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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近代中西法文化冲突与沈家本法理思想研究_文化研究论文十篇

2022-04-17

试析近代中西法文化冲突与沈家本法理思想研究_文化研究论文十篇

法学论文】导语,您眼前所欣赏的本篇共有26408文字,由赵渊新细心修订之后,上传于祈祷工作报告网!关系是指人与人之间,人与事物之间,事物与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试析近代中西法文化冲突与沈家本法理思想研究_文化研究论文十篇如果你对这文章的写作能力需要改进或者修正,也可以上传分享给大家!

试析近代中西法文化冲突与沈家本法理思想研究_文化研究论文 篇一

论文摘要:近代中西法文化冲突以近代中国巨大的社会变革为背景,沈家本处在这种特殊的时代,以其精深的传统律学知识及对西法高屋建瓴的认识肩负着推进近代中国法律现代化这一艰巨任务。从近代中西法文化冲突这一背景下沈家本的法理思想有助于我们把握其时代前瞻性及局限性。

论文关键词:沈家本;法理思想;中西法文化冲突

“法学匡时为世重,高名垂后以书传”。这是对一代法学大家沈家本一生极为精准的概括,出身于官宦世家的沈家本自幼熟读经史,深受传统儒家思想的浸染,长期的律学生涯、刑曹实践及生经特殊时代巨大的社会动荡让他不仅对传统中国法律有全面的梳理和精深的见解,更对西方法文化的入侵以一种超然的态度来应对,沈家本的修律活动虽受时代和自身知识的局限无法挽救传统法律衰败的命运,但孕育其中的法理思想的积极因素还是值得借鉴的。

1 近代中西法文化冲突的背景和后果

随着十九世纪西方列强殖动扩张到东方各国,拥有悠久历史和璀璨文明的传统中国在与西方列强的斗争中全面败下阵来,传统的经济、、文化、思想机制无法阻止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传统的法文化机制做为各种社会机制的重要一环,更是无力阻挡西方法文化的入侵,学术界对近代中西法文化冲突的原因及性质有着不同的见解和认识,不同的观点从广义到微义,对我们体认这场冲突多有裨益。自1840年战争始,中西法文化冲突呈一种渐进式加剧的态势。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法文化建立在商品经济和自由的基础之上,是一种以个人为本位、开放型、崇尚自由的法文化。WWW.meiword.Com而中国古代法文化则建立在以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为其物质基础,以专制统治制度为其基础、以礼法结合为其统治手段的基础之上,是一种家族本位、封闭、专制禁锢的法文化。

人类社会文明的发展史离不开民族的征服与被征服,离不开文化的相互吸收与融合,值得注意的是,不同民族斗争的最终胜利方并不都属于征服者,一个拥有强大先进文化的民族往往会成为胜利者,中华文明的发展史恰好佐证了这一点,但是,历史发展到近代,文化的先进性优势已经倒向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这样一来,过去在无数次民族文化冲突中长期处于先进状态而保持了悠久传统的中国封建法文化,终于未能有效的抵御比它先进许多的西方列强的入侵。”

综上所述,以农业文明为立国根基的中国封建法文化机制,在近代面临以工业文明为立国之本的西方资本主义法文化机制的侵略时,已经失去了过去一直保持的“同化所有征服者”的辉煌,它们之间的侵入与反侵入,冲突和碰撞的结果,已由各自不同的性质、特征和发展趋势所决定,从而导致了近代中西法文化冲突中封闭排外的一方落败于具有较强侵略性与先进性的西方法文化的后果。

2 融会中西,构建法理学说

沈家本一生研经读律外加三十年的刑曹生涯的历练,使得他深谙法律与的关系,诚如沈家本在《法学盛衰说》中所提到的:“法学之盛衰,与政之治忽,实息息相通。然当学之盛也,不能必政之皆盛,而当学之衰也,可决其政之必衰。”,可见沈家本对法律重要性的认识程度已远超当时的当权者,虽然清朝的灭亡标志着清末法律改革的失败,但是主持清末修律大局的沈家本融会中西,所构建法理的学说仍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价值。

列强的坚船利炮迫使清打开国门,先进的器物和新的法律文化。当时知识分子阶层对西方的认识经历了从器物到制度到文化的一个漫长过程,觉悟的知识分子看到,西方国家之所以强盛,器物是次要的,关键在于西方国家有先进的法律制度做基础,而这一切的决定因素在于是否有先进的文化做支撑。所以,主持清末法律改革的沈家本深刻的意识到,应当学习西方的法律精神和法律制度,但是诸多西方国家不同的法文化机制让他面临着艰难的判断和选择。清末修律主要就是对西方法律制度的一种移植,即创制和实施法律规范,而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基本特征之一就是混合法样式下成文法与判例法的结合,如何将西方法文化机制引入中国并使之符合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制度和精神,成为当时修律活动能否进行的一大难题,邻邦日本明治维新后法律变革促进了国家的富强为国人所注目,并且日本法律改革后所采用的法文化机制较符合中国法律的传统模式,取道日本,效法大陆法系成为了当时法律改革的不二选择。

融会中西,将西方法文化引人中国,沈家本敏锐的将中西两种异质法文化的融会点选在了“法理”上。“法理”一词,在中国古代东汉时期已有表述,沈家本第一次著述“法理”是在为《刑案汇览三编》所作的序中,他论曰:“今日法理之学,日有新发明,穷变通久,运气将至,此编虽详备,陈迹耳。余谓:理固有日新之机,然新理者,学士之论说也。若人之情伪,五洲悠殊,有非学士之所能尽发其覆者。故就前人之成说而推阐之,就旧日之案情而比附之,大可与新学说互相发明。”, 近代意义上的“法理”源自西方,自孟德斯鸠发明“法理”始,各种流派论说纷纭,近代亚洲国家对这一西方术语的理解也是莫衷一是。沈家本在梳理中西法理之学的不同时亦通过自己的方式来阐述二者的暗合,正如他在《法学名著序》中所言:“新学往往从旧学推演而出,事变愈多,法理愈密,然大要总不外情理二字。无论旧学新学,不能舍情理而别为法也,所贵融会而贯通之。”,沈家本最终把他思想中的“情理”归于儒家的“仁学”体系,他已在一定程度上将西方资本主义的“人道主义”等同于中国的“仁学”。清末在修订、编纂一系列新律的过程中,处处体现着沈家本的法理思想,沈家本竭力用传统中国法律的“仁学”来阐释西方法治主义理念的形式意义,不可否认,他仍然走着托古改制的老路,中国法律上的每一次变革基本都沿袭这一传统,但是,沈家本的法理思想处处透露着一种进步的气息,他已开启中国法律文化迈向现代化之路。

3 沈家本法理思想在近代中西法文化冲突中的意义及局限

近代中国社会各阶层围绕近代中西法文化冲突的不同心态及表现影响了传统中国法文化的走向,沈家本既不同于清王朝中极端顽固守旧的统治集团,又与盲目崇拜西学的激进改革派不同道,他充分预估到摒弃传统法文化陋习和引进西方先进法文化之路既漫长又艰难,精辟的总结出“窃维新政之要,不外因革两端,然二者相衡,革难因易,诚以惯习本自遗传,损益宜分次第,初非旦夕所能望也” 的改革路径。正因为他为促进近代中国传统法律的转型立下的不世之功,改革法律所遵循的沈家本法理思想的积极意义不仅在当时,而且在现在也显得弥足珍贵。但是当我们回眸百年前沈家本的法理思想时,仍不得不对其中的局限性做出些许。

“任何制度的变革,都不能不以思想的变革为先导。如果一种新制度来源于异质文化,如果这种异质文化与本土文化存在着价值取向上的根本差异,则思想的变革将会变得异常的艰难。” 沈家本独具慧眼的将变革法律的着眼点放在了中西法理思想的融会上,他通过具体法律的修订将西方法文化机制中先进的因素注入到传统中国法律的古老躯体,沈家本在改革中所提及的一系列措施如废除重法、削减死罪条目等都纳入了新颁布的法律中,虽然这次法律改革并没有从根本上触动束缚我们国家和民族发展的传统封建思想和封建制度,但是他开启了将西方法文化中先进思想系统地移植到传统中国法文化机制之路,虽然沈家本的法理思想并没有也不可能超越传统法文化的束缚而完成质的超越之路,但他开启了中国法律迈向现代化的先河。沈家本对中国法律的历史贡献古今鲜有能与之匹敌者,他所构建的法理思想的巨大价值应得到我们公正、客观的肯定。

沈家本所主持的清末法律改革虽促进了中国的进步,但从历史发展的角度,这次改革是在各种条件都不成熟下的被动改革,缺乏改革所必须的持续动力。中国封建社会步入晚期,各种维护专制主义集权的社会条件已达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高度,传统法文化机制亦是如此,一个方面的革新不足以撼动整个体制,晚清时期社会经济、、文化制约着法律的改革,沈家本所领导的法律改革只是在形式上同西方法文化机制相似,强行将中西法律结合在一起,“他的法律救国之举,可以说是一幕历史的悲喜剧。”

“天降斯人以竟斯役”,沈家本推动了中国传统法律面向世界、走进现代化的进程,他以自己的亲身经历时时刻刻提醒我们中国法律现代化之路是既艰难而又漫长,所以我们在吸收和借鉴西方先进法文化的成果的同时,不应该忘记自己数千年所形成的优势,只有这样,才能不断促进中国法律迈向现代化的进程。

近代中西法文化冲突与沈家本法理思想研究_文化研究论文 篇二

摘 要:近代中西法文化冲突以近代中国巨大的社会变革为背景,沈家本处在这种特殊的时代,以其精深的传统律学知识及对西法高屋建瓴的认识肩负着推进近代中国法律现代化这一艰巨任务。从近代中西法文化冲突这一背景下沈家本的法理思想有助于我们把握其时代前瞻性及局限性。

关键词:沈家本;法理思想;中西法文化冲突

“法学匡时为世重,高名垂后以书传”。这是对一代法学大家沈家本一生极为精准的概括,出身于官宦世家的沈家本自幼熟读经史,深受传统儒家思想的浸染,长期的律学生涯、刑曹实践及生经特殊时代巨大的社会动荡让他不仅对传统中国法律有全面的梳理和精深的见解,更对西方法文化的入侵以一种超然的态度来应对,沈家本的修律活动虽受时代和自身知识的局限无法挽救传统法律衰败的命运,但孕育其中的法理思想的积极因素还是值得借鉴的。

1 近代中西法文化冲突的背景和后果

随着十九世纪西方列强殖动扩张到东方各国,拥有悠久历史和璀璨文明的传统中国在与西方列强的斗争中全面败下阵来,传统的经济、、文化、思想机制无法阻止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传统的法文化机制做为各种社会机制的重要一环,更是无力阻挡西方法文化的入侵,学术界对近代中西法文化冲突的原因及性质有着不同的见解和认识,不同的观点从广义到微义,对我们体认这场冲突多有裨益。自1840年战争始,中西法文化冲突呈一种渐进式加剧的态势。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法文化建立在商品经济和自由的基础之上,是一种以个人为本位、开放型、崇尚自由的法文化。wWW.meiword.CoM而中国古代法文化则建立在以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为其物质基础,以专制统治制度为其基础、以礼法结合为其统治手段的基础之上,是一种家族本位、封闭、专制禁锢的法文化。

人类社会文明的发展史离不开民族的征服与被征服,离不开文化的相互吸收与融合,值得注意的是,不同民族斗争的最终胜利方并不都属于征服者,一个拥有强大先进文化的民族往往会成为胜利者,中华文明的发展史恰好佐证了这一点,但是,历史发展到近代,文化的先进性优势已经倒向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这样一来,过去在无数次民族文化冲突中长期处于先进状态而保持了悠久传统的中国封建法文化,终于未能有效的抵御比它先进许多的西方列强的入侵。”

综上所述,以农业文明为立国根基的中国封建法文化机制,在近代面临以工业文明为立国之本的西方资本主义法文化机制的侵略时,已经失去了过去一直保持的“同化所有征服者”的辉煌,它们之间的侵入与反侵入,冲突和碰撞的结果,已由各自不同的性质、特征和发展趋势所决定,从而导致了近代中西法文化冲突中封闭排外的一方落败于具有较强侵略性与先进性的西方法文化的后果。

2 融会中西,构建法理学说

沈家本一生研经读律外加三十年的刑曹生涯的历练,使得他深谙法律与的关系,诚如沈家本在《法学盛衰说》中所提到的:“法学之盛衰,与政之治忽,实息息相通。然当学之盛也,不能必政之皆盛,而当学之衰也,可决其政之必衰。”,可见沈家本对法律重要性的认识程度已远超当时的当权者,虽然清朝的灭亡标志着清末法律改革的失败,但是主持清末修律大局的沈家本融会中西,所构建法理的学说仍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价值。

列强的坚船利炮迫使清打开国门,先进的器物和新的法律文化。当时知识分子阶层对西方的认识经历了从器物到制度到文化的一个漫长过程,觉悟的知识分子看到,西方国家之所以强盛,器物是次要的,关键在于西方国家有先进的法律制度做基础,而这一切的决定因素在于是否有先进的文化做支撑。所以,主持清末法律改革的沈家本深刻的意识到,应当学习西方的法律精神和法律制度,但是诸多西方国家不同的法文化机制让他面临着艰难的判断和选择。清末修律主要就是对西方法律制度的一种移植,即创制和实施法律规范,而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基本特征之一就是混合法样式下成文法与判例法的结合,如何将西方法文化机制引入中国并使之符合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制度和精神,成为当时修律活动能否进行的一大难题,邻邦日本明治维新后法律变革促进了国家的富强为国人所注目,并且日本法律改革后所采用的法文化机制较符合中国法律的传统模式,取道日本,效法大陆法系成为了当时法律改革的不二选择。

融会中西,将西方法文化引人中国,沈家本敏锐的将中西两种异质法文化的融会点选在了“法理”上。“法理”一词,在中国古代东汉时期已有表述,沈家本第一次著述“法理”是在为《刑案汇览三编》所作的序中,他论曰:“今日法理之学,日有新发明,穷变通久,运气将至,此编虽详备,陈迹耳。余谓:理固有日新之机,然新理者,学士之论说也。若人之情伪,五洲悠殊,有非学士之所能尽发其覆者。故就前人之成说而推阐之,就旧日之案情而比附之,大可与新学说互相发明。”, 近代意义上的“法理”源自西方,自孟德斯鸠发明“法理”始,各种流派论说纷纭,近代亚洲国家对这一西方术语的理解也是莫衷一是。沈家本在梳理中西法理之学的不同时亦通过自己的方式来阐述二者的暗合,正如他在《法学名著序》中所言:“新学往往从旧学推演而出,事变愈多,法理愈密,然大要总不外情理二字。无论旧学新学,不能舍情理而别为法也,所贵融会而贯通之。”,沈家本最终把他思想中的“情理”归于儒家的“仁学”体系,他已在一定程度上将西方资本主义的“人道主义”等同于中国的“仁学”。清末在修订、编纂一系列新律的过程中,处处体现着沈家本的法理思想,沈家本竭力用传统中国法律的“仁学”来阐释西方法治主义理念的形式意义,不可否认,他仍然走着托古改制的老路,中国法律上的每一次变革基本都沿袭这一传统,但是,沈家本的法理思想处处透露着一种进步的气息,他已开启中国法律文化迈向现代化之路。

3 沈家本法理思想在近代中西法文化冲突中的意义及局限

近代中国社会各阶层围绕近代中西法文化冲突的不同心态及表现影响了传统中国法文化的走向,沈家本既不同于清王朝中极端顽固守旧的统治集团,又与盲目崇拜西学的激进改革派不同道,他充分预估到摒弃传统法文化陋习和引进西方先进法文化之路既漫长又艰难,精辟的总结出“窃维新政之要,不外因革两端,然二者相衡,革难因易,诚以惯习本自遗传,损益宜分次第,初非旦夕所能望也” 的改革路径。正因为他为促进近代中国传统法律的转型立下的不世之功,改革法律所遵循的沈家本法理思想的积极意义不仅在当时,而且在现在也显得弥足珍贵。但是当我们回眸百年前沈家本的法理思想时,仍不得不对其中的局限性做出些许。

“任何制度的变革,都不能不以思想的变革为先导。如果一种新制度来源于异质文化,如果这种异质文化与本土文化存在着价值取向上的根本差异,则思想的变革将会变得异常的艰难。” 沈家本独具慧眼的将变革法律的着眼点放在了中西法理思想的融会上,他通过具体法律的修订将西方法文化机制中先进的因素注入到传统中国法律的古老躯体,沈家本在改革中所提及的一系列措施如废除重法、削减死罪条目等都纳入了新颁布的法律中,虽然这次法律改革并没有从根本上触动束缚我们国家和民族发展的传统封建思想和封建制度,但是他开启了将西方法文化中先进思想系统地移植到传统中国法文化机制之路,虽然沈家本的法理思想并没有也不可能超越传统法文化的束缚而完成质的超越之路,但他开启了中国法律迈向现代化的先河。沈家本对中国法律的历史贡献古今鲜有能与之匹敌者,他所构建的法理思想的巨大价值应得到我们公正、客观的肯定。

沈家本所主持的清末法律改革虽促进了中国的进步,但从历史发展的角度,这次改革是在各种条件都不成熟下的被动改革,缺乏改革所必须的持续动力。中国封建社会步入晚期,各种维护专制主义集权的社会条件已达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高度,传统法文化机制亦是如此,一个方面的革新不足以撼动整个体制,晚清时期社会经济、、文化制约着法律的改革,沈家本所领导的法律改革只是在形式上同西方法文化机制相似,强行将中西法律结合在一起,“他的法律救国之举,可以说是一幕历史的悲喜剧。”

“天降斯人以竟斯役”,沈家本推动了中国传统法律面向世界、走进现代化的进程,他以自己的亲身经历时时刻刻提醒我们中国法律现代化之路是既艰难而又漫长,所以我们在吸收和借鉴西方先进法文化的成果的同时,不应该忘记自己数千年所形成的优势,只有这样,才能不断促进中国法律迈向现代化的进程。

参考文献

[1] 张培田,张晓蓓,李胜渝.从中西近代法文化冲突看沈家本[j].载法治研究,20xx,(12).

[2] 马作武 .沈家本的局限与法律现代化的误区[j].载法学家,1999, (4).

[3] 李贵连 .沈家本传[m].:法律出版社,2000;200.

汉语欧化语法的历史与现状_文化研究论文 篇三

摘要:汉语语法的欧化,可说是汉语语法史上的一桩大事。通过对《中国现代语法》的学习,从欧化历史回顾、欧化现象、研究现状和利弊四个方面考察了汉语语法的欧化历程及其发展趋势,认为随着英语在中国的普及,欧化将日益普遍,汉语的语言传统将受到进一步的冲击,我们应当对此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关键词:欧化  现象  研究现状  利弊

0 引言

王力是我国第一位精心研究汉语欧化现象的语言学家,他在40年代初所著的《中国现代语法》中,用相当大的篇幅从六个方面对新文化运动以后汉语的欧化表现进行了细致的讨论。

书中对“欧化”有着深刻的认识:“所谓欧化,大致就是英化,因为中国人懂英语的比懂法德意西等语的人多得多。”近年来,何自然、吴东英、谢耀基、石定栩等不少学者也发表有关文章和著作,列举了近年来香港报纸中汉语句子在句法层面上的一系列变化,并认为这些变化是受了英语的影响。

自从西方语言进入中国后,就存在了“欧化”的问题。王力将文法的欧化视为语法史上的一桩大事。后来有观点认为,促成现代汉语尤其书面语的面貌和精神发生深刻变化的一个主要动力,就是当年所提出的欧化。Www.meiword.Com欧化为现代汉语的发展打通了一条宽广的大路,为它的壮大提供了支持,这是不能否认的。

1 欧化的表现

1.1 句子延长 “句子的延长也是欧化文章的一种现象。”通过连接词把句子延长,是英语的一大特点,而汉语无需使用或较少使用联结成份,因此趋向于使用短句。然而现代汉语文章里的句子却越来越长,长句越来越多,使用长句成为一种很普遍的文风。尽管这种句子明显是欧化了的,但同时又有被汉语“同化”的味道,因为它被标点符号“化整为零”,又用了连接词,因而也算一种规范的汉语句子。汉语句子无节制地延长,是人们在翻译中模仿印欧语句子的结果。翻译者顺着翻译,比先理解原文再按汉语习惯去写要容易得多。但也不可否认,有的翻译者刻意模仿外文句子结构,殊不知久而久之,渐成风气,以至损害了汉语的传统。

1.2 可能式与被动式 汉语的“可能式”原本是从英语直译过来的,是欧化的,因为它与汉语的“可”字不同。王力先生认为把he may come tomorrow译为“很可能地他明天就回来”比译为“他可能明天回来”要顺口些,但以现在看来情况恰恰相反。由此可见,有些欧化的形式,现代人恐怕已经难以分辨哪些是传统的,哪些是舶来品了。

汉语的被动语态所叙述的原是不如意或不希望的事。“被动式所叙述的是不如意或不企望的事,并非一切的叙述都可变为被动句。”王力还指出:直到现在,“被”字句的动词,大多数仍是表示不如意或不愉快的动作。英语中被动语态使用频率就相当高,没有语义上的限制,可以用来表示褒义、贬义、中性三种。

自从西方语法进入以后,其使用的范围日益扩大,因为“西文里如意的事或企望的事也都可用被动式,于是凡西文能用的,中国人也跟着用(尤其是翻译),许多从前不说的话也跟着说了。”下面是当年王力先生列举的不符合中国传统习惯的欧化句子,恐怕在今天没有谁看着不习惯了:

他被选为会长。

昨天捉着的嫌疑犯,经警察局证明无罪,已被释放了。

1.3 连接词 连接词在现代汉语使用过程中随处可见。然而,汉语本来并不是这样。汉语因为没有繁复的变位、变格以及形态变化,所以汉语词语的结合不受形态成分的约束,而更多地受语义因素的制约,词与词之间的联系手段往往不靠语法,而靠语义条件,这是所谓的“意合法”。英语的造句方法是形合法,连接词是必不可少的。现代汉语的巨大变化之一就是比以前更大量地、更频繁地使用连接词。尤其是学术性著作中,连接词成为不可缺少的联结手段,如:

倘若将“超然治学”与“学术治国”,“干预”与“直接参政”作为分别对待学术与态度的两组模式,那么西方知识分子的选择截然相异;他们一方面是为学术,另一方面又以参与国家,因而他们可以实现对双重角色的整合认同。(许纪霖:《智者的尊严》)

这段文字里如果没有“倘若”,“那么”,“因而”等连接词,就是一盘散沙。联结成份的欧化现象在理论性的作品中比较常见,这恐怕也与科学技术多从欧美引进有关。学术性著作按原来的形式从西方文字翻译过来,久而久之便成为汉语认可的一种模式。然而,这种受连接词限制的结构会增加语言的准确性与逻辑性,对于科学技术而言,要比未欧化的汉语更确切一些。

1.4 定语和定语容量 王力先生在书中提到汉语中出现的长定语,并认为这是中文欧化的结果。在现代报刊杂志中,长定语前置变得非常普遍。“目前的白话文,不知何故,几乎一律前饰,似乎不懂后饰之道。”但长定语包含一个较长的修饰成分,大多出现在像徐志摩和周树人等有海外留学经历的学者的文章中,且尚未普及使用。        长定语在英语中普遍常见。在汉语中,定语通常置于中心名词之后。“依中国语的习惯,次品如果很长,总是放在其所修饰的首品后面。只有那些极度形容词(如‘胡子苍白了又做了官的’,‘天打雷劈五马分尸的’),才放在首品的前面,使文气更生动些。现在欧化的文章却不然了,不论是否极度形容词,一切的修饰次品都放在其所修饰的首品的前面。”因为先说出了首品,它的修饰品无论怎样长,附在后面,就不觉得累赘了。通常,汉语的长定语后置,逗号将长定语隔开,使其成为句法上简练的小短句。如:

这个孩子白白胖胖的,圆圆的脸蛋儿,一双大眼睛炯炯有神。

欧化的语法还有不少,在此不能一一加以比较。进入新世纪,我们发现,欧化的语法现象之多、速度之快超过了人们的想象。昔日的欧化语法逐渐变成汉语的规范结构,很多欧化句也已经被吸收为标准的汉语。反观今日的欧化句,是否会“约定俗成”,成为汉语的规范结构呢?

2 欧化的研究现状

继王力先生之后,1951年,吕叔湘、熙《语法修辞讲话》中称“语法欧化的趋势是很自然的,一切反对力量都遏止不住这个潮流”,黎锦熙在《新著国语文法》的再版序文中,也特意讨论了处理欧化句子的语法这一问题。但是50年代初以后,大陆学者很少有该方面的研究成果问世。直到1990年谢耀基的《现代汉语欧化语法概论》出版,对汉语欧化问题的研究才有新的进展。

汉语的欧化在提出时曾得到广泛支持,但随着欧化的日益加剧,对欧化这一话题的讨论反而逐渐归于沉寂了。今天,当英语以排山倒海之势深入到我们生活各个领域的时候,重提欧化问题在语法研究上是必要的。欧化的词语极易流行,也容易引起人们的注意,而欧化的语法则往往处于一种半隐蔽状态,是潜移默化的。研究语法的人向来不愿意对欧化的语法表示赞同还是反对,直到20世纪的80年代中国语法学界才渐渐发出变革的呼声。

随着文化的交流,各种语言互相渗透。英语及其他西方语言的进入给汉语注入了大量新鲜的血液,丰富了汉语的词汇及表达方式。然而,统观百年来的汉语外语的语言交汇,我们会发现,汉语与印欧语的关系远非互补、互相渗透的关系,而是大有向西方语言尤其是英语结构靠拢之势,对此我们应当有清醒的认识。任何一种民族语言传统,无论多么发达,那只是人类语言文化的一种存在方式;任何一种语言特点的丧失都将是人类语言文化的悲哀。

参考文献:

王力.中国现代语法[m].:商务印书馆.1985.

[2]王力.中国语法学理论[m].:中华书局.1955.

[3]黎锦熙.新著国文法[m].:商务印书馆.1951.

[4]高更生.长句[m].:中国社会出版社.1983.

[5]张明林.汉语的欧化——历史与现状[j].宁波大学学报.2000(1).

运用唯物辩证法之观点——破解六十甲子花的由来_文化研究论文 篇四

闻名世界的中国易学预测大师邹伟华先生常运用六十甲子花测天测地、测人测事。可谓神机妙算,奇准非常。这说明六十甲子表有极为科学的内涵,合理准确的推算方法。

在中国,上至国家机关部门的兴典,下到平民百姓的.婚嫁新居等喜庆活动,都要认真严格地挑选一个吉日良辰,举行仪式。并且,在生活的实践中,许多例子印证了:所用的日子佳,就一切平安,办事顺利,如有神助;日子欠佳的,特别是四柱里显示出有刑、冲、克、害的信息的,那就会产生反作用,出现了或大或小的不愉快的事情。这表明显,六十甲子表能教我们趋利避害。难怪以六十甲子表为基础组合起来的四柱预测学很有市场,深受群众的欢迎了

六十甲子花,自商朝,开始有了文字的记载。成为当时的一种历法——农历。从六十甲子表中的天干和地支所含的信息,我们就看到六十甲子花是从阴阳五行的理论发展而来的。阴阳五行是中华文化的总源头、和基础核心。阴阳五行时空的变化规律就是六十甲子花。所以,对六十甲子花这种文化现象,我们要解放思想,不要因为有几个南郭先生,打着算命的旗号去骗人的钱财,而在文化的认识和管理上,简单的把它斥之为封建迷信,将其封存于冷宫。我们要把六十甲子花视为中华文化之瑰宝,正之与冠,并深入探索其科学规律,为人类造福。

笔者是易学之爱好者,曾运用阴阳五行的理论,在中医理论和实践的研究上,写成论文《破解精神忧郁症的》,文章第一次明确地指出了精神病的病因、病理,找到了一条科学的系统的根治方法。填补了医学上该项的空白。在此,再接再励,运用阴阳五行的理论,探索六十甲子花的由来,解开六十甲子花的秘密。wwW.meiword.coM

天地炎黄,宇宙洪荒。古之先人,要生存、发展,首先一定要观察这个宇宙,认识好这个世界,才能及时地、准确的反映天地的各种变化,利用好自然条件,为人类服务。古人看星星、看月亮,是只能站在地球上以某一个点为中心,凭肉眼去观察的,并靠一代代把观察到的现象记录下来,积累起经验的。古人把“地球作为宇宙之中心”来观察天地,我们用现在科学的眼光去鉴评之,或者古人有点井中之蛙。但,由于当时科学技术发展水平的限制,也只能如此。可是,退一步来说,世界无限大,星辰无数多,宇宙之中心于何处?是不能确定的。既然中心无法确定,也就“处处非中心”了。即是说中心不是绝对的。那么,我们可以任何一个点作为“中心”去观察,从某一侧面去反映出关于宇宙变化发展规律所显示的现象。这样,又形成了“无处不为中心”的相对论学说了。深入的探索,解剖,商朝时已形成并记录下来的六十甲子花,闪耀出着先人高深的哲学眼光。其中所运用到的运动的观点、矛盾的观点、系统论的观点、量变质变的观点、相对论的观点、不的不令我佩服的其理论思维的严密系统和博大精深。

(一)宇宙统一为太极。

宇宙是什么?古人是怎样认识天地的呢

首先,应该从空间上去考察。凭肉眼,古人看到的宇宙是空间无穷大,星辰无数多,客观事物千千万万。为什么所有的天体都很有秩序的自行其道,而不互相碰撞、同归于尽?于是,古人就想到了一点:原来宇宙并非客观事物的简单的相加、堆积,而是由处于普遍联系着的一切宇宙星辰所构成的很有秩序的运动着的系统之中,是天地的一体化。大系统包括小系统,最大的系统就是宇宙。所以,宇宙从空间上就表达了无限广、无穷大、无数多、包罗了一切的意思。这一切又因为普遍联系而很有秩序地运动着。宇宙就大一统、一体化,形成一个极,是最大的极限也。

其次,从时间上去考察。谁都不知道宇宙星辰什么时候有的,宇宙怎样产生出来的。所以,就认为宇宙自古就有,从来就存在的。而且,是永远不灭的,从过去到现在直到未来,天不老、地也不老。这称之为“太”。表示出最古老、最永恒的意思。

综上所述,最古老、最永恒的;又一体化、最大的极限,当然就称之为 “太极”了。用“太极”这个概念说明宇宙统一的关系,显然是哲学的联系的观点和系统的观点。

(二) 太极分两仪:阴阳。

太极是一个系统、整体,永恒的,不灭的。为什么?原因是宇宙的星辰是处于普遍联系之中。为什么万千星辰能处于一种联系着的很有秩序的运动着的系统之中?根本原因在于有阴阳这两种特性。什么叫阴阳呢?阴阳就是既相区别、相对立;又相互联系、相互转化,双方不可分割的意思。

从空间上去看,宇宙星辰有上有下、有高有低;位置有前有后、有左有右;方向有东南西北。还有事物的属性诸如长与短、冷与热、快与慢等。,这些关系都叫阴阳。阴阳关系是对立的,一边为阳、另一边是阴;双方又是统一的,两个对立面互相依存、共处一个统一体,并在一定的条件下相互转化。

从时间上来看,一年有春夏秋冬的不同,一天有白天与黑夜的区别,白天有上午与下午的先与后。这说明了时间也是以阴阳的对立和统一的关系而存在着。

宇宙的空间也好,客观事物的特性也好,时间的先后也一样,都具有阴阳的性质。今天,我们用主义哲学的眼光来之,就是矛盾的观点。无论宇宙的星辰有多少,怎样联系着,又都各守本分,共同维护太极的统一体,这才是宇宙不灭、宇宙真正成太极的根本原因。我们人类社会能长久发展下去,同样是因为阴阳的关系而存在。因性别上,有男有女,才代代相传;因地位上有统治者和被统治者,有上级和下级,社会才稳定,才连成一体。这其中的阴阳关系的道理,完全符合辩证唯物主义哲学的矛盾的观点。

(三)阴阳衍生了五行。

阴阳是对立的,但双方又是统一的。对立面互相依存、并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相互转化的途经其实是通过五行的衍生、又达成系统的循环来实现的。

古人观天地,看星辰无数多、星际无穷尽、空间无限大,显现了千千万万种不同性质的阴阳交织着。众多的阴阳,如何分门别类,按属性来划分出不同的层次,并又找到层次之间的内在的联系和相互关系,以论证宇宙世界的一体化,系统化?

古人把眼光投向了广阔无限的宇宙空间……..

白天是太阳高照,晚上是星月闪烁,没有光的地方,就一片黑暗。为什么我们能看到世界?因为宇宙星辰,会发出光,所以,我们才看得见。光的本性是什么?古人把草木点起了火,火很亮。火照明了四周,眼睛就看得见,这太阳、星月之光跟草木之火一样存在有共同的东西,能使眼睛看得见。那么,就把光之本性定为“火”。太阳光猛烈,叫阳火,星月光柔和,叫阴火。

无论太阳或星月每天都围绕着地球转(其实是地球本身的自转),发出光和热。白日是太阳的“光之火”,晚上是星月的“光之火”。阴阳火互相交织着。当然,古人还认识到雷电之火,树木燃烧之火。众多阳之火、阴之火的作用,每年每月每天、每时每分没秒,都使地球获得火的能量。“光之火”深入地下,历经千万年的积累,地质就发生了变化。

为什么地球上有火山的爆发?这主要是与太阳之火有关。其次,与雷电之火等也有关系。这些阳之火在地表被吸收,就往地心不断的累积,地心就被火所熔化了,变成了液态。尽管地壳很厚,还是没办法把火气包紧,地核之火冲破了岩层的薄弱处,就喷出来了。火山就是这样形成的。如果不是因为有星月的温柔之阴火,每天都来克制、中和阳之火,以化解其热量;还有天空中出现乌云蔽日之大雨倾盆,去灭阳火之性,恐怕不用到现在,地球的树木早已晒死了,河流干枯了,泥土烧焦了。地球就不存在了。

但这种情况不会出现的。因为宇宙是阴阳的统一体,星月之光带来了清凉,会让阳之火得到制约、缓解,泥土就得到调节,休养生息,进行阴阳交换。太阳和星月不断的轮流值班,土性随之不断的发生阴阳的转变,阳土和阴土就被催生出来了。这说明了土性是因火性之阴阳关系而转变得来的。以上所的是阴阳火衍生阴阳土的过程,叫火能生土也。

火衍生了土,土分阳土和阴土,即戊土和己土。我们就看到了有岩石和一般的泥土。阴土中又分阴、阳,即己土又有黄泥和庄稼之土区别;阳之中有阴、阳,即戊土又有岩石和泥砂。这是一种辩证法,土性可分阴、阳;再于阴中又有阴、阳;阳之中有阴、阳。总之,是万物不离阴阳,万物之变不离阴阳之变。阴之变、阳之变,亦都要按阴阳之变来变。这就是中国古代朴素唯物主义哲学之最核心的方,是我们理解阴阳五行学说的。我跟学生讲阴阳五行的理论,有的就是没法理解,入不了门。究其根本是还没有深刻的领会到阴阳互变关系的精髓,总把阴阳对立起来,只想到一层的阴阳关系,而不能理解到阴性之中有阴阳、阳性之中也有阴阳这种关系的奇妙变化啊。

阳土和阴土变出来以后,有了戊土和己土。戊之土岩石和泥沙,又因众多阳之火,阴之火的作用,历经地质千万年的变化,就有生长出矿物质的功效。金属之阴阳,钢铁铜等阳性之金元素,金银玉等阴性之金元素就被生出来了。这叫土生金也。

金属藏于土中,积小成多,会形成一条条金矿之脉。金的力量强大了,就有了生水的功效。我们就发现水从山间的岩层底下冒出来了,成为源头。水流啊流,众小溪又汇成了大河。这谓之金生水也。

水不断的流,水到之处,被花草树木所吸,泥土上的植物就生长起来了。这是水生木也。花草树木晒干了,点上火,红彤彤的就燃烧起来了,是木能生火也。火烧完了,木碳最后又归于土。

以上是阴阳衍生了五行的一个系统的循环过程。由火能生土、到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五行这个系统的生成不断的循环下去,周而复始。我们弄明白了五行能互生、转化,一行可生另一行,就搞清楚了天不老、地不灭的内因。按阴阳之法则,存在有相生的,也必然有相克的。怎样相克相制?其克制关系是火能克金、金能克木、木能克土、土能克水、水能克火。这说明了五行中的任何一行都讲求生克制化关系的。这样才保持一定的“度”,的平衡,是质与量的辩证一致。

以上的,我们才明白了宇宙真正的内力来源于阴阳自身这种关系的互变。阴阳之变,又通过五行的衍生和克制来达成,各方此起彼落、此长彼消,总是维持平衡发展的。阴阳衍生了五行,五行的相生与相克关系又说明了万物都统一于阴阳关系的统筹中,是万变不离其中。这是天地变化的阴阳五行规律。规律不变,宇宙永存。对阴阳五行之规律,我可用一个图表来概括:

(四) 阴阳五行之运动变化规律是六十甲子花

天地之变我们知道了是客观事物在变,这是空间之变;空间什么时侯在变,来显现出空间的属性?这又是一个关于时间的问题,所以宇宙的变化可以用时空的关系去概括。

(1)阴阳五行之运动变化反映了空间的运动变化。

宇宙空间的运动变化其根本原因归之于阴阳五行的衍生和克制这种关系的运动。五行按阴阳分化为十天干,其次序是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葵。这样我们就得出了一个推论:十天干的衍生变化实质上是反映了空间的运动变化。

(2)阴阳五行之运动变化又反映了时间的运动变化。

阴阳五行之运动变化使空间不断的运动变化。首先的动力来自于天上的阴阳之火。因为天之属性为火,靠火的推动力量,才开启五行的衍生。

太阳光之火叫阳火,星月光之火叫阴火。每天东方红,太阳升,红日直升到头顶正中,然后,向西而降,走向了地球的背面。太阳西下之时,星月再现,依然显示了自东向西的运动轨迹。太阳,星月围绕地球的轮流照射,在空间上首先是阴阳之火的变化,我们才知道什么是白天和黑夜;阴阳再推动其他五行的变化,我们又区别出白天里有上午和下午,还有一天十二个时辰达成时间的系统的循环。同样的道理,一年里的春夏秋冬四季,十二个月的不同,也是因为地球和太阳之间的距离有远近之分,用相对论的观点看,因地球受太阳的直照因距离有远近,出现东南西北不同的角度变化,才造成四季、月份等时间的变化不同。那么我们就又得出了一个推论:时间的运动推移变化,实质上又是十天干的衍生变化所造成的。

现在,我们把年份里时间的变化,归之于地球的公转;一天里时间的变化,归之于地球的自转。我们更加清楚了时间的确是由宇宙空间的运动而变化而得来的。

由阴阳五行之运动,十天干的变化决定和产生了十二地支,反过来,十二地支的变化又反映了十天干的变化。我们经常会看一看时钟,大概的应知道太阳位于什么地方了。

为什么天干有十个,而地支却是有十二个呢?没有一一对应显示呢。这是否意味着宇宙空间的运动与时间的运动不合拍、不一致?非也。其中的原因是土性的变化的问题。

从每一天来看太阳、星月围绕着地球轮流的旋转,(其实是地球本身的自转)因为地球是圆的球体,那么,天上的阳之火或阴之火对地球的照射,就有正面和反面的不同。一面为燥,另一面必为湿。据此推论,戊、己这两种土也就跟着发生潮燥的变化:是辰与戍,丑与未。这就形成四时土的转变了。这两个转变只是戊、己土因有湿燥引起的变化,并没有说明火生土这一环。为什么要这样变?因为其他四行的生成、转变都必须以土为依托才得以实现,才通过、延续下去。这样,时辰的变化,就因土性的潮燥之变,使到地支有十二个,这比天干多了两个。这是中宫土显示时间的运动变化推移最为奥妙的地方。对这一点理解透了,也就攻克了六十甲子花关于空间的运动与时间的运动变化关系的难点了。

同样道理,一年里的春夏秋冬四季,是由于地球和太阳之间的距离有远近之分,阳之火对地球泥土的照射因距离不同,(其实是地球的公转造成的)就出现了四季土有寒湿暑燥的区别。土也要随着地球与太阳的距离的变化而发生转变,才能为其他四行的衍生、转变作为依托来引路搭桥啊。

据此,我们就考究土的寒湿暑燥,得出了十二地支是子、丑、寅、卯、辰、己、午、未  申、酉、亥、戍。这十二地支的名称,是根据

十二种动物 鼠牛虎兔龙蛇马羊猴鸡狗猪的活动规律而总结出来的。这是一种天象啊。

(3)时空变化的规律就是六十甲子花 

天上的一对阴阳衍生了五行。阴阳五行化为十干,十干的变化又决定了时间的生成,形成了十二地支的系统循环。反过来,时间的十二地支的系统又反映了阴阳五行系统的衍生变化。这是空间和时间变化的密不可分的关系。

天上的一对阴阳循环变化一次,空间变化和时间的变化,就要跟着做出相应一次循环的变化。这就要求阴阳五行这个衍生的系统,要在时间的十二地支的系统循环中去不断的衍生,让每一个天干,在每一个对应的相同的阴阳属性的地支里都去衍生变化一次,才能说明天干在不同的时间变化出不同的个性。这是矛盾的特殊性啊。按此推理,我们可用排列组合的方法,把阴阳五行的十天干的系统和时间十二地支的系统进行排列组合,用天干对地支,按阳干对阳支、阴干对阴支,从第一位对起第一组是甲子,第二组是乙丑,…….一直对到尾,是最后一位天干对上最后一位地支的组合:癸亥。一共有六十对。这就是六十甲子花 。

由此可见,天上一对阴阳组合一次就变化出六十对的甲子花。按时间的比例算,即是说在天上过一年,等于在地上活了六十岁。六十年时空一次的大循环,年年花开花落,天天日出日落。岁月的沦回,所以人的青春也随着光阴消逝,人之生命力经一次大循环后就开始衰落了,所以,从体力和脑力上去衡量,则要退休了。

六十甲子花是按时空变化的规律推算出来的。相对于阴阳来说六十甲子花是个别、特殊性,阴阳是一般、共性。相对于万物来说,每一个客观事物是个别、特殊性,六十甲子花又是一般、共性了。

在我们中国很流行四柱预测学,又叫八字。其实,四柱八字,只给出了你的大致的命局,因为有四同的人不止一个,有的多达几十人。而每个人都有他的特殊性啊。所以,面对这种情况,大师级的预测学家或有经验的老相士还要去了解那人的出生地,准确的反映出当时当地的寒暑湿燥;定准其第一用神、第二用神……其次,还要询问其现在的住所,所走的方向,工作或经营的行业,并综合面相、掌纹去。才真正断个十不离八、九。

所以说,能真正学会,并用好六十甲子花的人并没有几个。江湖术士很多是一知半解的,因为你不懂,,你又很想知道。被他添油加醋,之呼者也一哄,就信以为真的。你的心急了,钱财也被骗走了。

六十甲子花之运动变化规律是很有科学性的,在此理论的基础上,八褂、九宫飞伏、罗盘又产生了。所以,不精通阴阳五行的理论,不搞清六十甲子花的时空变化的规律,对涉及到的很多易学知识,根本上是没法融会贯通的。

新的历史时期,新的空间开发,新的变化、新的认知。当今人们已逐步意识到科技的发展也有他的局限性。对宇宙空间的运动变化、和时间的变化关系之奥妙,也不是靠天文望远镜可以看的全、看的穿的。数理化的推算方法有时也会显得软弱无力的。诸多的假象剥不清、摸不透、理还乱。认知的方式有逐步向易学倾斜之势头。探索中,已显示出中国的阴阳五行、六十甲子花的科学性和重要性。有预测家预言,二十一世纪初,易学将要风行世界。本着探索的精神,求知的欲望,发展的眼光,在此为大家揭开六十甲子花的由来,破解六十甲子花的秘密。如有偏误、望同行斧正之。

浅谈《婚姻法》汉英文本语篇分析及文化义探究_文化研究论文 篇五

论文摘要:以系统功能语法的语篇功能为理论支撑,以《中华共和国婚姻法》第二章的汉英语篇为研究语料,在主位模式、衔接手段和语言组织信息等方面对两者进行了详细的比较,并进一步了它们在中西方民族文化意识领域的相同和不同。说明了语言与文化相交融的关系。

论文关键词:系统功能语法;语篇功能;《中华共和国婚姻法》;中西思维方式

法律语篇通常包括立法语篇、司法语篇和法庭语附加篇种。立法语篇主要指立法部门制定的法律,包括各种法律条文、法令、法规、条例等。它是执法和司法的依据,面向大众而制定,对人们的各种社会活动加以规范,是世所公认的公正不偏的权衡标准。一般说来,立法语篇行文单一、简洁,具有强制性、规范性、客观性等特点。那么,同一立法语篇在不同的语言文字表述下会呈现出怎样的语体特征?这些语体特征是否存有异同?如何看待这些语体特征在文化义上的体现?本文拟就这些问题,从系统功能语言学的语篇功能角度对《中华共和国婚姻法》(20xx年修正,下文简称《婚姻法》)的条文内容及其英译文(由全国人大审核通过)进行比较,并进而探究中西方民族在文化认知、思维偏向和哲学思想等方面的异同。

系统功能语言学认为交际中的语言具有三种元功能:概念功能、人际功能和语篇功能。它们没有等级主次之分,共同存在于一般话语中并各自反映语篇整体意义的不同侧面。其中,语篇功能指的是语言使本身前后连贯,即语篇的完整性、一致性和衔接性。它对应语域变量中的“语式”,即语言在交际中所起的作用,包括交际渠道和修饰方式。wWW.meiword.Com韩礼德指出:语篇功能主要体现于主位结构和衔接手段㈣。

其次。远洋贸易需要得到社会尤其是富有阶层的认同和支持。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中。法国朝臣、贵族及商人普遍对此缺乏认识。虽然早在16世纪弗朗索瓦一世就曾数次公开鼓动国民离家远行从事海外贸易追求商利。而不是“将生命消磨在家庭琐事之中”,mt师其后亨利三世也发布过类似的诏令,但因王室始终未采取任何具体举措予以支持,结果收效甚微。17世纪后,法国曾相继出现过“蒙莫朗西船队”

(又名“摩鹿加公司”)、“利考公司”(又名“东方公司”)和“梅耶拉易公爵公司”(又名“马达加斯加公司”)等3家持有东印度贸易特许状的公司,不过却一直受到荷兰人的压制,其活动仅限于马达加斯加一带,且长期了无成果,未能引起公众的注意,当时巴黎的大部分商人都对东印度贸易不甚了解。

柯尔伯组建东印度公司时。特地将梅耶拉易公爵公司的船长急召人巴黎,现身说法地向公众介绍贸易情况,以增强投资信心。同时,村尔伯还授意法兰两学术院院士夏庞第埃(fran?ois charpentier)撰写了《一名忠君者就组建法兰西东印度贸易公司告全体国民书》,在上进行鼓吹和动员。而同时代的荷兰东印度公司可谓成就斐然。鼎盛时雇佣了大约8万名欧洲人和当地人。股东分红高达30%—40%,每次集资总能够在社会上掀起认股热潮。而且。远洋贸易还需要巨额资金的支撑和专业人员的参与。但是法兰西东印度公司组建之初所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缺乏贸易资金、远航能手和通商人才。为鼓励臣民参股,路易十四许诺,投身东印度贸易事业者。贵族毋庸担心其身份受到影响。卓有贡献之平民可加封贵族头衔,投资1万利弗尔以上的外国人可人籍。在国王和王室成员的亲自表率下,裁判所法官和要员不得不参与其中。在外省,奥弗涅省省长甚至将一些有钱人软禁在自己家中,逼迫其签字参股。可以说,“东印度公司是人为催生的”。哳一m公司预计资本1500万利弗尔,在集资不到7成的情况下,即开始运作,结果导致其后寅吃卯粮,债务持续加重,仅能够勉强维持在印度的运作,再无余力派船赴华。此外,1685年路易十四废除“南特敕令”,强迫胡格诺派改宗天主教。导致近10万名工商业者及9000名水手流亡国外,带走了3000万利弗尔的资产,m“≈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东印度及中国远洋贸易的进程。

再者,集周家职能和商业功用于一身的法兰西东印度公司是路易十四国王和权臣柯尔伯积极推动的产物,带有浓厚的色彩,其创立主旨一是为了与英、荷公司竞争和增强法国的影响力,二是借机发展海军力量和推动海外扩张。由此可见,公司是围绕着海军力量、远洋贸易和殖民扩张三个方面打造法兰西海上强权的工具。在王权的干预下。东印度公司”味比商业味更浓“,嘿贸易活动不能够单纯地按经济规律发展之,势必造成目标的偏颇和财政的重负。一直以来。公司需要负担驻扎在印度本地治里的三个连队的军饷,运送传教士至当地和接济其活动经费。奥格斯堡同盟战争期间,公司商船和海军战舰组成混编船队,除在各贸易点开展贸易外,还要执行作战任务,袭击荷兰人和英国人,掳掠其船只及货物。此外国王还直接干涉公司的商业活动,如1697年2月27日诏令公司商船每岁须携带50万利弗尔的法国货物前往印度倾销,很多时候,这些货物因不符当地人需求而蚀本贱卖了。对此状况。时人不禁抱怨道:”国王强大无比,公司弱小无力“。周¨-o为此,公司业绩不佳,财政拮据,无力再向东远行一步开展中国贸易。二、法中贸易规模有限。

自1698年法船首航中国始,1720~1740年期间,每年一般有一、二艘,最多不超过三艘抵粤。1740年后开始增多为每年三、四艘。1770年后仅极少数年份有七、八艘法船到华。而与此同时,英船数量成倍猛增,至战争前夕,法国对华贸易已远远落后于英国,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法国所实施的一系列贸易保护政策造成r消极的影响,以及其殖民地市场较小导致华货销路不广。加之在向亚洲扩张的过程中受到了英国人的强力抵制。

因从中国、印度及中东进口的纺织品对法国产品造成了很大的压力,本土厂商提出,被迫实行贸易保护政策,从1686年起屡下禁令,对输入的印花布和白布没收充公并处以罚金。在东印度公司与儒尔丹公司达成的协议中,规定其不得将中国缎纹布、混纺棉布、刺绣品等纺织品运回法国销售。旧陋ⅱ㈣1716年2月22日枢密院令指出,”国王支持和保护王国制造业的决心日益坚决。认为输入和销售印度、中国及中东白棉布、印花布、染色布、薄纱对其造成了严重损害“,翰脚ⅱl一,吓令焚毁这些舶来的纺织品。针对生丝及丝织品,1714年6月11日下诏禁止赴印度及中国开展贸易的各公司将其输入法国,违者没物及运输工具,并处6000利弗尔罚金。赵尔巽。清史稿卷155【m】。:中华书局,1977.

【2]juks sottas.une escadre fran?aise aux indes en 1690,¨stoire de la compagnie royale des indes(mentales 1664—1719『m1.paris:lib阳iiie plon,1905.

气候与国际贸易法律研究_国际贸易论文 篇九

一、贸易与气候上文库的关系

如今有很多的因素都在影响着气候的变化,而自工业革命以来,随着生产力的不断提高引起的国际贸易的迅速发展,使贸易成为影响气候变化的主要原因之一,导致如今它们之间的关系相互依存、相互制约。

(一)气候变化对贸易的影响。20xx年世界贸易组织与环境规划署共同发表的《贸易和气候变化》的报告中提到,全球经济都将受到气候变化的影响。一方面从横向上看,气候变化会影响到国际贸易的数量:气候的恶劣必然会减少一些依赖环境而存在的贸易;从纵向看,气候变化会影响国际贸易的模式:气候的变化很可能会影响到甚至会改变一个国家的比较优势,导致经济格局的变化,使得一些国家失去传统的比较优势,影响到本国的经济。另一方面气候变化增加了贸易的脆弱性:气候变化会增加国际贸易的供应运输和销售环节的脆弱性,这种脆弱,反过来又增加了贸易的成本,比如恶略的天气可能会导致交通的关闭,有些甚至会破坏贸易所依赖的设施。

(二)国际贸易对气候变化的影响。所有贸易品只要有生产和运输就会对气候产生影响,因此贸易对气候的影响可以从生产和运输环节来说明。国际贸易经济学家将贸易的环境效应分为了三部分,笔者将其分为两部分:

1、规模效应。是指随着世界对国际贸易品需求的增加,而引起的贸易品生产数量的增加,随着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从而影响到生产环节能源消耗的增加,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规模的扩大和能源的消耗会对气候产生消极的影响。wWw.meiword.COm

2、技术效应。是指贸易的开放,技术的竞争会导致产品价格的差异,技术含量高的产品在价格上必然会高,这些结构的改进需要技术的投入。国际贸易中各国一般都会选择有技术含量的产品,来调整国内内部的产业结构,相对而言技术的进步会追求能源消耗的节约,因此在生产过程中,温室气体排放较少的贸易品所占的比例上升,温室气体排放较多的贸易品所占的比例下降,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那么温室气体排放就会减少,反之就会增加。

从上述中可以看出,国际气候与贸易是相互影响的,我们要保护环境与促进贸易自由化就要平衡这两个方面的矛盾,保证在促进贸易发展的过程中减少碳的排放,维护气候安全。目前,国际社会在解决气候问题上提出了一些新的措施,这也对国际贸易法提出了一些新的挑战。

二、气候变化对国际贸易法提出新的问题

目前,国际上各国正相继提出自己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加强制定国内气候政策方面的工作。从碳排放的角度看,为了达到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目的,越来越多的国家欲在国际贸易领域采取征收碳关税这一做法来缓解经济压力,这些政策和措施给国际贸易法领域带来了新的法律问题。从贸易法的基本原则来看碳排放问题:

(一)税负公平原则:碳关税在国际上的每一个国家的国内法中都有规定,一般将其规定在国内环境法当中,所以我们可以把它看作是环境税的一种,一般情况下一国在征收环境税时要将碳税包括其中,大多数国家都会采取原产地原则或是目的地原则征收。也就是说,当一个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时,在一国国内征收碳税时标准是统一的,不会出现重复征收。但是在国际贸易中,由于各国征收环境税的原则不一样时,比如当一国实行目的地原则而另一国采用原产地原则时,一种商品从一国到另一国就会遇到重复征税的问题,既要负担出口国征的环境税,又要负担进口国的环境税,从而违背了税负公平原则,在相当程度上会阻碍纳税人从事国际经济活动的积极性,wto框架下碳关税合法性将遭遇两难判断。

(二)最惠国待遇原则:最惠国待遇是 wto中的基本原则之一,该原则要求任何成员国给予另一成员国国民的优惠,应立即、无条件地给予其他成员的国民。这就要求征收碳关税的国家在制定征税标准时不应有所不同。碳关税的征收是处于多边的国际贸易体系之下,根据wto的征税规则,“产品的关税不能因为生产方法不同而区别对待”,碳关税的设置是有违wto基本规则的。在发展中国家,由于生产工艺相对落后,能源效率低,其产生的碳排放量要超过发达国家生产相同产品的排量。因此,主张实施碳关税的国家认为,出口到同一国家的不同能耗的产品将不能视为“同类产品”,因而不能赋予其同等待遇,需要进行不同程度的“碳调整”。这样的操作事实上就违背了wto最惠国待遇原则。

(三)非歧视原则:碳关税是一种针对不同进口产品的生产过程或生产方法所征收的关税而不是对产品本身所采取的征收措施。因此,当前一些国家只对一个或部分成员国征收“碳关税”的做法违反了gatt/wto的非歧视原则要求。

但另一方面,《国际关贸总协定》第二十条的一般例外条款又给碳关税留了后门。根据这项条款,如

转贴于上文库 果是“为保障人们,动植物生命健康所必需的措施以及为保护可能用竭的天然资源的有关措施,可以不受wto最惠国待遇原则的约束”这两个规则的出现使碳关税的征收陷入两难的境地。而我们认为,例外条款的试用是否可以直接用作碳关税征收的法律依据还有待探讨,因为气候是否能够作为可能用竭的天然资源,目前还不确定。

三、我国应对气候变化上文库对国际贸易影响的法律建议

我国作为以出口为主的发展中国家,应从法律角度提出应对气候变化对国际贸易影响的一些建议。

(一)加快国内相关立法。20xx年我国修订后的《节约能源法》正式施行,之后也在其他政策中提到加强环境立法的一些措施。可见,在当今情况下,我国已经逐步重视到法律在节能环保方面的巨大作用。但是,法律有其自身的缺陷,从法律的制定上来看,它的规定具有滞后性,在当今国际贸易形式越发严峻的情况下,国际法律制度不断地更新,我国目前的法律因为无法与社会形势的变化具有完全的时间一致性,这就要求当社会形势出现新的变化时,能及时修改、新的法律来进一步理顺气候变化与国际贸易之间的关系。

(二)积极签署双边条约。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因为各个经济实体发展的不平衡与各国利益的难以协调而步履维艰,在这种情况下,地缘相近、经济发展水平相当且经济关系密切的国家和地区走上了区域经济整合的道路,区域经济合作呈现出大好。在这种大环境下,积极建立区域组织的合作,签署有利于各国的双边条约,条约的内容不断扩展其深度和广度,合作的内容也不再仅仅限于经济方面。这会使我们在经济一体化竞争如此激烈的今天,有一席之地。

(三)积极参与国际条约的制定。首先,我国必须积极主动参与国际规则和标准的制定,积极反映我们的利益和需求,确保最后形成的国际标准在我国可接受的范围之内;其次,我国需坚定地反对任何形式的贸易保护主义。

气候变化对国际贸易的影响日益严峻,国际贸易对气候的影响也成为突出的问题。气候与贸易的相互冲突带来的新的法律问题也急需解决,尤其是当下出现的碳关税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各国国际经济发展。中国在立足实际的基础上,应当加快国内相关立法制定、积极参与双边及国际气候条约的签署,在主动承担减排义务的同时也要争取我们作为发展中国家应有的权利。这样,才能在气候问题日益突出的今天,使我国的经济平稳发展。转贴于上文库

国际贸易法视角下的跨国并购_国际贸易论文 篇十

引言

有这样一组数据:在近年中国海外并购案中,70%的中国企业都以失败而告终。对于中国的企业而言,如何走出去?怎样走出去?怎样并购才能发挥上文库最大价值?的确是一个严峻而又值得深思的课题。在这个庞大而又繁琐的系统工程中,我们总是一不小心就失误,莫名其妙交学费。我们看到了收购价格的低廉,却忽略了"明察秋毫"的古训;我们常常将一口面包吞下去,却发现消化不良,最终反倒被逼出局;我们以为摘到了鲜花,却一不小心踏进陷阱。

本文将结合中铝收购力拓失败案例,对跨国并购的意义,存在阻力以及风险规避进行阐述:

一.中铝并购力拓失败案情介绍及原因

㈠案情介绍

20xx年2月12日,中铝公司与力拓集团签署了合作与执行协议,中铝宣布将通过认购可转债以及在铁矿石、铜和铝资产层面与力拓成立合资公司,向力拓注资195亿美元。如果交易完成,中铝可能持有的力拓股份最多上升到18%。中铝公司已经就此项交易完成了210亿美元的安排,并已陆续获得了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德国联邦企业联合管理局、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等各国监管机构的批准。

但6月5日力拓集团董事会宣布撤销对2月12日宣布的双方合作推荐,并将依据双方签署的合作与执行协议向中铝支付1.95亿美元的分手费。中铝收购力拓以失败告终。

㈡失败原因

(1)因素

现在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中国威胁沦在海外颇有市场,这影响到中国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的海外发展。www.meiword.Com中铝收购力拓不果,折射了东道国对中国资源及其加工类企业在海外发展的担心。

(2)中铝的国家背景

中国铝业公司是国家授权的投资管理机构和控股公司,且其前任董事长为成员,这就不可避免地让疑其性。从被收购方的东道国的角度讲,它们担心中国获得资源而经济不断发展和强大,也担心本国相关行业受到冲击而影响产业安全,它们要遏制中国的发展,因此对中国的国有企业大规模并购行为采取了消极态度甚至是反对态度。

(3)经济因素

在中铝收购力拓案件中,力拓的毁约很大程度上也是由于国际经济出现了复苏迹象,铁矿石价格上涨,使其实力重新增加。宝贵的四个月时间,由于国际经济的多变性,给力拓带来了决定性的好处。

(4)法律因素

经过三个多月的拉锯战,中国铝业收购力拓的计划却以分手告终,其并购失败的原因不能排除因并购方所在国的干预。但是,在风险之外,并购重组协议中1.95亿美元(仅为交易金额的1%)的违约金处罚对于力拓来讲,可能也并不足以达到督促其信守合同的力度。因此,中铝遭遇到协议撕毁的法律风险。

二.跨国并购的意义

据麦肯锡的研究,在过去二十年,全球大型的企业并购案中,取得预期效果的比例低于五成,而中国则有六成七的海外并购不成功。但中国海外并购的步伐,"走出去"的战略却并未因此而偃旗息鼓,究其原因,还是因为并购所具有的巨大诱惑力:

(1)跨国并购有利于收购方实现全球战略

在经济全球化时代,企业之间在全球范围内竞争越来越激烈,企业为寻求和保持其竞争优势就必然要实施其全球战略。而跨国并购则无疑为其提供了一把看起来所向披靡的利剑。

(2)并购是企业进入他国市场最快捷的方式

在跨国并购中,外国投资者通过兼并或收购东道国的经济实体,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即获得在东道国的市场地位,新设一个外商投资企业则往往意味着长期的谈判和反复的审批,而且在企业设立以后往往还要面临新企业如何提高知名度,如何让东道国的消费者接受等一系列的问题,通过收购一个东道国的现存企业,可以利用该企业所拥有的有形或无形资产,迅速的进入经营状态并获得当地消费者的认可。

(3)并购有利于企业获得新的核心竞争力

企业通过并购不仅能够获得科学技术和人才上的竞争优势,取得新的核心竞争力。同时也可以通过并购获得高额利润。可见跨国并购是跨国公司快速成长的一条重要途径。正如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经

转贴于上文库 济学奖的获得者施蒂格勒所说:"纵观世界著名的大企业、大集团,几乎没有哪一家不是在某种程度上以某种方式,通过资本并购重组收购等资本运作手段而发展起来的。"

三.跨国并购的风险规避

中国企业在海外并购的糟糕表现,让中国"走出去"的战略蒙上了一层阴影。反过来,无形中也拖累了中国企业的整体健康,也让一些想走出去的企业望而却步。由此,有必要对跨国并购中的风险规避方法予以探讨:

仍然以中铝收购力拓失败案为例,针对其收购失败原因逐一风险规避手段:

㈠针对因素和国家背景问题的对策

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机制。并购公司所在国对国企的国资背景不放心,担心中国企业代表中国进行并购。这种敌意或者说偏见不易消除,因此只能提高风险评估能力,尽量参与阻力相对较小的并购项目。再有就是当中国企业在采取海外并购行为时,要不断淡化国家色彩,淡化企业的国有色彩,不要过分高调宣传,亮出底牌和好处。

㈡针对经济因素的对策

本案中整个并购案件拖延数月,而全球资本市场变化迅速,商业机会稍纵即逝,中铝正在与力拓签订协议时,后者的股价还在每股60多美元,但此后市场回暖,矿产资源价格有所回升,这对力拓无疑是相当利好的消息。因此在国际并购中,收购方应善于利用市场的风云变幻及双方力量的此消彼长,抓住机遇,掌握主动权,让客观经济形势为自己创造财富。

㈢针对法律因素的对策

就跨国并购而言,任何阶段的法律风险强度都明显高于国内并购。

值得注意的是,并购重组协议关系到双方今后的权利义务,是整个并购重组的核心。因此,并购双方对于协议主体、双方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争议解决等诸多细节条款的设计,均需要防范今后不必要的法律风险的发生。

本案中,中铝与力拓在协商订立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时,违约金约定过低,从而为对方提供了很低的违约成本。

结语

中国"走出去"的前景虽然广阔,但亦荆棘密布,上文库社会、政策变动、货币汇率、自然灾害、企业投资决策以及经营管理等诸多风险如影相随。面对这些风险,即便是具有丰富国际运营经验的西方跨国公司也须如履薄冰,对于尚处国际化运作初级阶段的中国企业而言,其应对难度可想而知。

违规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导致血本无归、金融危机时期的盲目抄底、海外并购遭遇东道国安全审查阻碍、甚至大型合作项目由于各种原因遭遇毁约等,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折戟沉沙之案例并不鲜见。

从内因角度看,苦修内功、弥补软肋为中国"走出去"企业防范风险必须跨越的屏障。从外因角度看,中国特别是外交和门必须进一步加强对海外投资的风险识别和预警机制建设。 转贴于上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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