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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二十篇

2022-03-28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二十篇

行政制度】导语,大家眼前所阅读的这篇共有45168文字,由韦鑫中尽心修改,发表在祈祷工作报告网(qdbeian.com)!县局机关是中国一种比市机关小一级的行政机关,隶属于县的下属的局级单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二十篇要是你对此篇文章想说点什么,请告诉我们!

第一篇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转变职能,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前提和保障。从1998年撤地设市以来,我市先后开展了五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取消行政审批项目300余项,下放行政审批项目70余项,最终保留市级部门行政审批项目156项。通过五轮的清理改革,有8个部门(市保密局、市档案局、市财政局、市广播电视局、市粮食局、市扶贫办、市劳动就业局、市航务管理处)的行政审批项目已经全部调整取消,不再具有行政审批事项。同时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时限也在法定时限内压缩了一半以上,极大地规范了部门的行政审批行为,服务型、效能型建设得到有效推进。但是,从总体上看市和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仍然过多,还有精简压缩和调整的空间。因此,在市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中心学习组的学习活动中,市委孔书记提出了要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为玉溪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因此,市决定启动新一轮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清理的范围

这次改革清理的范围,重点是市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具体范围是:

1.20x年在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时,已组织清理并保留的市实施审批管理的项目,包括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2.20x年至今国家和省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授权市审批,部门负责承办报批的项目。

3.20x年至今市委、市文件规定需要由市、领导小组或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批的项目。

二、清理遵循的原则:

(一)合法审批原则:凡属没有法律、xxx规、地方性法规、全国人大决定、和决定及规范性文件为依据所设立的行政审批项目,原则上予以取消;凡属、省决定取消的审批项目,一律取消,市不再予以审批。凡属无法律法规依据,市委、市文件自行设立由市、领导小组或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批的项目,原则上予以取消或调整。确需保留的,需报市常务会议审定。

(二)精简效能原则:对审批权在市,但由县区实施更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行政审批项目,市将按照方便当事人,便于监管的原则予以下放。

(三)属地管理原则:对同一审批项目市县区两级都具有行政审批权的,而县区就可决定的行政审批项目,原则上予以下放由县区自行审批,以进一步强化县区在经济社会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四)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原则:对虽有法定依据,但该依据与现实管理不相适应,难以达到管理目的的行政审批项目,要按照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予以取消或调整。

三、清理的方法步骤和时间要求

第一步:摸清底数,理清项目阶段

各部门要按照此次清理的范围,进行全面清理。一是对20x年通过清理由市审批管理,部门承办报批的项目进行汇总(见表一);二是对20x年至今新颁布的涉及本部门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清理,列出目录(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名称、文号以及生效时间)(见表二);三是对20x年至今新颁布的涉及本部门的法律法规及规章中设立的由市进行审批的管理项目进行清理,列出审批项目名称等内容(见表三);四是对20x年至今市委、市发文设立的需由市审批的项目(包括须报市成立的领导小组或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批项目)进行清理,列出审批项目名称等内容(见表四)。按照以上步骤方法全面清理出由市(包括领导小组、专门委员会)审批的项目,这是第一步。

第二步:部门审查确认阶段

在全面清理出市审批项目的基础上,各部门要按照清理的原则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逐项进行认真研究,并提出对市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拟保留、拟调整下放取消的意见(见表五),经部门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加盖单位公章上报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步:市法制办汇总审核阶段

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部门上报情况,逐项进行认真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市常务会议审议,统一向社会公布。

上报时间要求:请各部门于20xx年6月20日前将清理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整精简行政审批项目,是进一步优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的重要举措。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落实。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义重大,时间紧、任务重,从清理到提出部门意见只有15天左右的时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听取汇报,分管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要抽调得力人员承担此项工作。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市决定从市、财政局、商务局、交通局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具体开展此项工作。被抽调的单位要从大局出发,积极支持和配合,确保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严明纪律,强化责任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是一项严肃的任务,市委、市高度重视,各部门要以严肃的纪律来确保这项工作的落实。做到不瞒报、不漏报、不错报、不迟报。对未按要求进行清理,不按要求和规定时间完成清理上报工作的单位和部门,部门领导要向市说明原因,市将进行问责。

同志们,党的明确提出要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减少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此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各部门精心组织,扎实工作,以对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定信心,狠抓落实,全面完成清理改革任务,为优化我市发展环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2

今天召开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目的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动员和发动全市各级各部门扎实做好第四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刚才,市审批中心、建设局、工商局等三个部门作了表态发言。吕市长代表市部署了工作,讲得很具体,很有针对性和操作性,希望大家根据吕市长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

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目的是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服务于企业群众,服务于经济发展。特别在当前严峻的经济形势下,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尤其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是加快改革的需要。党的明确提出要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建设服务型,省和绍兴市也对行政审批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我们开展以网络技术和依法行政为依托,以政务公开和电子监察为手段,以提高效率和优化服务为目的的行政审批改革,是贯彻落实上级精神,顺应时代发展需要,努力打造服务、电子、效能和阳光的重要手段,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任务。

二是加速优化发展环境的需要。今年,市委、市为应对严峻的宏观形势,结合实际,了加强项目建设、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要确保这些政策措施顺利实施,关键是要创造一个便捷高效的发展环境,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正是我们提升办事效率、优化投资环境的一个重要举措。各单位必须站在贯彻落实保稳促调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工业强市、和谐惠民工作主线的高度,扎实做好审改工作。

三是推进廉政建设的需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使权力在阳光下运作,有利于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有利于增强行政审批的透明度,便于社会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是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问题的一项重大举措。

二、抓住行政审批改革的重点环节

第四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核心工作是实施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这是对传统审批模式创造性的改革,具体要抓好两个进入和两个到位。

(一)抓好两个进入。一是所有审批事项必须进入系统。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按照要求,不折不扣做好审批事项进入系统的工作。同时,要结合扩权强镇工作,探索建立覆盖城乡的网络审批系统,将下放给乡镇的审批事项纳入其中。二是明确的审批事项必须进入中心。对于市里确定要进入市审批中心办理的事项,必须严格实行审批中心一地办理,绝不允许明进暗出或二头审批。审批中心是的第一形象,有关部门要选派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的业务骨干入驻中心,并充分授权,确保事项在中心的受理和办理。

(二)确保两个到位。一是落实审改要到位。对于本轮审改后的审批事项,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审改后的办事流程和审批时限规范执行,不得随意延长审批时限、设置审批条件、增加申报材料和审批环节,对出现上述问题的,一经发现将严格查处。二是监督检查要到位。要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畅通社会监督投诉渠道,确保审批行为接受多方面的监督。市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四轮审改实行全程监督检查,并适时对改革力度和落实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对落后的部门和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拒不执行的将采取行政问责。

三、加强对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的领导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关系到部门权力和利益关系的调整,涉面广、政策性强,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统一部署,精心组织,积极稳妥地做好这项工作。

一是要落实责任。各部门要根据市里的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落实责任,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同时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坚持部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不折不扣地做好审改工作。

二是要加强协调。四轮审改由市委、市统一领导,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配合,协调一致,有序实施。对涉及多部门的审批事项,市里已专门行政审批项目联合办理实施办法,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操作办法执行;审批中心和法制办要做好审改法律法规指导工作,确保审改扎实推进;市信息中心要加强对部门网上审批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技术支持,加快审改工作进度。

三是要形成氛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一件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的实事,需要方方面面的关心、支持和参与。各相关部门要广泛听取企业和群众的意见,一切要从有利于优化服务,有利于促进发展的角度出发,推进审改工作。其他部门也要以这次改革为契机,反思和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改进作风、提升效率、优化服务,形成全社会支持和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确保审批制度改革顺利进行。

同志们,实施第四轮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是市委、市深化改革、创新发展的重大举措,事关发展,事关全局,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希望各级各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为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3

同志们:

今天,自治区召开全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总结我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绩经验,部署下一步的改革工作,加快推进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我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的成绩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职能转变的关键环节。近年来,我区按照党、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围绕优化政务服务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重点抓好完善领导工作机制、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创新行政审批方式、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完善政务服务体系、深化政务公开,全面深入地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强化领导,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自治区成立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和协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各市县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全区上下建立了主要行政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制、监察等部门具体实施的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机制。

(二)精简审批,大力推动职能转变。十年来,我区先后开展了5次大规模的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目前保留和认定我区行政审批项目1316项,比20xx年的2910项减少1594项,精简比例近55%。通过大幅度清理、取消行政审批事项,把不该管的交给企业、社会和市场,逐步理顺与市场、与社会的关系,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增强,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切实改变,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

(三)扩权强县,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为扩大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提高县级自主决策和统筹协调能力,20xx年12月,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开展扩权强县工作的意见》,将721项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权限部分或者全部下放到县级管理,其中直接下放565项,委托下放156项,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占全部行政审批项目的54.78﹪。目前扩权强县的工作正深入开展,一些地方已取得初步成效。

(四)创新体系,建设自治区、市、县三级电子联网的政务服务体系。20xx年2月,自治区党委、决定在自治区、市、县三级建立政务服务中心,率先在全国建成三级电子联网的政务服务体系,全面推进行政审批相对集中制度改革,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行政审批服务。目前,自治区、市、县三级都已建立政务服务中心,上下联动、层级清晰的政务服务网络已经形成,得到了有关部门的肯定,赢得了广大群众和投资者的称赞。

(五)完善机制,健全行政审批工作制度和监管机制。建立实施全区统一的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和责任追究行政审批三项制度,推进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自治区颁布《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管理办法》,率先通过立法规范政务服务工作。制定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政务息公开十二五规划》,明确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发展方向。开发建设全区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通过统一平台、统一标准、统一模式和统一软件,建立起自治区、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中心联网应用、集中和实时监控的现代化电子监察监督管理体系,建立起以行政效能监察为主体,以电子监察为手段,以行政效能投诉处理为保障的行政审批实时动态监管机制。

(六)强化管理,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建立行政审批项目动态化管理制度,及时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编制行政审批项目的操作规范和流程图,对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的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实施权限、实施主体、审批条件、申请材料、法定办结时限和承诺办结时限、收费等内容实行八公开,最大限度地减少了行政审批的随意性,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的群众和企业。

(七)健全网络,推进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向基层延伸。到20xx年底,全区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建立起352个政务服务中心,有条件的村屯(社区)设立了6623个便民服务站。整合基层七站八所的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和公共服务资源,将行政审批服务前移到乡镇(街道)和村屯(社区),为群众提供办事咨询、行政审批、信息公开等服务,推行农事村办和便民服务免费代办制度,初步实现居民办事不出社区、村民办事不出村屯的目标,群众的利益诉求在基层得到表达,服务需求在基层得到满足,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及时化解。

(八)开拓创新,探索行政审批服务新模式。建立重大项目联合审批常态化工作机制。各地区、各部门对重大项目联合审批活动开通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实行一站式、阳光下审批服务,加快了项目建设。推行行政审批保姆式服务、亲情式服务、节假日预约服务和加班延时服务项目。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组织直接面向社会的有关部门开展行政审批服务下基层活动,主动上门为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仍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改革进展不平衡。部分地区和部门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依法行政观念没有完全树立;少数地区和部门瞻前不顾后,主要考虑自身利益,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不愿减、不愿放,部分地区和部门的改革进展相对滞后。二是我区目前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中仍有不属于、不应该由直接管理的事项;有的行政审批项目出于部门利益而设置;有的行政审批项目已经过时,不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有的行政审批项目属于重复设置,多头管理。三是少数地区和部门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办事程序不透明,审批环节过多过滥,审批条件和标准不明确,审批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个别部门把行政审批作为权力寻租手段,行政审批暗箱操作和自由裁量不规范等行为时有发生,违规违法审批现象时有出现。四是行政审批三集中不到位,政务服务功能有待健全。市县政务服务中心基础设施落后,行政审批项目和部门进驻率不高、窗口授权不充分、审批体外循环问题比较突出,一些政务服务分中心缺乏规范,难以实现一站式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体制没有理顺,未能按照要求充分发挥作用。五是扩权强县推进工作难度大,缺乏推进机制和全区统一的扩权方案,推进成效还没有充分显现。

二、明确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

十二五时期是我区加快富民强桂新跨越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是大有可为的黄金发展期和错综复杂的矛盾凸显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涉及经济社会管理的方方面面,是深化经济体制和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要按照的部署和要求,坚定不移地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职能转变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

(一)进一步清理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坚持市场优先和社会自治原则,凡是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行业组织能够自律管理的,不得设定行政审批;凡是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不得设置前置审批。清理的重点领域是投资领域、社会事业领域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领域的行政审批,规范非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真正确立企业和公民个人的投资主体地位。要加大审批事项的清理、精减和调整力度,放宽限制,打破垄断,扩大开放,公平准入,鼓励竞争。清理解决好行政审批项目重复设置,多头管理的问题。对利用红头文件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限制性规定,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按照法定程序设定的登记、备案、年检、监制、认定、审定以及准销证、准运证等管理措施,要一律取消。对经清理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要定期向社会公布,行政审批项目的操作规范和流程图要适时调整,及时公开行政审批项目的名称、设定依据、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程序、审批时限、收费标准和依据等。

(二)严格依法设定和实施审批事项。行政机关设定审批事项必须于法有据,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进行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审查论证。未经审查论证的,行政机关不得设定或变相设定行政审批事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要通过公布草案、公开听证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行政机关不得设定或变相设定行政审批事项。要按照审批、管理、监督相分离的原则,全面整合归并内部处科室行政审批职能,将审批职能与监管职能相对分离。

(三)进一步加强全区五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加强全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规范管理,各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主要负责本辖区政务服务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指导和服务,统筹管理本辖区行政审批、政务公开、信息公开、便民服务、效能监察、电子政务、公共资源交易、行政投诉等工作。将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范畴,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真正的一站式、一条龙服务。

(四)坚持不懈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原则上各级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凡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包括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和相关收费都要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禁止明进暗不进和两头受理。各部门要把大部分接待、咨询、受理、办复等工作转移到各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双重管理和垂直管理部门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要按照便于工作、方便群众的原则,纳入当地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完善重大项目联合审批工作机制,对同一个行政审批事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逐步实行联合办理或并联审批。依靠政务服务中心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逐步推进自治区、市、县三级公共资源交易网络建设,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工程建设、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转让等涉及市场准入和竞争事项实现统一进场交易、统一进行管理、统一接受监督。

(五)继续推进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向基层延伸。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的职能,加快整合基层七站八所的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和公共服务资源,把分散在基层七站八所且与群众生产、生活联系紧密的计生、司法、民政、国土资源、林业、新农合、广播电视、社会保障等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到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办事环节,完善农事村办制度,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

(六)深入推进扩权强县工作。健全扩权强县的推进工作机制,制定全区统一的扩权强县推进工作方案和具体操作规范,建立健全扩权强县的相关配套措施,加快扩权强县的推进工作进度,确保20xx年上半年全面完成扩权强县推进工作,自治区将组织专项督查,确保721项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权限全部直接下放和委托下放到县级。抓好22个扩权强镇试点和10个镇级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试点镇的政策落实,注重总结扩权强镇试点工作经验,积极开展扩权强镇的制度建设。

(七)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继续完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强化行政审批的全过程监督。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实现行政审批全区无差异化服务,最大限度减少行政审批的随意性,坚决杜绝行政审批暗箱操作。创新审批管理方式,大力推行和规范网上审批,把审批事项、审批程序、申报条件、办事方法、办结时限、服务承诺等在网上公布,实行网上公开申报、受理、咨询和办复。推进行政审批诚信体系建设,运用信息、网络等现代技术实现对行政审批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保障行政审批设定和实施利益相关方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监督权。严格实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设定和实施行政审批事项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三、切实把改革的要求和措施落到实处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既涉及及其部门,又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全局性、政策性很强。各级各部门要常抓不懈,采取有效措施,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不懈地加以推进。各级各部门的主要领导要对本地区、本部门的推进改革工作负总责,切实担负起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第一责任人的领导责任,进一步健全推进改革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及时解决本地区、本部门推进改革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推进改革的工作质量,加快推进改革的进度。各相关部门要搞好协调配合,合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二)突出改革重点。围绕转变职能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把减少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强化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作为管理的目标和方向,以产业发展、民生工作、文化建设等领域审批事项为重点,主动清理和规范现有审批项目,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运行机制,压缩行政审批环节,优化行政审批流程,下放行政审批权限,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

(三)强化监督考核力度。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纳入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依法行政考核、行政机关绩效考评体系,细化考核标准,强化考核力度。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派、团体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各级监察部门、法制机构和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要加强对推进改革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完善责任追究办法和奖惩激励机制,对推进改革工作不力、损害群众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追究责任,确保推进改革工作落到实处。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责任重大,任务繁重。我们要按照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管理创新,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努力建设法治和服务型,为加快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二篇 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主要做法与成效

宁波市先后进行了两轮审批制度改革。从1999年7月至2000年1月是第一轮改革。这轮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减少审批、规范程序、加强监管、改善服务”四个方面。通过审批改革,审批事项大幅削减,市级部门和直属单位审批、核准事项从原来的1289项减为668项,减幅达48.2%,其中审批事项从647项减为227项,减幅为64.9%;建成了以投资项目办理中心和工商综合办证中心等为代表的一批专业服务中心。从2000年下半年至今,宁波市开始了第二轮审批制度改革,审批制度改革主要解决“转变职能,改革行政管理方式,规范审批行为,健全行政监督机制”四个问题,使职能切实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来,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通过第二轮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核准事项在第一轮改革基础上再削减40%,保留的审批、核准事项减少到320左右。建成市、县、乡三级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关联度较高的审批事项全部进入办证大厅,让权力在阳光下运作。他们的做法是:

一、转变职能,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

针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在管理经济社会中存在“越位”、“缺位”、“错位”现象,宁波市把审批制度改革作为转变职能的突破口,调整部门权利和利益,剥离不属于职能的行利,影响公平和效率的行政行为,使工作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还权于市场,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宁波市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与集体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大宗物品采购、国有资产转让等国有资产、公共资源的配置,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取消行政审批,采用公开招标、拍卖等市场方式。除国家明确规定需定价和未形成市场竞争格局的商品、经营服务价格外,取消定价,由市场进行调节。

还权于企业,把法律规定属于企业的自还给企业。宁波市对开办企业实行登记制。对工商注册登记事项,法律、xxx规没有规定前置审批的,一律不得前置审批;法律、xxx规规定的前置审批事项,原则上实行告知承诺制管理,个别必须保留的前置审批实行并联审批。对属于企业经营自,包括生产经营决策权、产品劳务定价权、物资采购权、资金支配权等13项权利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企业行为,取消行政审批。

还权于投资者,鼓励民间投资和降低市场准入的门槛。投资主管部门对不是直接投资的(参资)建设项目(含外资项目),根据性质和规模实行分类管理。鼓励投资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颁布的产业政策、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自主选择投资领域和投资方式,取消所有限制合法投资行为的地方规定和相关行政审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自行平衡资金来源和落实生产建设条件的,一律实行项目备案管理。

还权于社会中介组织,发挥中介机构、自治组织的服务和自律功能。宁波市对通过规范、公正的中介机构自律能够解决的事项,如产品质量鉴定、房地产评估、环境评估、专业技术咨询、经纪业务、业务技能培训、职业介绍等,取消行政审批。把行业管理的一般性事务移交给行业协会等自律机构,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

二、改革行政管理方式,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针对现行审批方式存在申报程序复杂、审批环节繁琐、审批周期过长、审批效率不高等问题,宁波市按照“结构合理、管理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行政管理制度要求,进行行政管理方式和制度创新,积极探索“一事一批制”、“并联审批制”、“备案监管制”等10项制度,建立了高效顺畅的行政管理运行机制。

实行“一事一批制”。除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外,一个部门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项审批事项由一个部门负责。对两个以上部门为同一管理目标进行审批的事项,由主办部门统一受理,其他部门的有关事项作为内部工作程序管理,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反馈意见。

实行“并联审批制”。对保留的前置审批事项,由两个以上部门为不同管理目标进行审批的,明确直接受理部门负责受理,并抄告其他部门,其他部门协助管理,在规定期限内同步进行审核并出具批件。第一轮审批制度改革中,将全市480多个平行审批或串联审批事项,合并成81个综合审批事项,其他审批事项改为部门之间的工作程序。

实行“备案监管制”。就是对通过实施事后监督等其它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事项,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向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后即可按相关要求自主实施具体行为。

通过审批方式改革和制度创新,进一步简化了审批工作,行政管理更为高效顺畅,一些重点项目审批更为精简。第一轮审批制度改革中,房地产开发项目,从原来审批需经63个环节、66枚、181天减为8个环节、18枚、36天;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将部分审批改为备案,从原来需盖75枚减为21枚,保留9个环节,办理时限由15天减为5天;餐饮业工商注册登记,原有9个前置审批,现保留3个,并将所有前置审批改为部门的工作程序,办理时限由30天减为7天。

三、建好服务窗口,树立“服务型”新形象

针对行政失职、行政不作为和利用权力寻租等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宁波市把抓好服务窗口建设作为推进自身改革,提升形象的重要载体,进一步完善服务网络,构建电子政务技术平台。

宁波市从1999年起开始探索服务中心建设。2000年,在市级各部门和县(市)、区建立专业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建立了市县两级综合服务中心。目前,全市已形成了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开发区、保税区、科技园和11个县(市)、区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乡镇和街道服务站的三级公共服务网络。这个服务网络,门类齐全,覆盖城乡,既有象山、余姚等地“大超市”型便民服务中心,也有户籍中心、车管中心、办税服务中心等“专卖店”型专业服务中心,还有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形式的“精品商场”型。这些行政服务中心承担全市一半以上的行政审批和相关行政服务职能。20xx年成立的宁波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坚持“顺畅、便捷、透明、高效”的服务宗旨,采取“开放式结构、模块化组织、法制化操作、一体化管理、网络化服务”的运作机制,已成为树立“服务型”新形象的示范窗口。其主要做法:一是集中办公。把原来分散受理申请模式,改为服务办证大厅集中受理,对保留的经济社会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由市属有关职能部门派员集中在中心设立窗口受理,实行“阳光下作业”、规范化管理,最大限度地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目前与市25个部门相关的240个行政审批、核准事项已纳入中心办证大厅集中办理。二是“三制”办理。实行窗口式服务制、代理服务制和委托办理制,采取一站式服务,即一个窗口进、一个窗口出的办文方式,为申办对象提供“一条龙”服务。三是分类管理。将各窗口受理的事项按办理的难易程度,分为即办件、承诺件、联办件三类,每类采取不同的管理办法。四是网络化办公。建立计算机局域网,并通过网与窗口部门的计算机联网,畅通了中心各窗口之间、中心与各部门之间信息的实时传递。各窗口人员可充分利用计算机进行工作。中心管委会利用计算机系统的登录、查询、统计等功能,实现“中心”对各道工作环节的监控。五是领导负责制。各部门坚持每天有一名领导在窗口带班,现场指导工作,强化综合审批,保持高效运转的工作状态。

四、建立行政审批监督体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宁波市把建立有效的行政审批监督体系,作为从源头上、体制上消除现象,加强廉政建设的根本措施。

一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在开展审批制度改革前,宁波市在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部门推行了“两公开一监督”和政务公开两项制度。在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中,在吸收推行两项制度经验的基础上,完善并全面推行了政务公开制度,公开办事流程,并作出明确承诺,为申办对象提供热情周到的咨询和服务指导。除涉及国家保密法规明确规定不能公布的事项外,每一审批事项的设立、调整和取消,以及审批条件、内容、时限、程序等都按“依法公开、客观真实、方便群众、有利监督”的要求,采取公报、网站、公开栏、告知单、电子触摸屏、便民手册等各种形式公开,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和监督。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实行了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和收费标准“五公开”,避免了暗箱操作的种种弊端。宁波市在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中还试行了“重大政策公开征询制”,凡审批方面的重大政策、改革方案和直接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行政措施,通过媒体公布,事先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二是不断完善监督体制。为确保审批制度改革顺利进行,宁波市建立了领导监督和群众监督、行政监督和执法监督、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等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形成了一个比较有效的监督机制。市里了《宁波市行政审批责任及其追究制度》,明确规定了市部门、部门负责人、行政审批行为人的审批责任,行政审批的监督投诉,违规审批、违纪审批、违法审批等过错行为的追究与处罚,从制度上规范审批行为。市委、市领导定期察访服务窗口,了解中心运行情况,听取群众意见,对中心建设和管理工作提出要求。实施窗口服务监督员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群众和新闻媒体,对审批行为进行视察监督。市纪委、监察局成立96178廉政投诉中心,成为政务监督的“直通车”。96178投诉中心结合监督与受理投诉情况,配合服务中心相继推出了“一口清”、“一纸清”、“办证反馈”、“一事一评”及审批制度改革专项效能监察等一系列改进措施,进一步规范完善操作制度,消除了过去一些部门存在“卡、拿、要、等”现象,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被誉为是“社情的晴雨表、消除矛盾的减压阀、投资环境的维护者、党风廉政的监督岗”。

审批制度改革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宁波市最近在总结完善两轮审批制度改革的基础上,提出了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应减则减”的原则,要求再次削减审批事项,进一步提速办结时限;按照“能放则放”的原则,进一步扩大区(县)级经济管理权限,把审批制度改革引向深入,再创区域经济新优势。

第三篇 [xx财政局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和工作制度]乡镇双拥工作的职责

财政局双拥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职责和工作制度 财政局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旗财政局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承办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一、主要职责 (一)承办和协调落实旗财政局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

(二)承办领导小组的各类会议和组织活动。

(三)贯彻落实上级财政双拥政策和旗双拥办制定的各项政策、地方性法规等。

(四)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工作情况,推广典型经验;

组织协调全局双拥宣传工作。

(五)负责领导小组各成员之间的联系、沟通、协调,承办向旗双拥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各项事宜。

(六)指导相关股室开展双拥工作。

(七)负责起草、呈报、收发、管理相关文电工作。

(八)负责订购双拥刊物和资料,报送相关双拥信息。

(九)承办旗财政局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会议制度 (一)旗财政局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由办公室主任联络,领导小组全体人员参加。主要内容:就本单位双拥工作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提出解决的措施办法,办公室根据会议情况进行落实。学习各类关于双拥工作的会议精神和学习文件。

(二)其他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

三、公文处理 旗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和旗双拥办的公文,是传达贯彻党、、双拥工作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内蒙古军区,善盟委、行署、善军分区和旗委的双拥工作指示要求和领导小组决定事项,请示报告、部署工作、沟通情况、交流经验的主要工具,具有相应的行政效力和约束力。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保密。

旗财政局领导小组行文关系:向旗委、和旗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行文,请示事项、报告工作。

旗财政局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文关系:向旗双拥办行文,通报双拥工作情况;

向驻旗的军地有关机关部门行文,沟通协调有关工作。

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公文种类、公文格式、行文规则,公文办理、管理、立卷、归档等,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执行。

四、办事程序 凡呈请旗财政局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的事项,承办人员要经过深入细致的研究,提出明确的意见建议。重要事项在报批前,应先向办公室主任报告,待原则同意后再正式上报领导小组。

对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主任批办和交办的事项,承办人员要抓紧研究办理。需要上报处理意见和结果的一般应在10天以内完成;

领导有特别交代的,随交随办;

需要调查研究、综合协调后办理的,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

第四篇 监察局长关于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辅导讲话:双方行政行为

一、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意义

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是省委、省深入贯彻落实要求、坚持从源头预防、加强对行力运行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我省在新形势下深刻认识和把握权力运行特点与规律、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保证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斗争的积极探索,对构建为民、务实、高效、透明、廉洁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从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关键岗位、重点环节入手,排查廉政风险,健全内控机制,构筑制度防线,形成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二是加大监督力度,突出监督重点,前移监督关口,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加强对重点人员、关键岗位、重点环节、重要职能、重要事项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实施范围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方针,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范、清正廉洁,规范行政行为,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促进各级行政机关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加快推进富裕文明和谐建设。

(二)基本原则。要坚持依法行政、突出重点、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州直各部门;

各县市区。

三、实施的基本方法和主要内容

按照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要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具体方法和步骤是:

(一)抓好学习教育。各市县区、各部门要认真抓好学习教育活动,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机关干部认真学习在十七届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总理在廉政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学习领会好我州的《实施办法》和《工作方案》。通过学习,达到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掌握方法的目的,要深入领会和把握精神实质,并把学习教育工作贯彻于整个实施工作的全过程,准确掌握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具体事项、方式方法和组织实施等内容,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制度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严格组织实施。州级各部门要按照州办即将下发的《实施办法》和《工作方案》严格组织实施,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第一,认真实施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行政行为监督。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同志在省纪委八届五次全会的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认真组织实施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行力运行的监督管理,加大预防力度。

如何理解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构成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的要素主要是:在行使行力的过程或者在行政行为运行过程中,是否容易发生不廉洁行为,是否容易滋生或产生违纪违法行为,是否容易发生使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受到重大损害的行为的岗位和环节等。符合这个要素的岗位一般应当确定为关键岗位,比如:以人、财、物管理使用等为主的岗位,履行行政审批职能的岗位,从事重要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的岗位等等。符合这个要素的运作环节一般应当确定为重点环节,比如:行政审批权力运行的工作环节、重要公共资源交易的工作环节等等。

关于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实施监督管理,在即将下发的《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实施办法》第四条中,已作了明确规定。

(6)各级行政机关确定的其他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

实施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行政行为监督的具体推进措施:

(1)全州各级行政机关以人、财、物的管理使用等为关键岗位,以行政审批权力运行为重点环节,认真查找、分析、确定各部门3个以上的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并填写登记表。

(2)在本单位本部门范围内公示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征求意见。

(3)及时上报同级行政监察机关备案,并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为如何查找、分析、确定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并实施监督管理,省监察厅做了三个模拟表格(附后)供大家参考。需要强调的是,表内涉及的所有内容和单位名称均为假设,不针对任何部门和个人。

以上三项工作应在20xx年4月10日前完成。此后,每年4月1日前,州直各部门在总结上一个年度实施行政行为监督工作基础上,结合本年度工作重点,确定本年度行政行为监督的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提出监督措施,及时向社会公开,并报州监察局备案。

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确定后,按照《云南省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二)、(三)、(四)款实施。

第二,进一步规范重要公共资源交易行为。

1、什么是重要公共资源。

重要公共资源主要是指:国有土地、矿产资源、投资建设工程、采购商品等。

重要公共资源交易主要指: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拍挂、矿业权交易、采购、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等方面。

2、规范重要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的推进措施。

(1)州直相关部门应认真梳理现有公共资源交易制度;

认真分析、查找实施现有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并有的放矢地提出完善制度的办法措施(完成时限:4月份)。

(2)认真总结、评估重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的主要做法、有益经验,并不断完善提高(完成时限:5月份)。

(3)按照高效、廉洁的要求,进一步规范重要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完成时限:6月份)。

(4)按照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重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措施(完成时限:7月份)。

省纪委书记在省纪委八届五次全会上提出,“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物资采购以及土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制度。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有行贿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在市场准入、经营资质、贷款审批、投标资格等方面加以严格限制。”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做好重要公共资源交易的规范工作。

一是州、州建设局、州国土资源局、州财政局、州招标采购中心、州水利局等相关部门,要认真梳理当前我州在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拍挂和矿业权交易、采购、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等方面的主要做法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于20xx年7月1日以前,按有关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重要公共资源市场交易行为。

二是各市县区应建立健全工程建设招投标、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拍挂和矿业权交易等场所和政务服务中心,实现重要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督与交易分离、受理与经办分离、监督与服务分离,并将重要公共资源交易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20xx年10月底前,有条件的市县区应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采购、国有企业产权交易、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拍挂和矿业权交易等市场交易平台和政务服务中心。

关于对重要公共资源交易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按照《云南省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的日常监督检查。重要公共资源交易行业主管部门,应向州上报监督检查情况,主要包括相关制度是否健全、交易场所是否健全、交易行为是否规范有序,并抄送行政监察和审计机关备案。在规范和完善重要公共资源的交易制度以及交易平台的同时,重要公共资源交易行业主管部门,还要积极探索通过电子监察系统等手段,实现对公共资源交易进行监督的有效途径。

第三,积极推进电子化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

关于推进电子化审批工作,省和监察厅要求有条件的县要在今年7月1日以前建立和完善政务中心,由各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政务网络建设,20xx年7月1日前,云南省电子政务外网实现省、州(市)、县(市、区)行政机关网络的互联互通,并在省级机关和部分州(市)开展联网办公试点,逐步实现行政审批项目上网办理。同时,健全和完善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推进政务服务中心的信息化建设,整合网络、电话和政务服务中心,推进一个窗口办理的一站式服务。

关于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20xx年底前,州(市)及其所在地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全面建成电子政务监察系统;

20xx年7月1日前,行政审批多、经济发达的县(市、区)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政务监察系统,实现对部门行政审批的网上监察和动态监管。20xx年7月1日前,对具备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条件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面进入各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并通过视频监察、网络监察和统计监察等方法,实行电子监察预警,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及违纪违法的行政行为。

按照省、省监察厅要求,推进电子化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主要有三个工作内容和时间段的要求:

一是按照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实施工作的有关要求,于20xx年7月1日前,州(市)及所在县(市、区)对具备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条件的行政审批项目实行集中办理。二是20xx年底前,州(市)及所在地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全面建成电子监察系统,实现电子化审批与电子监察的有效联接,采取视频监察、网络监察和统计监察等方式,通过电子预警、电子纠错,实现对行政审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的有效监督。三是20xx年6月底前,行政审批多、经济发达的县(市、区),应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中心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对本级部门行政审批的网上监察和动态监管。

为了保证推进和完善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省要求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每半年向省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要求州县市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网管中心负责平台建设及业务指导。各级行政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检查,会同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督促各级各部门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有序推进。

四、要强化监督检查措施

实施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具有内容的丰富性、实施的广泛性、推进的实效性和任务的艰巨性等特点。各级行政机关要把加强监督检查作为推进行政行为监督制度顺利实施的重要手段,行政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工作实效。

(一)严格自查自纠。全州各级行政机关要结合实际,严格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自查中要做到“四看”:一看广大公务人员是否普遍受到了教育,依法行使行力的意识是否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是否提高;

二看是否找准了工作中的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是否采取了“一岗双责”等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工作;

三看各类重要公共资源管理、交易等制度是否完善,重要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和政务服务中心是否及时建立健全;

四看电子政务监察系统建设是否有效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是否实现有效监督。

(二)抓好整改落实。全州各级行政机关应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要马上进行整改,对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级行政机关应适时向社会通报整改落实情况。

(三)严肃责任追究。全州各级行政机关要坚持把贯彻执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各级行政监察机关(部门)应把责任追究作为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重要措施,通过明查暗访、专项检查或重点抽查等方式,对行政机关全年实施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行政行为监督、规范重要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推进电子政务和电子政务监察建设等情况进行检查,总结经验,完善措施,并及时向社会通报监督检查情况。通过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对搞、不积极推进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要坚决纠正;

对工作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的,要督促其采取措施,及时推进;

对欺上瞒下、有令不行、超工作要求时限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有关责任人,要进行严肃问责直至追究纪律责任。

五、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要健全领导机制。各县市应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行政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领导小组。各部门要明确负责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本县市、本部门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要明确监督部门。州市县监察局负责行政行为制度实施的监督检查。州市县派出监察分局负责所分管联系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要按时上报情况。一是行政行为监督制度推进情况实行双月报告制度:逢双月底前,各级行政机关要将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推进情况(含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等情况),报送本级行政监察机关及联系分管的监察分局。二是认真做好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每年6月和11月底前,各级行政机关要将贯彻落实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情况(含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等情况),报送本级行政监察机关及联系分管的监察分局。三是各级行政监察机关要及时将本地区各级行政机关报送的双月报告、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情况进行汇总,于次月5日前,报同级和上级行政监察机关。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和报道本地区、本部门好的做法和经验。

六、几点注意事项

(一)防止;

(二)防止效率低下;

(三)防止无人负责。各部门要明确责任领导有专人具体抓;

(四)防止不作记录。做好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痕迹管理和档案管理,一是注意收集、汇总有关效能四项制度的文件、领导讲话等学习材料。二是在实施过程中,注意收集、整理相关制度、档案材料,并发挥其应有作用。

以上辅导若有不妥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第五篇 浅谈如何有效推行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_会计管理体制论文

【 论文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 内部 会计 控制制度 会计人员素质

【论文摘要】本文针对行政事业单位在实行收支统一管理,定额、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体制下的内部会计控制失效现象,提出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一点看法和建议。

在单位实施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国家加强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维护市场 经济 秩序的重要举措,也是单位改善管理、健全各项制度的客观要求,是衡量一个单位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从1999年10月31日修订通过的《中华共和国xxx》到《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规范》都对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内容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然而,长期以来,相当一部分单位实施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流于形式,尤其是行政事业单位更是问题不少。笔者针对行政事业单位在实行收支统一管理,定额、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体制下的内部会计控制失效现象,提出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一点看法和建议。

一、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失效的具体表现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存在的问题,大致可以归纳为三类:一是以权代法,领导说了算,排斥内部会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二是虽建有规章制度,但有章不循,形同虚设;三是监督乏力,没有相应的检查,出了问题也不知从何而起。具体表现为:

1.内控意识淡薄,基础管理薄弱

行政事业单位大多数会计是从其他非会计岗位转岗而来,部分会计人员连从业资格证书都没有,直接影响会计工作的质量。wWw.meiword.COm在具体操作中,印鉴票据分管制度、重要空白凭证保管使用制度及会计人员分工中的“内部牵制”原则等得不到真正的落实;会计凭证的填制缺乏合理有效的原始凭证支持;领导“一支笔”审批情况还比较普遍,只要领导签字,什么费用都可以报销,重大事项没有实行集体审批决策;工作人员调离岗位也不及时办理清点、交接手续等。

2.费用开支过大,控制不严

由于部门预算编制达不到零基预算要求,不够细化、准确,经常有年度预算调整变动情况发生,各项实际支出也并非严格按照预算安排支出,缺乏预算的刚性约束。同时,单位一般都是按照收入规模花钱,缺乏对资金支出合理性的,缺少成本效益核算,致使各项费用重复浪费、开支金额庞大。

3.资产不实,资产管理混乱

一是固定资产入账不及时;二是低值易耗品和固定资产划分不清;三是所有权和使用权不清。缺乏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定期的资产盘点工作没有按规定执行,时常出现有账无物,有物无账的混乱状态。

4.制度不健全,无章可循,违章难究现象严重

新《xxx》、《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都对内部控制作了具体规定,并且突出强调了建立风险控制系统,在每一具体业务的控制条款中都增加了有关防范风险的要求。然而,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上,普遍存在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一是记账人员、保管人员、经济业务决策人及经办人没有很好的分离制约,存在出纳兼保管等现象;二是重大事项决策和执行,没有很好的分离制约,存在“重大”无标准,“决策”无的现象;三是财产清查没有形成制度,清查期限、清查程序不明确;四是内部审计没有形成制度化,该设内审机构的不设,该配备专职或内审人员的不配置;五是忽视风险控制,造成巨大隐患甚至损失。

二、推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难点

1.管理理念不到位,缺乏责任感

目前,很多行政事业单位对内部控制存在误解,有些行政事业单位对内部控制的概念非常模糊,不理解内部控制的意义所在,认为内部控制只是一种程序;有的单位本身不重视会计工作,导致行政事业单位对会计人员的配备要求不高,会计人员普遍业务素质偏低,对内控认识不透;有的单位负责人不支持会计工作,使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作用得不到很好发挥。

 2.现行授权机制容易造成内控制度失效

在内部 会计 控制制度的设置上,会计监督人员受单位领导管理,其监督权力也由单位领导授予。这种被领导者监督领导者的设置,本身不符合管 理学 基本原理,其行为必然受控于管理层,反映管理层的意图和目的,体现管理层的意志,致使内部会计控制监督“名存实亡”。

3.外部环境不到位,不协调

从外部环境来说,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实施不只是一个单位自身的事情,还应当是一项社会工程。目前,社会公众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监督作用极其微小,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各有侧重点,忽视了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建设的督促。

4.相关政策不到位,会计监督乏力

近些年来,国家对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做出了规定,但是,尚缺乏具有可 参考 操作的具体内部控制制度,缺乏可操作性的监督制约措施。

三、 对策和建议

1.增强内部会计控制意识,强化单位负责人的责任意识

《xxx》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本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建立和健全及有效实施负责。单位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内部会计控制在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防范欺诈和舞弊行为、实现单位 经济 目标等方面的重要性,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

2.建立健全单位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规范单位内部行为

全面清理整顿单位原有的各项管理制度、办法,依照《xxx》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有关要求,制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要找准失控环节,明确自控重点,培育自我约束自控能力。对于预算管理、资金拨付与费用支出管理、报销审批程序、以及对错误核算与错误支出的纠正等等经济活动的主要方面,确定单位自控的重点和目标。

3.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会计及相关人员在贯彻执行内部会计控制中承担着重要责任。一是要严格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的审查。应认真贯彻执行新《xxx》关于“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的规定。不符合条件的不得招聘,对不符合条件但已在会计岗位上工作的,应进行培训,达到持证上岗的要求。二是要加强会计人员的继续 教育 ,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技能。确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注重单位财务文化的培养和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同时,采取一定的方法和手段,切实加强会计人员队伍的入门教育和后续教育,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从而保证会计工作的质量。

4.发挥财政与审计部门作用,强化监督控制

财政部门是会计与内部控制工作的主要管理部门,应对有关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进行检查,改变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形同虚设的局面。

5.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考评体系,强化责任追究

对一些单位领导随意任用会计人员,及或因个人意志导致内控失效的要予以追究责任。只有客观公正地给予考核评价、奖励或惩罚,才能激励和促进推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部门及员工尽心尽责地做好内部控制工作。

第六篇 先教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了解掌握先进性教育活动进展情况、主要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对有关情况进行分析;

二、受领导小组委托做好与县局党委先进性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局督导组的联系、协调和服务的有关工作,并抓好督导情况的综合;

三、做好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宣传工作,及时向县局党委先进性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活动进展情况。

四、要妥善处理好办公室的活动日常事务,各项会议的筹备、服务、记录等;各类文件的领取、登记及存档管理;来信来访的登记、处理;

五、对在调查研究和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为领导小组作出决策提出建议;

七、筹备先进性教育活动工作会议和领导小组会议,做好先进性教育活动总结的准备工作,起草有关文字材料;

八、为领导同志考察工作、开展调研活动做好服务工作;

九、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OO五年二月七日

第七篇 党校办公室保密工作制度

一、全校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自觉做到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知道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文件绝对不看。

二、机要室是重要涉密部门,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因工作需要进入的,不得随意翻阅秘密文件和材料。

三、机关来文,由专人统一处理,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拆封。秘密文件、资料由机要室登记、编号。需送校领导传阅的文件,由机要人员负责运转。各处室秘密文件、资料的传阅和保管,由处室指定专人负责。秘密文件、资料不得随意复印、摘录、引用和外传,电报由机要人员随送、随收,不得在机要室以外存放。

四、使用电传、传真电话传送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必须严格遵守密来密复、明来明复的规定。

五、需要销毁的文件、资料,应统一送交校办公室,经领导批准后,由省国家保密局统一销毁。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销毁;严禁向废品收购部门出售秘密文件、资料。

附:县委办公室保密工作制度

为了确保党和国家秘密安全,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保密工作,对办公室机关保密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办公室要定期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保密法》以及上级保密部门的有关精神,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法》,自觉提高警惕,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

二、跟随领导出车的司机、接触领导公务人员和秘书人员,凡与本人无关的秘密文件、秘密事项要做到不看、不听、不传。

三、对接触秘密文电的工作人员,要按有关规定严格审查,对不适宜做这项工作的要及时进行调换。

四、确定专人管理文件并做好保密的日常工作,对收管的文电要及时清点。调动工作时,必须把自己经管的文件全部移交清楚。移交时要造册、清点、核对,并办理签字交接手续。

五、对收发和内部运转的秘密文件、资料、要严格登记手续。要求传阅的,按规定范围传阅,阅后及时退交文件管理人员,不得横传,不得向规定范围以外的人员传阅。

六、凡存放文件的场所,均应按规定采取安全保险措施,办公室一定要做到人走锁落,防止失密、窃密。

七、秘密文件和资料,要在办公室内阅办,用后随时锁入文件橱,不准将文件带到宿舍或其他场所。

八、认真搞好文件的清退和销毁工作。收到的党内文件和其他秘密文件,要按规定定期清退,需要销毁的机密、绝密文件要进行登记,经领导审批后,统一派人监销;不经批准不得私自销毁文件,严禁向废品收购部门出售文件、内部刊物资料。

九、对送印文稿及印出的文件,要妥善存放,凡能入橱的,要入橱加锁;文件清样、废页和多余份数,要及时销毁,严禁个人留存、抄录和外传。

十、因公外出人员,不准随身携带秘密文件。如因特殊需要,必须携带时,须经领导批准,外出期间,要按规定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确保密件安全。

一、严格通讯保密规定,不得在未设保密装置的有线电话、无线电话、传真机和明电中传递秘密事项。

二、召开涉及秘密事项的会议,必须有保密措施,对音响设备、录音、会议文件印发、保管、记录、传达,均应严格按照保密规定,提出具体要求,对会议工作人员,要进行保密教育。会场选择要有利于保密,会议期间要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三、严格执行电报管理规定。县委领导和办公室领导传阅的电报,要随送阅随收回。电报一般不得改用文件转发,如确需改用文件转发时,应征得原文机关批准或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并不得出现“电报”字样。严禁密电明复,明密混用。

四、在涉外活动中,要严守外事纪律。不准在外国人面前谈论党和国家的秘密事项。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出国人员在出国前必须接受保密教育。

五、严格查阅档案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查阅,不得私自摘录和引用。

六、办公室涉密计算机,要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存储、处理、传递国家秘密信息。

第八篇 柳树口镇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制度_文秘知识

1.首问责任制度

1、第一个接受询问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负有为来人服务的不可推卸的责任。

2、“首问责任人不论与本人职责是否有关,都要热情回答与接待,帮助来人找到经办人或单位,不能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3、属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事,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向当事人解释清楚有关办理事项、需补充或携带的材料、如何办理等事项。

4、 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事,首问责任人要负责引导来人到承办所室,并交由承办人接待。

5、属于业务不明确或首问责任不清楚承办所室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热心帮助了解;办理事项不属于本镇职责的,首问责任应耐心说明,尽可能提供帮助。

6、属电话咨询或举报的,接听电话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将来电反映的事项、来电人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等登记在册,并及时转告有关领导或所室办理。

2.限时办结制度

1、对法律、法规、规章明确办事时限的,要严格按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尽量做出缩短时限承诺。

2、对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办事时限的,其时限根据实际情况,能提前完成的要尽量提前落实。

3、对管理相对人或服务对象的申请、申办事项能当场办理的,应立即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应告知办事时限,不予办理的,应说明原因和理由,做耐心解释。

4、对上级机关或领导批示文件必须按上级要求的办理期限内办结,对一般来信来访或投诉件的办理,能解决的当场解决,当日回复,一般情况下七日内回复,特殊情况15日内回复,做出准确答复或汇报。

5、对需要与其他部门联办或向其他部门移交的事务,有关责任部门或办事人员应尽快通知有关部门,共同协商提出办事时限,并予以公布、告示于有关方面和服务对象。

3.服务承诺制度

l、求真务实,秉公执法,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热忱为领导、为基层、为群众服务,以社会和群众满意作为衡量我们各项工作的标准。

2、艰苦朴素,廉洁自律,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之便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严禁接受办事人员或办事单位的宴请、钱物和其他好处。

3、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耐心听取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服务,为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服务,努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4、对来办事或来访人员一律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句你好问候,一杯热茶请喝,一张椅子请坐。充分发挥 “窗口”作用,树立镇干部、 镇工作新形象、新风尚。

5、总结工作经验,推广先进典型,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努力和加强乡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掌握党和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

6、设立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反馈检查及处理信息,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向有关反面和人员做出准确答复。举报电话:0356-38620xx。

4.公开制度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依法行政的办事原则,全面提高镇决策过程、办事制度、办事程序等方面的透明度,特制定以下制度:

1、在机关醒目处设置政务公开图板,公开职能和责任、办事依据、程序办事时限,做出明确的服务承诺制,接受社会广泛监督,方便群众。

2、公开具体办事依据、纪律、程序、要求和时限,公开承办部门及承办人员姓名、职务和职责,公开有关事项审批程序、规则、办理条件及所需的相关资料和资格。

3、公开人员岗位职责,公开具办人员的身份和岗位职责。镇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佩证上岗,办公桌上放置身份、职责座位牌,办公室挂出职能和责任显示图板。

4、公开各项收费标准、依据、范围及办理程序。要尽量简化办事程序,合并办理环节,做到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

5、公开热点问题对社会广泛关注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再就业优惠证办理、征兵等工作事项,要通过各种渠道予以公示和公开。

6、公开办事结果。凡上级领导或各有关部门交办、协办的事务,尤其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要在办结后,及时予以公开、反馈或上报,并听取、接受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效能考评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确保镇机关效能建设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切实使机关作风转变,增强机关效能,特制定本制度。

1、考评对象:全体镇干部。

2、绩效考评时间:每季度小评、半年小结、年终总评。

3、考评方式: 实行百分制方法,先个人自评,主管负责人复核,乡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综合把关、审定。

4、考评结果:作为机关干部职工奖励、评先、惩处的重要依据,与干部使用、提拔、调整挂钩,并存入个人效能建设档案。

5、考评纪律: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考评工作,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谎报成绩,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有关领导要认真组织开展考评工作,不得假公济私,敷衍了事,切实保证考评工作的公平、公正。

6.效能责任追究管理办法与细则

为增强乡工作效能,建立责任管理机制,保证全体机关干部正确、有效行使职权,树立乡办事处及干部廉洁、勤政、务实、高效形象,特制本办法与细则。

1、效能责任追究的范围

干部在工作中和处理机关内部事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效能责任:

(1)对符合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的事项及镇党委、的决定拖延不讳的;

(2)不认真抓落实,搞形式走过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3)对应公开的事项不公开或不及时、真实、全面公开,搞无效公开,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4)对职责范围内的机关作风问题和机关效能问题失察失管的;

(5)对职责范围的办事事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

(6)工作效率低下,未能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有关事项或作出明确答复并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7)工作作风粗暴、服务态度生硬,刁难、打击、报复举报人,造成不良影响的;

(8)不给好处不办事和利用管理和审批职权吃、拿、卡、要的;

(9)违反执法程序,违规执法的;

(10)参加用公款支付高消费娱乐活动的;

(11)责任心不强,未能按时限完成岗位工作任务的;

(12)对不属于本部门、单位职权范围或不宜由本部门、单位办理的事项,但不说明、不请示、不移送,置之不理,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13)对重大或突发事项、灾情险情、安全责任事故不及时报告的;

(14)工作时间内擅离岗位或因故请假不委托有关人员代行办理而贻误时间办理服务对象办事的;

(15)对上级机关效能投诉中心转办的投诉件以及职责范围内的机关投诉,不管理、不认真调查、、故意拖延、隐瞒、不处理、不整改的;

(16)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给管理服务对象造成延误或造成损失的;

(17)对涉及效能责任的问题在调查、处理中弄虚作假的;

(18)对来文、来电、来函,未按规定签收、登记、审核、提出拟办意见,但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限报送领导批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19)办文办事过程中遇有涉及其他部门职权的事项,协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又未报请上级裁决,久拖不决,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20)不按规定使用公章;未严格执行文件管理规定,导致文件、档案资料损毁或丢失的;

(21)其它违反机关内部管理规定而贻误机关内部事务管理工作或造成经济浪费、不良影响的;

(22)在实施行政许可管理过程中,不能依法依规批准、核准、审核、同意、登记及其他性质相同或近似的事项的;

2、效能责任追究的方式

(1)效能责任追究方式视情节分为:责成做出书面检查,诫勉教育,效能告诫。

(2)对直接责任者,给予效能告诫处理;对负主要领导责任者应给予诫勉教育,经诫勉教育后仍未改正的,给予效能告诫处理;对负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诫勉教育、效能告诫处理。

(3)干扰、阻碍、不配合对其效能责任问题进行调查的,对投诉人、检举人刁难、打击、报复的,要从重出理。

(4)如管理服务对象弄虚作假、不配合或出现意外、不可抗拒因素,致使工作人员无法做出正确判断和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后果发生的,不追究工作人员的效能责任。

(5)凡被效能告诫一次的,当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档次;同一年内被效能告诫两次的定为基本称职;被告诫三次的定为不称职,并调整工作岗位;被调整工作岗位后,一年内再被效能告诫的,应报县有关部门,按照《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 6 )实施效能责任追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惩处与责任相适应,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7)效能责任追究,涉及法律、法规、规章和党政纪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不能以本办法规定的效能责任追究方式代替法律、法规和党政纪律责任追究的处理。

(8)本办法自行文之日起实行。

7.监督反馈制度

为确保镇机关效能建设各项制度和措施贯彻落实收到实效,全面促进管理规范化和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1、监督对象:全体镇机关干部。

2、监督内容:是否文明执法、秉公办事,为群众办实事;是否接受办事人员的宴请或收受钱物;是否工作消极、效率低下;是否擅自离岗或脱岗。

3、监督机构:由乡机关效能考评组负责。

4、监督形式:

(1)建立举报制度、设立意见箱和举报电话。

(2)设置人员座牌和去向公示栏,公开人员职务、职责和去向。

(3)聘请效能监督员,赋予监督权、报告权、建议权、调查权、知情权。

(4)投诉事件办理结果应当在适当范围内公开,并每月汇总后向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报告调查处理情况和结果。

(5)对需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报效能领导小组按情节和适用规定处理。

5、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九篇 某区财政局行政效能投诉制度_文秘知识

为了切实加强对我局干部职工的管理和考核,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树立财政干部职工依法行政,高效勤政、廉政的新形象,依据《行政监察法》和《公务员管理暂行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政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财经法规和各项工作纪律,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正、廉洁勤政,服务基层,服务群众。

二、财政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工作态度和效能有以下行为的,可以投诉:

1、擅自离岗、不坚守岗位的;

2、对群众、其他单位来办事的人员提出的正当要求和意见置之不理的;

3、待人、办事态度生硬、粗暴的;

4、不按规定程序办事或办事不公正的;

5、办事效率低下、推诿扯皮或有意拖延,不负责任的;

6、执行公务征收税(费)过程中不亮证、不文明、乱收税(费)、乱罚款、乱摊派,影响财政干部形象的;

7、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活动的;

8、有其它群众不满意行为的。

三、凡财政人员有违纪问题和以上行为之一的,可以投诉。投诉受理为xx区财政局监察科和局领导。

投诉人可以采取信函、当面投诉等方式进行投诉。投诉人应当据实告知被投诉人的工作单位、姓名,在何地、因何事投诉,同时据实提供自己的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情况以便调查处理和回复。

四、投诉受理部门要根据自己的权限,对投诉事项及时予以办理或转办,对超越处理权限的投诉,受理部门须向主管领导汇报,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9、接到投诉后,对投诉者要求到现场帮助解决的投诉,受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及时赶到现场或迅速责成有关单位的相关人员到现场,能帮助解决的必须立即帮助解决,对不能立即帮助解决的应查明原因,向投诉人做出明确解释。

10、投诉受理部门对于属于自己职权范围内应办理的事项,必须在7日内作出处理,投诉人要求答复的,应及时答复。对于复杂的投诉事项,经主管领导批准可以适当延长答复时间,但必须向投诉人说明情况。

11、投诉受理机关对于不属于自己职权范围内投诉事项,必须在一天内将该事项转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向投诉者说明。

五、有关结果纳入该年度考核,作为对个人和相关科(室)奖惩的重要内容和依据。

第十篇 县行政机关限时办结制度_文秘知识

第一条 为优化发展环境,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机关效能和公共服务质量,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县属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和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以及上述机关或组织设立的派出机构和服务窗口(以下统称行政机关),应实施限时办结制度。

县属其它机关、团体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办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确认登记等公共服务事项,应当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时限或承诺时限内办结并予以答复。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办理事项没有规定办理时限的,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并参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同类事项办理时限,确定标准办理时限。

行政机关能够当场办结的,应当当场办结。

第四条 行政机关办理本制度所列事项应当编制《行政机关办理事项流程时限表》,明确办理事项、办理机构、责任岗位、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和监督部门电话,并在办公场所xx县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 限时办结的时限以工作日计算,其办理时限从收到相关文件、材料或指令的次日起计算。

文件、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机关应当按规定一次性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补正文件、材料,其办理时限从收到补正文件、材料的次日起计算。行政机关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补正文件、材料有遗漏的,其办理时限从其第一次收到补正文件、材料的次日起计算。

第六条 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办理的事项,由同级确定一个部门为牵头部门,由牵头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并明确每个部门的办理时限。

第七条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限办结或予以答复、需要延期的,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书面形式告知原因和理由,并同时告知办理时限。

第八条 县纪检监察机关对全县行政机关履行限时办结制度实施监督、考评。

第九条 违反本制度的,依照《xx省行政机关责任追究制度》和其它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十条 本制度由xx县法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一篇 行政听证制度_文秘知识

听证制度在现代国家各个领域都有应用,立法、司法和行政三个领域都有大量的听证制度。比如立法机关——人大制定法律、地方性法规的过程中,可以用听证的方式,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这种程序我们称为立法听证。司法听证西方很常见,我国部分为了更好查明事实,在传统的法庭程序以外,也开始组织一些听证,我们称之为司法听证。今天我们讨论的是行政听证,就是行政机关组织的听证。

第十二篇 行政听证制度_文秘知识

行政听证是指在行政机关作出正式决定之前,听取相关的公民和组织(主要包括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以及其他利益代表)的意见的一种程序,一种制度设计。

行政听证从制度类型上,有不同的分类,这点我们后面有专门的讨论,但是其中两种分类是最基本的:

一是以维护利害关系人自身权利、利益为目的的听证。比如行政处罚听证,在中立的第三方的主持下,由行政执法人员与行政相对人就处罚事实、法律适用等进行陈述、申辩、质证等的听证,这种听证类似于司法过程。这类听证的目的是对某个当事人做出合法的行政决定,这种听证因为程序上类似于司法程序,所以被很多人称为“司法型”的听证。

二是以保障公民参与公共决策为目的的听证,它不是针对某个当事人的,而是针对公共事务的,比如公用事业价格、城市规划、行政立法等,这类听证的直接目的是听取民情、集中民智、帮助行政机关作出正确的决策。

2.行政听证制度的基本特征

(1)行政听证的主持者、组织者是行政机关。组织行政听证的行政机关要么对听证事项直接拥有决策权、决定权,如处罚听证,听证机关对处罚具有决定权;要么对听证事项拥有建议权、监督权,如法制部门组织的听证。

(2)听证的直接目的是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从一定意义上说,听证扮演收集信息的角色,即利用听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使得行政决定更加科学、合理,更能让社会接受。

(3)通常情况下,听证参加者范围较广。比如上海地铁票价听证,共有乘客代表、专家代表、代表、地铁运营公司代表等四个主要方面参加,概括地说就是与听证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和社会组织、与听证事项有间接利害关系的自然人和社会组织、对听证事项具有专业知识的专家学者、与听证事项具有职权关系的行政机关,甚至还包括对听证机关具有监督权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我们的国内民航票价听证会,听证代表就包括了经营者、消费者、专家学者。在圆明园整治工程环境影响听证会中,国家环保局决定以各类专家和社会各界代表为邀请对象,邀请了22个相关单位15名专家、32名各界代表参加,根据相关报道,这些参加者中最大80岁,最小11岁,他们中既有知名专家,也有普通市民与下岗职工,既有各个部门的负责人,也有各个民间社团的代表,既有圆明园附近的居民,也有千里之外赶来的热心群众。

第十三篇 行政听证制度_文秘知识

听证制度的建立在西方现代xxx的发展过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1946年美国《联邦行政程序法》确立了听证制度,这在现代xxx发展过程中是一个里程碑,在很大程度上意味着现代国家行政方式和行政理念的转变。

现在在一些国家,听证已是一个非常普遍的事,大大小小的社会事务、法律事务都开听证会听取意见。一些国家还成立了专门的听证组织机构。

大到国家层面制定涉及全社会公共利益、纳税人切身利益的法律政策,如涉及社会利益的立法,涉及药品、食品、电信、铁路的行政决策,必须召开听证;小到个人,一张交通罚单、一笔迟来的养老金,当事人都可以带上律师,要求xxx官给他开个听证会。

当然,行政听证程序要追根溯源,可以追溯到英国“自然公正原则”。这条古老的原则,包括两个最基本的程序规则:(1)任何人或团体在行使权利,可能使别人受到不利影响时,必须听取对方意见,每一个人都有为他自己辩护和防卫的权利;(2)任何人或团体不能作为自己案件的法官。这里,所谓听取意见的程序规则就是后来我们说的听证规则。这条规则一直被认为是“支配行政机关活动的程序方面的规则”,是行政机关“一个最低限度的公正原则”。什么叫最低限度?就是听取意见是行政机关最基本的也是必须的行为准则。

在美国,听证不仅是普通法的一个重要原则,而且也是xxx里面规定的所谓“正当法律程序”条款的要求。美国xxx修正案第5条规定:“未经正当的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后来修正案第14条,又做了相似强调。用了两条修正案,强调任何权力的行使,必须程序正当,这奠定了此后美国法律的重要基础。而所谓程序正当,必然要求行政机关在作出对当事人不利的决定时,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后来,美国1946年的《联邦行政程序法》明确规定了行政机关的听证义务。在大陆法国家,如德国,行政听证程序虽然没有xxx的直接依据,但是一系列的惯例和判例,决定了听证制度乃是这个法治国家不成文法的最重要原则之一。所以,1976年通过的德国《行政程序法》明确规定了听证程序。奥地利1950年的《行政程序法》、西班牙1958年的《行政程序法》、韩国1987年的《行政程序法》、日本1993年的《行政程序法》,均规定了听证程序。

当然,目前社会对西方的行政听证褒贬不一。有时,过多的听证造成行政效率低下,一些问题久拖不决,这也经常被批评为浪费纳税人的钱。但总体上考察,听证的严格,花的时间可能会多一点,但做出的决定更加慎重,从结果上讲,这还是有必要的。

比如,美国为了《空气清新法》,在立法过程中投入了大量的时间,不只是议员投入大量的时间,议会还为此举行了长达44天的听证会。在两年时间里,美国参议员和众议员进行了近90次会议。现在看来,这种长时间的讨论,达到了动员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目的,大家都参与到环境保护、空气保护的议题中去了,后来的《水清洁法》的也是样,通过长时间讨论,环境问题引起了全国广泛的注意。

可以这样说,在以后30年的时间里,这两个法律大大促进了美国环境的改善。由于立法过程付出的艰辛以及社会全程参与,也促使执法部门更感到有义务有效执行这些法律。同时,公共听证使得污染的潜在影响引起了极大的社会关注,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私人的决策,原来大企业都没有环境主管,1970年后大量企业开始雇佣环境专家和技术人员来负责保证工厂排放的污染满足制定的标准,以确保遵守法律,避免违法导致的巨额罚款。

所以,在我国的听证制度还不是十分完善的时候,我们要善于向西方学习,借鉴适合我国国情的制度,使我国的听证制度更加完善。

第十四篇 行政听证制度_文秘知识

在决策前举行行政听证会,其实是双赢之举:一方面,决可以通过听证会制度吸纳,彰显自己尊重的姿态,可以赢得公众的信任、支持;另一方面,听证会制度确实可以集思广益,弥补在公共决策方面的知识缺陷,为的科学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有限”是现代法治国家的重要理念之一。所谓“有限”既是指权力的有限性,实际上也是指所掌握的知识是有限的,而知识的有限性又决定了理性的有限性,的决定不是无条件地、永远理性的、正确的。行政听证可以通过吸纳民间资源,让的决策更加科学、合法、。

2.推进法治建设

从治理社会角度说,中国行政机构现在确实是面临一些现实困境。一些传统手段现在不能用了,如过去的很多强制手段。但我们现在也有很多过去没有的条件,比如,目前中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治理能力、制度建设水平都有了很大程度的提升。改革开放以来全国颁布了大量的法律,拥有基层3000多家,法官30万人左右,律师18万人左右,这些都是我国今天的资源、财富。正如世界银行说的:制度代表了一个地方70%的资源。听证制度就是中国今天推进法治建设、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制度资源。

同时,行与司法权一样,都是一种“危险的权力”,容易损害公民的合法权益。行政行为比如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与司法行为等一样,都会对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现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刑事诉讼的程序法规明确规定了被告人拥有辩护权;在民事诉讼中,民事诉讼的程序法规也明确规定了当事人有辩论的权利。所以,行政听证实际上是行政过程中,公民获得辩护权利的一种实现方式。

因此,行政听证制度的完善,在一定程度上标志着国家法治建设的水平的提高。在听证过程中的信息公开了,行为透明度提高了,对权力的行使的监督加强了,这都有利于推进法治建设。

当然,听证制度的发展也标志了我国法治国家建设的水平的提高。在建国以后很长一段时间,我国没有像今天这样的听证制度,只有无序的群众式的大,那不是参与,是对法治的破坏,今天有听证制度,也说明我国的法治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就。

3.有利于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行政听证的听证事项一般涉及比较广泛的利益冲突,这些利益双方常常相互对立的,在听证会这个场合,大家充分亮观点、理性地讲道理,所以,听证在这个意义上说有利益协调的功能。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存在一系列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比如,上海一年的总量就达到100多万。这些社会矛盾中,有一部分是由于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事,没有行政、科学行政、依法行政造成的。这些矛盾,有些对抗是比较激烈的,有些甚至还酿成了大规模的群体性的事件。

要化解这方面的矛盾,当务之急是必须要构建与社会公众之间的良好的协商与合作关系,这就要求行政机关转变观念,推进“服务型”建设,不能再是过去的一味强制型的管理。现在很多学者提出了“协商、合作”的行政方式,这对构建行政机关与社会的良好的互动关系是必要的,要让社会公众了解行政机关的想法。实际上,在听证过程中,行政机关也在了解社会公众的想法。所以,行政听证,实际上也有利于深入了解公众的愿望。这是一个双方相互理解,或者说是双赢的过程。这个双赢过程的形成,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4.有利于培养社会公众的主体意识

我国现在一个很重要的任务是要培养公众的社会责任感、社会责任意识。作为现代社会的公民,不能是一味责怪社会、责怪,而是应该积极参与到社会治理的过程中。只有这样,公民社会才能逐步建立起来,社会才能得到健康的发展。听证实践有利于培养社会公众的主体意识,在参与、辩论过程中,公民在成长,社会将会更好地进步。

当然,现在反对多搞听证的人,有两个基本观点。他们认为,听证制度也有一些时间成本、效率成本、经济成本。当然,在推进听证制度的同时,也要考虑这样的因素。比如,听证本身的经济成本,现在越来越大。20xx年某省春运价格听证,物价局开支达到30万元,而某地一个县物价部门一个听证的各项费用也达到数万元。比如在听证会的准备方面,主要包括租用场地的费用,人员的劳务费、交通费,尤其是专家的费用(在美国,听证会聘请专家证人,有的费用达到2500-5000美元,有的甚至要支付专家费数万美元)。所以,我们不能忽视这些较高的经济成本。而且听证还有时间成本。但是,这些成本我们可以看成是制度成本,是制度进步所要支付的成本,支付这样的成本总体上说是合理、合算的。

还有一些同志担心,听证组织不当,可能造成社会的误解和信任危机。尤其是过去我们在听证组织上玩些猫腻,或者说公众认为你在玩猫腻,后来随着网络的扩散,直接影响的公信力。由此,我们一些同志认为都是听证惹的祸,其实这是一种本末倒置的观点。这种情况,第一,提醒我们,听证会要么不搞,要搞,一定要真心诚意,一定要组织好,一定要完善听证程序,不要搞猫腻;第二,听证会组织不好可能造成公众对的信任危机,但是,信任危机靠什么消除?根本上也靠公开、公平、公正行政,可以这样说,听证这样的制度良好实施,是赢得信任的主要途径。当然,不是什么事情都是听证好,社会公众参与的方式很多,如座谈会、论证会、调查,听证不是唯一选择。

第十五篇 办公室督办工作制度

为保证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行,确保政令畅通及各项工作决策的贯彻落实,不断完善机关工作秩序,改进工作作风,特制定本制度。

一、督办工作的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分工合作、适时督办的原则。通过督办,使机关各项工作责任到人,做到事事有人承办、有人负责,提高工作效率。

二、督办的职责范围

(一)做好对上级的工作部署、重要指示、交办事项及来文、来电落实情况的督促办理工作

(二)做好本局各项工作目标、决策、决定和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及领导交办事项的督促办理工作;

(三)做好同级机关来文、来函、来电商办事项的督促办理工作;

(四)做好外地单位来文、来函、来电协商事项的督促办理工作。

三、督促工作程序

(一)建立科学的登记制度

1、对上级的工作部署、重要指示及来文、来电交办事项和同级机关、外地单位来文、来函、来电商办事项要逐个进行分类登记,并根据领导批示情况及时转交承办部门办理;

2、对本局各项工作目标、决策、决定和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及领导交办事项要进行认真登记,并根据本局各部门工作情况及领导批示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办理。

(二)完善督办手续

1、对各项工作在交付承办部门承办时应完善登记、签收手续,文件转到何部门、应当何时上报结果,应有明确记录;

2、对转交各部门承办的事项要分轻重缓急进行及时催办,历次催办的过程及情况,应有所记录;

3、注意反馈信息,在督办中善于发现新经验、新情况、新问题,并及时向上级反映,对办事不力,推诿扯皮的个别现象,在查清情况时要及时向上级汇报;

4、对办结事项,要及时将办结情况向上级汇报,并将办结事项资料(文稿)及时移交档案室归档;

四、督办工作要求

(一)督办工作要严格执行保密工作规定,不得随意泄露机密事项的承办过程和办复结果;

(二)建立督办工作通报制度。对贯彻落实工作做得好的,要及时进行总结,并对典型的经验通报推广;对贯彻落实工作做得差的,要查明原因,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各处室要服从督办人员对各项工作的检查和督促,不得顶住不办。

五、督办工作的实施

班子各成员及各股室的负责人均为督办事项的责任人,办公室是督办工作的全面实施者,带头遵守督办制度。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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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篇 县行政机关服务承诺制度

为了提高县公共服务质量,进一步优化招商引资环境,根据《中华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县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暂行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各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和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以及上述机关或组织设立的服务窗口(以下统称行政机关),适用本制度。

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团体、驻县各单位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 文明服务承诺。首问责任人对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应立即接办;对不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应将办事人员引导至承办人,或将有关事项转交承办人。要实行挂牌上岗,阳光办公,诚实守信,公开去向和联系电话。接待服务对象和来访来电群众应文明、热情,做到个个有回复,件件有落实。

第三条 办事效率承诺。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办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确认登记等公共服务事项时,能够当场办结的,必须当场办结;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中有时限幅度的应在最短时限内或承诺时限内办结并予以答复;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办理事项没有规定办理时限的,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并参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同类事项办理时限,确定办理时限。

第四条 延时服务承诺。承办事项主办人员在每个工作日内,当正在办理事项临近或者到达下班时间,短时间内能办理完毕的,必须为服务对象提供延时服务。延时服务期间,工作人员应当公平、公正执法,遵守服务承诺,对服务对象提出的咨询,应耐心、细致地给予答复,暂时不能答复的,应作好登记,转有关部门处理。

第五条 特事特办承诺。县确定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凡涉及履行承担办理事项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在工作日发现办理事项较多时,工作人员与服务对象预约,在中午休息时间照常上班,受理其服务事项。在节假日遇有特殊情况,需要提供服务的,或办理事项的,应在节假日延时工作,为其提供服务,能够办理的,给予办理;不能办理的,受理后并与之约定时间。

第六条 首查先行责令改正承诺。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发现行政相对人发生轻微违规行为,依法可以不予以处罚的,先行责令限期改正违规行为,不实行停产、罚款等影响生产和涉及金钱的处罚,第二次检查仍未改正违规行为的再依法处罚。

第七条 检查、评比报批承诺。凡是没有法定职能可对企业实行检查、评比的部门单位,在组织各种检查、评比前必须报县优化发展环境及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办公室审核,确有必要开展的应以县名义实施,必须经县审核同意才可实施,严禁部门自行组织开展。同一法定执法部门对同一企业进行多项检查的,必须合并检查。

第八条 “一门式服务”承诺。具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办证、收费职能的部门(单位)必须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其服务窗口一律实行首席代表制和领导定期审批制。对不需集体讨论决定的行政审批事项,由首席代表核准审查办理;对不宜授权首席代表办理或者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由部门(单位)领导每周抽1-2天到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定期审批办理。

第九条 投诉快查直处承诺。部门单位要设立专门投诉电话,建立了网站的要在网上开通举报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接到企业或群众投诉,要即接即处,并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投诉查实的要根据《××县关于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第十条 违反本制度的,依照《××县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暂行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县监察局、县公共政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篇 依法治理办公室规章制度范例

县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政者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勤奋学习法律法规和政策,勇于实践,不断提高思想水平和业务水平,全心全意为服务。

二、坚持调查研究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求真务实,密切干群关系,加强与群众联系,虚心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三、积极为公民普及法律知识,讲解、宣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

四、做好法律咨询服务,为当事人耐心解答法律法规中的相关知识,恪守职业道德,对当事人热情接待、竭诚服务。

五、忠于职守,扎实工作,爱岗敬业,尽职尽责,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工作认真负责,遵守机关一切工作制度。

六、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讲求质量与效率,特别注重社会效益。

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一、严格执行《湖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依法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二、培训工作坚持全面规划、统一管理,分别实施、分类指导,讲求实效的原则,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按照计划完成培训任务。

三、培训讲究方法,注重效果,准备工作充分,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

四、培训应建立规范的培训档案。

五、培训坚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形式开展各类培训活动。

六、坚持培训必考的办法,考试合格颁发合格证书。

七、对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任务和职责,保障和监督。考核与奖惩等工作按照《条例》规定执行。

法制宣传教育档案管理制度

一、法制宣传教育档案由专人统一管理,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调阅、借阅。

二、档案管理要做到“七防”,即防盗、防火、防潮、防光、防虫、防有害气体和微生物的侵蚀。

三、档案必须按规定排列,做到规范、整齐、有序,并定期清理核对工作,使档案目录与实际档案相符合。

四、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变动,应严格履行移交、接交工作。

五、要认真做好档案鉴定工作,不得擅自销毁档案,如需销毁档案,应先编制销毁注册,由鉴定小组批准后在鉴定小组监督下销毁。

六、如档案保管不妥,造成毁坏和丢失,应按《档案法》有关规定严肃追究人关人员的责任。

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指导标准(试行)

一、县委、人大、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党委有决定,人大常委会有决议,有规划。

二、领导机构建全,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能,配专人负责,业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三、国家机关各部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

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各项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推行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

五、县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实行有效监督。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依法办案。

六、领导干部学法形成制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公民法制观念不断增强。

七、各单位各部门依法治理面达到80%以上,各层次的普法依法治理有典型、有较系统的工作网络。

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断加强。

九、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十、各级干部参学率达到95%以上。职工要达到90%,居民和农民要达到80%,考试合格率达到90%以上。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依法治县工作委员会的法宝意见和指示精神。

二、负责起草普法依法治县规划、年度计划,对实施规划提出修改和补充意见。

三、负责指导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工作。

四、对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的实施工作进行监督。

五、组织、筹办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有关的会议和重大活动。

六、研究制订全县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的规章制度、目标管理和考核、验收办法。

七、组织开展调研活动,总结推广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典型和经验,及时向领导小组、工作委员会提供建议,当好参谋。

八、组织、协调各地、各行业、各单位开展不同层次的普法依法治理活动,并具体指导试点单位的试点工作。

九、组织开展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年度考核、检查、验收和总结表彰有关工作。

十、参与县人大、、政协组织的执行检查,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

一、定期向普法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委员会报告工作或受领导小组、工作委员会的委托向县委、人大、报告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进展情况。

二、完成县委、人大、、政协和领导小组、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股工作职责

一、管理和指导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负责研究编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日常工作,检查、督办和指导全县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各类教材征订、发放及普法辅导材料的编印工作。

四、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报告、总结等各类文函材料的草拟、统计呈报及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五、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各类表彰的呈报经验,总结推广及调查研究工作。

六、负责法律培训中心的各项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轮训工作。

七、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制宣传教育档案管理制度

一、法制宣传教育档案由专人统一管理,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调阅、借阅。

二、档案管理要做到“七防”,即防盗、防火、防潮、防光、防虫、防有害气体和微生物的侵蚀。

三、档案必须按规定排列,做到规范、整齐、有序,并定期清理核对工作,使档案目录与实际档案相符合。

四、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变动,应严格履行移交、接交工作。

五、要认真做好档案鉴定工作,不得擅自销毁档案,如需销毁档案,应先编制销毁注册,由鉴定小组批准后在鉴定小组监督下销毁。

六、如档案保管不妥,造成毁坏和丢失,应按《档案法》有关规定严肃追究人关人员的责任。

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制度

一、领导小组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办理,召开会议应报领导小组负责人决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二、领导小组会议实行议事制度。通报与普法依法治县有关的重大事项、重要讲话、重要工作情况,需作出的有关决定,必须报请领导小组会议决定。

三、每次会议确定一至二个主题,力争解决一至二个问题。

四、每次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出席会议,出席会议人员未达到50%以上不得召开会议。

五、会议重大事项实行举手表决制度,表决事宜必须达到应到会议人数半数(不包括本数)以上,否则无效。

六、会议由领导小组负责人主持。

七、会议讨论决定事项应产生会议纪要,并做好会议记录和归档工作。

第十八篇 学校办公室制度

学校办公室担负着对外接待,电话、传真、信函收发,政工,教职工出勤,各下属办公室管理等项工作。学校办公室工作人员在学校行政的领导下,协助校长、副校长开展工作,尽力做好分内之事。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爱国、爱校、热爱本职工作。

2、待人热情,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做到对待领导和群众一个样,对待生人和熟人一个样,对待校外客人和校内教职工一个样,对待其他单位职工和学校办公室内部职工一个样。

3、经常保持办公室、会议室内外卫生。办公室布置合理,办公桌上文件、材料放置整齐有序。

4、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内不得擅离岗位,因公外出,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能外出。

5、及时传阅、登记各类文件,及时传达、登记学校电话内容,及时发送各种报刊。

6、认真做好学校政工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建立并报送教职工信息。

7、严格执行学校规章制度,切实履行请假手续,按时到各办公室和教室查岗,把住考勤关。

8、按照学校要求 积极筹备并认真组织学校会议及大型活动。

9、努力抓好学校各办公室管理工作,指导并督促各办公室搞好文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10、不在上班时间与人闲谈、喧哗,保持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11、认真学习有关知识,不断提高自己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案组、财务组、后勤组、福利(包括评优、晋升)组、审计监督组、档案资料组、文化娱乐组、日常事务组、女工老年关协组。

第十九篇 学校办公室制度

为了规范学校各办公室管理,创造安全、优美的办公环境,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证各办公室的安全使用:

1、员工须严格保管办公室设备有关,不得将告诉非办公室员工;

2、员工须严格保管办公室门钥匙,不得将钥匙转借非办公室员工。

二、员工上班时应注重仪表,穿戴整齐大方。待人热情、友好真诚,待客精神饱满,不卑不亢,无不礼貌行为。

三、所有员工不得在办公室区域内吸烟。

四、注意使用礼貌用语,办公室交谈注意音量控制,禁止聚众聊天,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办公。

五、一切来访须在门卫处登记,由门卫联系相关部门并经同意后方可接待。外来方可统一由行政办公室接待,询明客人来访目的后,尽快通知有关部门或人员,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办公区。办公时间严禁会客。

六、严禁办公时间在计算机上玩游戏、聊天、发私人邮件,违反者每次罚款100元。

七、为保证办公区域干净整洁,不准在办公室、柜子及窗台上搭晾毛巾、放置衣服;办公用品应尽量放整齐、合理;爱护使用办公设备,若有损坏、丢失、污染,应予以赔偿。

八、员工下班或外出时,应妥善保管好办公物品,如:文件、资料等,下班后,应将有关抽屉、柜子锁好,并确保电脑关闭。

九、禁止在办公室做私事或或从事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

十、员工加班时应保证办公区域的安全,加班结束时,要将办公计算机及电灯关闭,结束后确认门窗一锁好方可离开。

十一、注意防火、防盗,一旦发现问题,要立即通知行政办,并按学校关于突发事件报告、处理的相关规定办理。

十二、员工应该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执行上班签到制度。

十三、各办公室根据本规定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

第二十篇 学校办公室制度

1、办公室门窗牢固,底楼及无人守护通道上的窗户要有保护栏杆,重要的办公室要安装防盗门及技防设施。

2、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相关人员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3、工作人员都必须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闯入室内。重要的文件、资料要及时送学校档案室保存,个人存放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不要乱放乱丢,严防泄密。

4、办公室的钥匙不得转交本室以外的人员使用,严禁将外人或学生单独留在办公室内看书、学习或玩耍。

5、个人办公桌上的钥匙要随身携带,人离时注意关锁门窗。有器装置的要接通电源,并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6、个人的现金、贵重物品不得放在办公室桌抽屉、橱柜,以防被盗。

7、进办公室随带的小包、脱卸的衣服内应取掉个人手机、现金等,防止被外来人员顺手牵羊造成损失。

8、不准在办公室内焚烧杂物、纸张,不准乱接电源、烧电炉,人离时注意关闭电源,认真做好防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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