、酒精、液化燃气等灶具或其它加热设备(厨房除外)。

3.不准随地丢烟头、火柴棒。

4.不准在消防安全通道内堆放物品或作其它用途。

5.禁止在会所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

6.不准在仓库、机房、电梯房、洗衣房等处吸烟、用火或乱拉电源。

7.非会所专业电工,不准擅自接驳电源或拆除电线和电源插座。

8.下班时要认真检查工作场所是否留有烟头火种情况,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9.重点部位(锅炉房、煤气房、配电房、厨房)值班员工,要紧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防止火灾发生。 10.厨房的工作人员,每周检查一次气体管道、阀门、开关、电源、炉头等。发现故障及时通知工程部维修。

11.如果发生火警,应立即通知消防中心或电话总机房,拿灭火器灭火。

(二十一)、顾客防火须知

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及高压容器进入酒店。

2.禁止在会所内使用燃油、酒精或液化石油气等灶具和各种加热设备。

3.请勿在电梯间及躺在床上吸烟,禁止随地乱扔烟头、火柴棒。 4.严禁在会所范围内放烟花爆竹。

5.未经酒店保安部批准,不得在房内安装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室设备及家用电器设备。

6.如发生火警及其它意外事故时,请勿惊慌,应拔打会所的火警电话“8161”或电话总机房“0”,并及时向服务员报告,从安全通道迅速疏散。

7.如违反上述规定酿成的火警,火灾事故者,负责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对造成严重后果者,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二)、灭火器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本会所管理区域内所使用的灭火器是“ABC干粉、泡沫、二氧化碳灭火器,制定以下制度: 1.对灭火器进行编号,建立维护保养检查制度,认真做好记录。 2.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的地点。

3.消防设备如装置、消防泵、排烟阀等,维护机械部件由工程部负责检查,保安部配合;

4.烟感器、喷淋器等由综控主管及当值内保保安检查,发现残缺或破损会同工程部一起更换;

5.对放置消防设施处,保安部应绘制图示交与消防监控中心备案;

6.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更换。

7.“ABC干粉、泡沫、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器的维护保养方法:

a) 每周检查灭火器是否完好缺损,放置是否妥当,外表是否清洁。做好维护保养。 b) 不应放在采暖或加热设备附近,不可放在阳光强烈照射之处。 c) 每隔一个月检查一次灭火器,发现压力不足的及时灌液、补充药剂和充气。 (二十三)、安全门、安全通道的管理制度

1.会所区域内所有安全门、安全通道、消防通道是专用于救火灾,任何人平时不得随意使用。

2.任何时候都必须保证安全门处于完好状态,禁止任何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行为发生。

特殊情况下需用安全门或紧急出口搬运物品的,必须事先征得保安部领班同意,并及时做好书面记录。

3.安全通道严禁堆放任何物品,禁止任何部门分隔或堵塞安全通道。

4.消防通道上禁止堆放物品,非消防车辆不准停在消防通道上。

5.安全门指示标志、指示灯要完好无损,如发现损坏及时通知工程部进行维修。

6.保安每天巡视检查以上各通道,出现违反上述规定的,立即报保安领班,并做好详细书面记录,调查核实后发整改通知,责令违规单位整改。

7.会所区域安全门设置安全监测器,凡不遵守规定私闯安全通道引起,将追查责任人,并按会所有关规定给予违章处分。

(二十四)、明火安全管理规定

凡经批准动火的重要部位,动火前要做到“八不准”,动火中要做到“四必须”,动火后要做“一清理”。即: A、动火前: 1) 防火、灭火设施不落实,不准动用明火。 2) 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准动用明火。

3) 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准动用明火。

4) 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刷干净和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准动用明火。 5) 凡盛过气体受热澎涨有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准动用明火。

6) 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准动用明火。 7) 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不准动用明。

8) 未有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准动用明火。 B、动火中:

1) 动火前必须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2) 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3) 发生火灾、事故时,必须及时组织扑救。 4) 动火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C、动火后:

动火人员和现场监护,停止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方能离开现场。 (二十五)、动用明火审批规定

为了确保本会所安全,杜绝违章用火,除固定用火之外,一切运用明火作业(运用明火、按重点部位分:一级动火和二级动火。)均按本规定执行。 a、一级动火: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级动火。 1) 禁火区域内动火作业(有禁火标志的区域)。 2) 客房内动火作业。 3) 各种机房内动火作业。

4) 其他有可燃材料装修部位的动火作业。

5) 危险性较大的登高动火作业(如:配套楼顶油箱凉水塔附近)。 6) 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动火作业。

7) 酒精,精油等储存过易燃可燃液体、气体的容器及其连接的锖设备动火作业。 一级动火审批办法:由要求动火的部门负责人填写《动火作业申请单》并签名。根据实际情况,订出安全实施方案和防护措施,明确岗位责任,制定好作业时间然后报保安部审批。对危险性比较大的项目应提出报告,经总经理审批方可动火。 b、二级动火:凡在一级动火范围以外的动火作业场属二级动火。

二级动火审批办法:由要求动火者填写《动火作业申请单》后,由部门负责人召集动火人员落实安全措施并签名,报保安部审批后方可动火。 (二十六)、要害部门管理制度; 1.凡能影响全面安全的部门(位)均为要害部门(位),包括供电房、锅炉房、空调机房、水泉房、工程部调度室、电话总机房、电梯房、消防监控中心、财务室、各收款点以及总经理室等,要害部位要有明显标记;

2.凡被列为一级的要害部位,非该处工作人员及其主管上级,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入内。

其他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后进入的人员要由该部门工作人员记录进工作日志;

3.凡在要害部位工作的员工要忠于职守,责任心强,认真学习技术、治安安全知识和消防安全知识,熟悉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执行安全责任,积极做好安全工作,对安全承担责任;

4.一切要害部位,严禁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物品进入或储存;

5.消防设施、器材要加强管理,严禁移作他用,经常检查,保证完好;

6.对机械设备、线路管道、仪表、阀门、开关等要建立定期维修保养制度,班前班后,保证安全无事故;

7.保安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要害部位的安全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限期整改。

(二十七)、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保管制度

1.如有油漆、香蕉水、汽油、柴油、氧气、炔气、火柴、石蜡、酒精等危险品,应设专用仓库储存,并有专人管理。

2.易燃、易爆物品要分开、分项存放、物品安放之间的通道应当有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储存。

3.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的物品,不得放置在露天或潮湿、漏雨和容易积水的地点。

4.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的物品,应放置在阴凉通风地点,保持适当的室内温度。 5.易燃、易爆物品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要定期检查。 6.仓库内不得吸烟和使用明火,严禁火种入库。 (二十八)、防火档案管理制度 1) 保安部管理处分管的档案: a) 各级防火组织及其成员名单。 b) 各部门防火责任制。

c) 保安部及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d) 公安消防部门的来文。 e) 消防安全检查记录。 f) 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教材。 g) 消防演习计划、记录。

h) 火警、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资料。 i) 消防工作年度总结报告。 j) 奖罚记录。

k) 其他有关消防资料。 2) 工程部分管的档案:

a) 各种消防设施器材的布局平面图。 b) 各种消防设施器材的技术资料。 c) 自动系统的检测资料。 d) 自动喷淋系统的检测资料。

e) 防排烟设备、防火门、消火栓等到防火器材的检测资料。 f) 供水系统的检测资料。 g) 避雷装置系统的检测资料

h) 危险品使用、保管安全制度及资料。 i) 动用明火作业的申请及作业记录资料。 j) 电气设备的开关、线路及照明灯具的检修资料。 k) 更改消防设施的报告、批文及作业记录等资料。 l) 其他消防器材设施方面的资料。

各部门严格落实本制度,确保本会所安全生产万无一失,力争年度零事故。

芝麻。百合88号会所综合办 20xx-12-18

关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十三篇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可根据管理面向的对象不同来划分,例如面向一般管理,应建立各种综合安全管理制度;面向安全技术,应建立安全技术管理制度;面向职业危害,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通常可把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划分为以下四类:

(1)综合安全管理制度

包括安全生产总则、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三同时”审批、安全检修管理、事故隐患管理与监控、事故管理、安全用火管理、承包合同安全管理、安全值班等规章制度。

(2)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包括特种作业管理、危险作业审批、危险设备管理、危险场所管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厂区交通运输管理、防火制度以及各生产岗位、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等。

(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包括职业卫生管理、有毒有害物质监测、职业病、职业中毒管理。

(4)其他有关管理制度

如女工保护制度、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员工身体检查等。

例如,某化工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管理制度、“三同时”制度、安全作业证制度、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安全装置管理制度、安全检修制度、防火防爆制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防止急性中毒和抢救措施办法、要害岗位安全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具(品)和保健发放管理制度、厂区交通管理制度、仓库安全管理制度、建筑与安装安全管理制度、科研与设计安全管理制度等。

2、安全操作规程

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同时,生产经营单位还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技术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规程:

(1)每种产品生产的工艺规程和安全技术规程;

(2)各生产岗位的安全操作法,包括开停车、出料、包装、倒换、转换、装卸、运载以及紧急事故处理等操作的安全操作方法;

(3)生产设备、装置的安全检修规程;

(4)各通用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如管工、钳工、铆工、锻工、焊工、木工、铸造工、电工、运输工等的安全操作规程;

(5)专门作业的安全规程,如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程,气瓶、液化气瓶、溶解乙炔气瓶等充装、使用和储运的安全技术规程,易燃液体装卸安全操作规程,铁路槽车、汽车槽车、槽船运输安全技术规程等。

关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十四篇

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要通过规章制度去体现。通过实现规章制度,可以有条不紊地组织生产;可以从制度上促进广大劳动者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真正做到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服从安全。同时,劳动者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生产作业,可以把安全工作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紧密联系起来,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各个环节。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内容

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可分为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工业卫生三个方面。

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制度,包括安全总则、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检查、伤亡事故报告、各类事故管理、特殊区域内施工审批制度、劳动保护设施管理、安全值日制度、安全生产竞赛办法、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办法、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三同时(即主体工程与劳动安全卫生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审查验收管理等。

安全技术方面的规章制度,包括电气安全技术、压力容器安全技术、锅炉安全技术、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建筑安全培训施工安全技术、消防管理、危险场所的安全技术管理、容器内作业、高空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培训、考核、发证、持证作业等)、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工业卫生方面的规章制度,包括尘毒监测、防尘防毒措施、防尘防毒设备的维护管理、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统计报告、防暑降温管理、保健食品制度等。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

鉴于安全寓于生产之中,企业的每一个工作人员都从不同的角度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担负责任,每个人尽责的好坏直接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的成效。同样,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企业的每一个工作人员又必须对安全生产担负责任,每个人尽责的好坏直接影响企业的安全生产。因此,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中,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是中心内容,是企业岗位责任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企业各级负责生产和经营的人员,在完成生产或经营任务的同时,对保证职工安全与健康负有重要的责任。二是各职能部门的人员,对自己业务范围内及有关的安全生产负有相应的责任。三是所有工人对自己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关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十五篇

为做好xx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保障企业的财产和员工的安全,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企业的稳定和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xx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严格要求,并制定突发事故的通报机制。

 第一条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1、全体干部及员工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各领导一定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2、各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机械工作人员的岗位操作规程,并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学习,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3、各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组织管理网络,设置落实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层级管理,各级责任人要对所管辖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杜绝事故隐患。

4、各应把本单位关于安全生产管理的文件资料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机械工岗位操作规程、事故防范及应急措施、生产安全责任人名单等报送总经理室备案。

 第二条突发事故通报机制

为了及时掌握各分支机构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做到及时反映问题,在发生突发事故时能迅速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控制和处理,把事故的影响和损失减至最低。我司通过对有关情况的通报使各单位及全体员工吸取事故教训,对事故的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燃。制定突发事故通报制度如下:

1、一般事故(指无人员受伤,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下)。各分负责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处理,并在处理完成后第一个工作天内向总经理办公室汇报有关情况。

2、机械及伤人事故(指有人员轻伤或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事故发生后各单位在做好紧急处理工作后应第一时间向总经理办公室汇报。

3、较严重的事故(指有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事故发生后各在做好人员拯救和报案工作后应第一时间向总经理办公室和负责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报告。

4、报告突发事故时应先以电话向各分经理及部门经理报告情况,由经理致电总经理室报告。此后在事故发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事故单位应以书面形式把事故的原因、发生经过、处理情况、责任划分等汇报总经理室。事故处理工作结束后,事故单位应填报《突发事故报告表》(参考附表)交总经理办公室存档。

5、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突发事故不得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如发现有隐瞒事故不报的情况,将根据事故的大小,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并要对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负全部责任。

上述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求及突发事故通报制度,希各单位严格认真执行。

关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十六篇

华润混凝土(福建)有限

安全生产管理奖罚规定(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员工安全行为,避免和减少安全各类事故,根据华润集团和控股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以及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安全生产管理奖惩方式

处罚方式:通报批评、罚款(员工在工资中扣除,第三方人员在劳务费中扣除)。

奖励方式:通报表扬、发放奖金、奖品。

第二章 各类违章行为罚款标准

第三条 凡有以下行为之一者,违章者每次罚款50元,所属部门分管负责人(助理经理以上)连带罚款20%;第三方人员违章者每次罚款50元。

1.现场部门负责人对所属班组、区域或项目的作业人员存在的安全违章行为及安全隐患疏于监管、放任不管,或经其他检查人员指出后仍不主动履行职责予以纠正者;

2.进入生产区域未佩戴安全帽者,安全帽佩戴不规范等同于没带安全帽; 3.穿拖鞋、凉鞋(驾驶员穿凉鞋未提后带等同穿拖鞋)、背心、打光背,进入生产作业现场;

4.机修工(绝缘鞋)、汽修工、铲车司机、辅助工(地面辅助工除外)进入生产区未穿劳保鞋;

5.材料员、实验室员工进入铲车料场作业区未穿劳保鞋;

6.当班人员在工作岗位内看杂志、玩手机(司机和铲车司机在休息室内处除外);

7.高空作业、密闭空间(清库、修理搅拌机、清机、打结块、管道内等)作业、动火作业、停送电检修等高危作业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及未按规定设置监护人员;

8.在检修、维修、施工、吊装、清堵等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现场未按要求设置警戒范围或监护人员;

9.擅自穿、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

10.跨越运转中输送设备,在高处平台、孔洞边缘倚坐或跨越安全护栏; 11.禁烟区域(油库、配电室、仓库、外加剂车间等)吸烟;

12.氧气、乙炔间隔未达到5米,或距明火、易燃易爆物品不足10米; 13.易燃、易爆物品或各种气瓶不按规定储存、运输、放置、使用; 14.不使用或未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电焊作业时未戴电焊绝缘手套等; 15.检修用电设备、外接电源点等无挂警示牌者;

16.巡检或检修作业时,工作人员或机具与带电体未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17.停电作业装设接地线前不验电,装设的接地线不符合规定,不按规定和顺序装拆接地线;

18.工作票、操作票、停送电手续等作业卡不按规定签名;

19.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未全部实施前允许工作人员作业; 20.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吊装作业,安全距离不够且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21.路政巡视:

搅拌车出刹车灯不亮、转向灯不亮、雨刮器故障、未有帆布袋(含破损漏料)、大灯(尾灯)不亮、楼梯脱焊松动,出车前未对车辆安全检查(查看交接班记录),当日未整改出车的; 22.车辆维修未挂维修牌、未垫三角木;

23.道路施救车辆未按要求设置警示标志、不带三角木;

24.私家车、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等交通工具未经安全办同意进入生产区域;

25.安全管理人员、保安、材料、实验室员工夜间进入生产作业现场未穿反光背心;

26.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相关规定或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

笫四条 凡有以下行为之一者,每次罚款100元,所属部门分管负责人(助理经理以上)连带罚款20%;第三方人员违章者每次罚款100元。

1.违反规定、人为损坏或擅自挪用消防灭火器材;

2.未办理动火作业审批使用明火的;

3.高空作业无正确佩戴安全带、安全绳,不按规定搭设或使用脚手架;高处作业人员随手上下抛掷器具、材料或废弃物;

4.擅自拆除孔洞盖板、栏杆、皮带防护网、隔离层或因工作需要拆除附属设施时不设明显标志并及时恢复;

5.在开关机构上进行检修、解体等工作,未断开相关动力电源;

6.将运行中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打开;将手伸入运行中转动设备的遮栏内;戴手套或用抹布对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进行其他工作;

7.不具备带电作业资格人员进行带电作业,未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8.卸料斗未按要求固定的;

9.搅拌车未按规定运输线路行驶的;

10.明知车辆存在方向、刹车等重大安全隐患出车的;

11.外协业务联络部门发包工程未要求承包方签订安全协议,未明确双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办理费用结算时未经过安全办会签。

笫三章 奖励标准及程序 第五条 奖励的范围

1.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及其他违章行为避免事故发生者;

2.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3.员工上报、举报安全隐患、违章行为等并经安全环保办查证属实的(奖励该项罚款金额的50%,并为报告人保密);

4.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5.积极参加、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竞赛及安全隐患整改等,成绩优异、表现突出,被评为先进部门、班组、个人;

6.在级及各上级部门组织开展的检查中,因安全生产工作表现优异获得检查组表扬、褒奖的个人或单位;

7.参加上级或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有关竞赛活动,获得表彰、奖励和荣誉称号的个人或单位;

第六条 奖励程序及奖金筹措

1.符合第五条奖励规定的有关人员和单位(班组)的奖励申请,由部门或

行为人填写相关事迹材料提出申请,报安全环保办审核后,上报安委会批准通过,也可根据具体情况酌情予以奖励100元~500元。

2.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表现优异,有符合第五条奖励范围所规定的行为,及其他堪为各部门学习典范者,由所在部门填写相关事迹材料经安全环保办审核后提报安委会审批执行,奖励100元~500元。

笫四章 附则

笫七条 本规定由安全环保办负责解释。 笫八条 本规定自20xx年9月5日起施行。

华润混凝土(福建)有限

安委会

二〇xx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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